王修辍社

2024-10-03 可可诗词网-唐诗典故 https://www.kekeshici.com

        【出典】 《三国志》卷十一《魏书·王修传》:“王修字叔治,北海营陵人也。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释义】 东汉末,北海王修因母丧于社日(祭土地神之日),逢邻人祭社则思母悲痛,感动邻人为之罢社。后世用作咏孝思的典故。
        【例句】 隐之感邻,王修辍社。(李瀚《蒙求》9961)这里举王修悼母感邻罢社事作为提供学童学习典故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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