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有茨》
墙有茨①,墙上长的蒺藜,
不可埽也②。不可以去扫它呀。
中冓之言③。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道也④。不可以去说它呀。
所可道也⑤,假若可以说起这些话儿哪,
言之丑也! 那说出来可真丑呀!
墙有茨,墙上长的蒺藜,
不可襄也⑥。不可以去攘除它呀。
中冓之言,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详也⑦。不可以去详细地说它呀,
所可详也,假若可以详细地说起它哪,
言之长也! 那说起的话可就长啦!
墙有茨,墙上长的蒺藜,
不可束也⑧。不可以捆而除之呀。
中冓之言,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读也⑨。不可以去公开地传播啊。
所可读也,假若可以公开地去传播它啊,
言之辱也⑩! 那说起来可真丢脸啊!
[注释] ①茨:蒺黎。②埽:同“扫”。扫除。③中冓(gou):内室、密 室。中冓之言,指内室中的暧昧之言。④道:说。⑤所:若,如果。⑥襄:通“攘”,除去。⑦详:细说。⑧束:成捆地除掉。⑨读:诵言,宣露,公开地说出来。⑩辱:耻辱,丢脸。
[赏析] 本篇与《邶风·新台》堪为姐妹篇。卫宣公既娶媳宣姜为妻,作新台于河上,乱伦于先,欧阳修《诗本义》斥之为“淫不避人,如鸟兽耳”。故《诗序》言及《新台》曰:“国人恶之而作是诗。”卫宣公死,宣姜与庶长子公子顽私通,生子五人,乱伦于后。故《诗序》云“《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国母(宣姜),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如果说《新台》是记录了卫国百姓眦目怒骂,“恶之而作是诗”的话,那本篇《墙有茨》则在情绪上显得委婉深沉、舒缓含蓄。说是“疾之而不可道也”,然而正是在这“不可道”之中,诗篇将卫国百姓对上层统治者糜烂腐化、荒淫无耻的蔑视尽泄于字里行间,将宫闱深处见不得人的污秽之事于“不可道”之中,巧妙地尽道之矣。像本篇这样,大胆揭露统治阶级荒淫失政,即使是在《诗经》的民歌中,也是为数不多的。
从文学作品的认识价值和美感作用来看,《墙有茨》也颇值得注意。战国时公孙尼子在《乐记·乐本篇》中云:“凡音者,生人之心也。情动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墙有茨》中,怨怒之音,直透纸背。作品真实地表达人民群众的情绪,同时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的混乱。
诗凡三章,均以“墙有茨”发端起兴,同时兼有比义。茨者,蒺藜之草,墙上设茨,即喻统治者为防闲内外,遮内丑不使外扬之意。故诗中反复吟咏,“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然宫闱污秽,实是设茨之宫墙难以遮之。诗篇复沓迭咏,诗意由之层层推进。第一章揭露统治阶级的丑行“不可道也”第二章推进至“不可详也”,继而更推进至“不可读也”。全篇三章均以此欲擒故纵的笔法,继之以“所可”的假设句式,将统治者们见不得天日的丑事,宣露无遗。在卫国宫廷中,这些丑事并非一桩一件,故而诗中以一个不定数的句式“言之长也”,留与读者体味、思考。
如前所叙,本篇刺宣姜与公子顽乱伦私通,但作者在具体表现上,却未如《新台》中写得那么实,相反却似乎处处采取“虚”和“藏”的手法。一句极易调动读者形象思维的“中冓之言”,紧接着却是点到即收。这种“虚”、“藏”的手法,虽未明写宫闱丑态,但却又将统治者的这种丑态完全置于读者的可以想见之中。诗歌作者如同一位高明的画家,在一尺画幅中将山之巅、河之头均隐藏于虚空之中,以之愈显山之高、水之长。
宋代朱熹注此诗时,曾提出一个问题:此诗揭露宫闱秘事,“其汙甚矣”,然而“圣人何取焉而著之于经也?”朱熹自己的解释为:“圣人所以著之于经,使后世为恶者,知虽闺中之言,亦无隐而不彰也。其为训戒深矣。”(《诗集传》)朱熹加之于孔子头上的“训戒”说,较之孔子的文艺思想,应该说是后退了 一步。孔子言及诗,曾谈到“诗”有“兴”、“观”、“群”、“怨”的作用。孔子整理诗经,这种认识必然反映在他的整理工作过程中。《墙有茨》从“观”的社会功用来看,如郑玄所说,可以“观风俗之盛衰”(《毛诗集解》引郑玄注),也如朱熹自己所说的,可以“考见得失”(《诗集传》),但从《墙有茨》的主体倾向来看,似乎更应该强调“怨”,即“怨刺上政”(《毛诗集解》引孔安国注)这样的社会功用。
不可埽也②。不可以去扫它呀。
中冓之言③。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道也④。不可以去说它呀。
所可道也⑤,假若可以说起这些话儿哪,
言之丑也! 那说出来可真丑呀!
