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长沙韦明府
秋入长沙县,萧条旅宦心。烟波连桂水,官舍映枫林。云日楚天暮1,沙汀白露深。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2。
【校记】
1.日,《全唐诗》一作“树”。天,《全唐诗》一作“山”。
2.佳,《全唐诗》一本作“嘉”。
【注释】
[长沙]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〇 “潭州”:“《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为黔中地,楚之南境。秦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按《东方朔记》‘南郡有万里沙祠,自湘川至东莱,地可万里,故曰长沙。汉初以吴芮有功,封长沙王。至景帝,封其子发为王……益以武陵、桂阳二郡。自汉至晋,并属荆州。怀帝分荆州汀中诸郡置湘州,南以五岭为界,北以洞庭为界,汉、晋以来,亦为重镇……隋开皇九年平陈,改为潭州,取昭潭为名也,又置总管府。大业中罢牧,置都督府,三年罢为长沙郡。武德四年,又置潭州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潭州管县六:长沙、醴陵、浏阳、益阳、湘乡、湘潭。 韦明府,不详。 诗题,《全唐诗》卷二四八注:一本题下有“之县”二字。
[旅宦] 外出求官或做官。王僧达《和琅琊王依古》:“少年好驰侠,旅宦游关源。”白居易《酬许五康佐》:“课书同吏职,旅宦各乡愁。白日伤心过,沧江满眼流。”
[桂水] 《元和郡县图志》卷三〇“郴州临武县”:“鸡水,在县南,即桂水也。”
[鸣琴] 《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宓不齐字子贱,少孔子四十九岁。孔子谓:‘子贱君子哉!鲁无君子,斯焉取斯。’子贱为单父宰,反命于孔子曰:‘此国有贤不齐者五人,教不齐所以治者。’孔子曰:‘惜哉!不齐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则庶几矣!’”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政清刑,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