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会要》
《三国会要》
清杨晨撰。杨晨(1845~?),浙江黄岩人。清代著名学者孙诒让的内弟。曾任史馆修撰。该书共22卷,为记述三国时期典章制度的政书。体例仿宋徐天麟《两汉会要》,分为帝系、历法、天文、五行、方域、职官、礼、乐、学校、选举、兵、刑、食货、庶政、四夷等15门,共100余子目。取材除参考《三国志》及裴松之《注》外,共参考古籍150余种。其中对梁沈约《宋书》中的各志,及唐杜佑《通典》引据尤多。对唐、宋各类书中所载,也间有采择。对清代学者的研究成果,如陈景云《三国志辩误》、杭世骏《三国志补注》,以及洪氏父子关于疆域、职官,侯氏关于艺文方面的辩误、补注、考异、札记等,也多有参考。作者《叙例》中说,“征引诸史,故书雅记,极意旁搜,一事可稽,并为甄录;”“凡有旁涉,取资博闻”,故取材较为广泛。对于裴注中的牴牾之处,非尽纠绳,亦予甄录,“述而存之”。对于当时台谏大臣及儒生所论,虽有传书,而非定制,则采取纂事不纂言的态度,不予甄录;对于魏武帝曹操的诸令,以及诸葛亮论兵政等事,因在当时已见施用,故酌予甄录。对于不宜专立门类的琐闻轶事,则列为杂录附后。作者自称幼承庭训,雅好陈寿《三国志》一书,曾作有《校录》一篇,又曾计划辑为《会要》。后有感于志书的重要,因革损益,朝章所系,故决意实际编撰。认为三国历史应以蜀国为正统,《三国志》自不应以魏制为正统加以记述,而蜀制承汉制,可以省略不载,故《三国志》没有志书是有其深意的。但后人的记述则往往略而不详,诚为憾事。如郝经《续后汉书》、汤成烈《季汉书》、钱仪吉《会要》等,均采录未广,于魏、吴制度中的增损变化,尤未能明析、或书稿残缺未竟。因而“咨访通人,考证古书,商榷义例”,撰成该书。具有一定的史学参考价值。且检索方便,如要查找三国时魏国的水利情况,即可于该书等7卷《方域中》《魏渠堰》门类中查出,据《三国志》及《水经注》等书记载,魏国自建安七年(202)至正始二年(241),有修治睢阳渠、白沟、平虏渠、泉州渠、天井堰、讨虏渠、成国渠、广漕渠等较大的水利工程8项以上。1956年中华书局据江苏书局原刊本订正出版标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