墙有茨,墙上长的蒺藜,
不可襄也⑥。不可以去攘除它呀。
中冓之言,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详也⑦。不可以去详细地说它呀,
所可详也,假若可以详细地说起它哪,
言之长也! 那说起的话可就长啦!
墙有茨,墙上长的蒺藜,
不可束也⑧。不可以捆而除之呀。
中冓之言,内室中的那些话儿,
不可读也⑨。不可以去公开地传播啊。
所可读也,假若可以公开地去传播它啊,
言之辱也⑩! 那说起来可真丢脸啊!
[注释] ①茨:蒺黎。②埽:同“扫”。扫除。③中冓(gou):内室、密 室。中冓之言,指内室中的暧昧之言。④道:说。⑤所:若,如果。⑥襄:通“攘”,除去。⑦详:细说。⑧束:成捆地除掉。⑨读:诵言,宣露,公开地说出来。⑩辱:耻辱,丢脸。
[赏析] 本篇与《邶风·新台》堪为姐妹篇。卫宣公既娶媳宣姜为妻,作新台于河上,乱伦于先,欧阳修《诗本义》斥之为“淫不避人,如鸟兽耳”。故《诗序》言及《新台》曰:“国人恶之而作是诗。”卫宣公死,宣姜与庶长子公子顽私通,生子五人,乱伦于后。故《诗序》云“《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国母(宣姜),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如果说《新台》是记录了卫国百姓眦目怒骂,“恶之而作是诗”的话,那本篇《墙有茨》则在情绪上显得委婉深沉、舒缓含蓄。说是“疾之而不可道也”,然而正是在这“不可道”之中,诗篇将卫国百姓对上层统治者糜烂腐化、荒淫无耻的蔑视尽泄于字里行间,将宫闱深处见不得人的污秽之事于“不可道”之中,巧妙地尽道之矣。像本篇这样,大胆揭露统治阶级荒淫失政,即使是在《诗经》的民歌中,也是为数不多的。
从文学作品的认识价值和美感作用来看,《墙有茨》也颇值得注意。战国时公孙尼子在《乐记·乐本篇》中云:“凡音者,生人之心也。情动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墙有茨》中,怨怒之音,直透纸背。作品真实地表达人民群众的情绪,同时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的混乱。
诗凡三章,均以“墙有茨”发端起兴,同时兼有比义。茨者,蒺藜之草,墙上设茨,即喻统治者为防闲内外,遮内丑不使外扬之意。故诗中反复吟咏,“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然宫闱污秽,实是设茨之宫墙难以遮之。诗篇复沓迭咏,诗意由之层层推进。第一章揭露统治阶级的丑行“不可道也”第二章推进至“不可详也”,继而更推进至“不可读也”。全篇三章均以此欲擒故纵的笔法,继之以“所可”的假设句式,将统治者们见不得天日的丑事,宣露无遗。在卫国宫廷中,这些丑事并非一桩一件,故而诗中以一个不定数的句式“言之长也”,留与读者体味、思考。
如前所叙,本篇刺宣姜与公子顽乱伦私通,但作者在具体表现上,却未如《新台》中写得那么实,相反却似乎处处采取“虚”和“藏”的手法。一句极易调动读者形象思维的“中冓之言”,紧接着却是点到即收。这种“虚”、“藏”的手法,虽未明写宫闱丑态,但却又将统治者的这种丑态完全置于读者的可以想见之中。诗歌作者如同一位高明的画家,在一尺画幅中将山之巅、河之头均隐藏于虚空之中,以之愈显山之高、水之长。
宋代朱熹注此诗时,曾提出一个问题:此诗揭露宫闱秘事,“其汙甚矣”,然而“圣人何取焉而著之于经也?”朱熹自己的解释为:“圣人所以著之于经,使后世为恶者,知虽闺中之言,亦无隐而不彰也。其为训戒深矣。”(《诗集传》)朱熹加之于孔子头上的“训戒”说,较之孔子的文艺思想,应该说是后退了 一步。孔子言及诗,曾谈到“诗”有“兴”、“观”、“群”、“怨”的作用。孔子整理诗经,这种认识必然反映在他的整理工作过程中。《墙有茨》从“观”的社会功用来看,如郑玄所说,可以“观风俗之盛衰”(《毛诗集解》引郑玄注),也如朱熹自己所说的,可以“考见得失”(《诗集传》),但从《墙有茨》的主体倾向来看,似乎更应该强调“怨”,即“怨刺上政”(《毛诗集解》引孔安国注)这样的社会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