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鉴赏】 你可以称为酒中的圣人,迷恋在花群中而不愿伺奉君主。
【鉴赏2】在皓月当空的夜晚,他常常频频饮酒以 至沉醉,每每迷恋繁花以至流连忘返。“中圣”与 “事君” 构成对照, 体现了孟浩然屏弃仕途,不为庸君效力,隐逸超俗的高风亮节。注: 中圣,古时酒徒把清酒叫圣人,浊酒叫贤人,中圣就是中酒 (喝醉了) 的隐语。
【鉴赏3】语出唐代诗人李白《赠孟浩然》一诗:“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此诗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原诗】 见“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原诗赏析】
孟浩然是唐代著名的诗人,年事稍长于白,是湖北襄阳人。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诗坛前辈的景仰之情。全诗围绕着“风流”二字展开笔墨,而弃轩冕和不事君又是“风流”的核心。据《新唐书·孟浩然传》记载:“采访使韩朝宗约浩然偕至京师,欲荐诸朝。会故人至,剧饮欢甚,或曰:‘君与韩公有期’。浩然曰:‘业已饮,何恤他!’卒不赴。朝宗怒,辞行,浩然不悔也。”这就是孟的高贵品质所在,当时传为美谈。诗首联说明写作目的,点出作意:“我所以写这一首赠诗,是因为敬爱孟夫子的风流。颔联和颈联申说“风流”所在,红颜与白首对举,醉月与迷花对举,都是说“风流”的各种表现。诗人从对比中揭示“风流”的价值,如果没有“弃轩冕”,那“卧松云”就显得平凡;没有“不事君”,那醉月和迷花也就一般,因此诗人此中的深意是耐人咀嚼的。当时社会上的士人举子巴不得有人引荐做官,甚至通过许多见不得人的手段达到目的,但孟浩然却对韩朝宗这类大官的引荐抱无所谓的态度,宁愿醉月迷花,隐居访友,这真是高出流辈的难得之举。诗人本身有时也想这样做,但不免也做些上书求荐的事,因此深感能像孟浩然那样不容易,也就更感到值得敬仰。
关于遣词,喻守真说:“颈联中‘中圣’,本可作‘中酒’,但因‘酒’字与上文‘醉’字重叠,又太浅露,又不能对下句‘君’字,故特用僻典,就觉得字面对得很工整。这是诗人狡狯之处,读者可悟炼字运典之妙。”(《唐诗三百首详析》)这是有见地的。明谢榛批评这两联前有“红颜弃轩冕”,后有“迷花不事君”,是“意重一联”,“失于检点”(《四溟诗话》),后世也以此为病。其实,这是一联流水对。从诗人的作意来看,他是把弃轩冕、不事君作为“风流”的核心来看待的。弃轩冕,不事君虽可看成一事,但到底角度并不一样。末联抒发仰慕之情。作者说:你像高山一样屹立,我仰慕尚且不及,只有揖其清芬而已。看口气,似乎诗人这次赴襄阳访孟浩然并未见到他,故有此语,不无惋惜和遗憾。惓惓深情,十分感人。作者还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和《春日归山寄孟浩然》诸作,那么其实两人倒是不仅见过而且成为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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