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放(三首)

2023-07-13 可可诗词网-诗词释评 https://www.kekeshici.com

字长通,襄州人,隐于越之剡溪,嗣曹王皋镇江西,辟节度参谋。贞元初,召为拾遗,不就。

【注释】

[襄州]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一“襄州”:“《禹贡》荆、豫二州之域。于周诸国,则谷、邓、鄾、卢、罗、鄀之地。春秋时地属楚。秦兼天下,自汉以北为南阳郡,今邓州南阳县是也。汉以南为南郡,今荆州是也。后汉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荆州,置襄阳郡。自赤壁之败,魏失江陵,而荆州都督理无常处。吴将诸葛瑾、陆逊皆数入其境,自羊公镇襄阳,吴不复入……西魏克江陵,以(萧)詧为梁王,都江陵,为西魏藩国。恭帝改雍州为襄州,因州南襄水为名也。按,襄阳去江陵陆道五百里,势同辅车,无襄阳则江陵受敌。自东晋庾翼为荆州刺史,将事北伐,遂镇襄阳,北接宛、洛,跨对樊、沔,为荆、郢之北门,代为重镇。周置总管,隋置行台,皇朝初亦置山南道行台,武德七年废行台,置都督府。贞观六年废都督府,改为州。永贞元年升为大都督府。”《极玄集·朱放》:“字长通,襄州人。”《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朱放诗一卷,字长通,襄州人。”《唐才子传·朱放》:“放,字长通,南阳人也。”谓为南阳,实误。

[剡溪] 《极玄集·朱放》、《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唐诗纪事》卷二六皆谓“隐居剡溪”。《唐才子传·朱放》:“初居临汉水,遭岁歉,南来卜隐剡溪、镜湖间,排青紫之念,结庐云卧,钓水樵山。尝着白接离鹿裘笋履,盘桓酒家。时江浙名士如林,风流儒雅,俱从高义。如皇甫兄弟,皎、彻上人,皆山人良友也。”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五,疑朱放因避安史之乱而移居越地。

[嗣曹王皋] 《旧唐书》卷一三一《李皋传》:“李皋,字子兰,曹王明玄孙……建中二年丁母艰,奉丧至江陵。会梁崇义反,乃授起复左卫大将军,复还湖南,寻加散骑常侍。李希烈反,迁江西道节度使、洪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又同书卷一二《德宗纪》:建中三年,“冬十月辛亥,以湖南观察使嗣曹王皋为洪州刺史、江西节度使。”卷一三《德宗纪》:贞元八年正月,“乙丑,山南东道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嗣曹王皋薨。” 《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唐诗纪事》卷二六皆曰:“嗣曹王皋镇江西,辟节度参谋。”则朱放之辟江西节度参谋,应在建中三年(782)以后。

[召为拾遗] 《极玄集·朱放》:“贞元初,召拜拾遗,不就。”《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贞元初,召为拾遗,不就。”《唐诗纪事》卷二六:“贞元中,召为左拾遗,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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