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胡适)
《鸽子·胡适》全文与读后感赏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十分鲜丽!
选自《新青年》1918年第4卷第1号
新诗第一次出现是在《新青年》四卷一号上,作者有胡适、沈尹默、刘半农。胡适作四首,第一首便是《鸽子》。因此,这首诗在中国新诗运动史上自有独特的地位。
这首诗写于1917年秋冬间,当时诗人刚从美国留学归来,执教于北京大学。他在北京大学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里颇有春风得意之感,因为他当时与陈独秀、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运动的其他倡导者相处得很融洽,并且以他们这几个人为中心,团结了一批追随者,致力于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这首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写下的,因而该诗的主旨,是将自己以及几位朋友比作自由翱翔的飞鸽,从而表达一种投身于新文化运动的自豪感。
从艺术上来看,这首中国早期新诗的代表作也有很多特色,尤其是它较好地体现了作者本人提出的一套开风气的新诗理论。如胡适曾指出:关于新诗的音节,靠的是“语气的自然节奏”和“每句内部所用的字的自然和谐”,平仄并不重要;而用韵方面,可以有多种自由,或“用现代的韵”,或“平仄互押”,“有韵固然好,没有韵也不妨”;至于艺术表现方法,则需要用“具体的做法”,换言之,“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凡是好诗,都能使我们脑子里发生一种或多种——明显的逼人的影像”(《谈新诗》)。对照《鸽子》一诗,正是如此。首先,该诗的音节确实大体上做到了自然和谐,全诗基本上用自然的语气一气贯注下来,相当流畅;其次,该诗注意押韵,且全诗又押同一韵(i),然而诗中用的又是现代韵,也不受平仄限制,这样,全诗既自由地表达了思想,但又具有诗歌的音乐感;还有,该诗的主旨(表达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自豪感)虽是抽象的,但作品的确采用了“具体的写法”,即把笔墨集中在描绘洁白的鸽子在蓝天中“回环往来,夷犹如意”和“翻身映日”这幅鲜丽的画面上,这就避免了“抽象的题目用抽象的写法”的弊病,也给读者留下了联想和回味的余地。
胡适在尝试新诗写作时,还特别强调“诗体的大解放”。《鸽子》一诗在这方面同样是突出的。全诗六句,每句字数不等,音节数也参差不齐,用韵又随便,语言上又是相当的口语化,总之,它是明显地冲破了旧体诗词格律的束缚。不过,作为中国最早的新诗代表作,《鸽子》一诗(包括《尝试集》中其他一些作品)实际上还留有文言旧诗的若干痕迹,如“夷犹如意”句,就不那么通俗,也不够口语化,甚至全诗还多少受着旧诗词的影响。可贵的是,胡适稍后也看到了这一点:“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尝试集·四版自序》)。应当说,所谓“缠脚时代的血腥气”,那是一种不值得后人苛求反而是应当充分谅解的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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