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
《隋书》
纪传体隋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唐魏征(580~643)等撰。李世民于贞观三年(629)诏敕魏征等修隋史,参加纪传部分修撰的还有房玄龄、颜师古、许敬宗等多人。此书依据王劭原著《隋书》80卷及其他隋史著作,杂记增删改写,至贞观十年,完成本纪5卷,列传50卷。本书与同时成书的《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合称为“五代史”。因五史均无志,唐太宗又于贞观十五年命修《五代史志》,先后由令孤德棻及长孙无忌监修,成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由长孙无忌署名(魏征已卒于贞观十七年)。计有10志,30卷。其时五代各史均已单行,遂将志并入《隋书》。在唐初所编八史中,以《隋书》为上。其纪传部分体例严谨,叙事简明。《炀帝纪》2卷,不仅记载了炀帝的残暴荒淫,还比较详细地介绍了隋末农民起义的重要人物及其起事始末。列传列名录者330余人,其中保存了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如《万宝常传》介绍了当时音乐方面的成就;《临孝慕传》记载了《欹器图》及《地动仪经》;《何稠传》记述了绿瓷琉璃、织金锦袍的制造;另外陈棱率兵出征琉球(今台湾)的情况也有记载。《隋书》十志,历述梁陈齐周隋五朝典章制度,于隋尤精,又因俱出名家之手,因此价值很高,向为史学家所推崇。《礼仪志》分量最重。《食货志》虽只1卷,但因南北朝诸史仅有《魏书》有《食货志》,故史料极为重要。北朝齐、周、隋三代俱行均田制,此制几乎全赖隋志记载下来。《地理志》记载了五代的建制沿革,并以大业五年版图为准,记录全国郡县户口及山川情况。《经籍志》叙学术之源流,考书籍之存亡,概括自汉以来图书情况,是中国古代书籍第二次总结(第一次为《汉书·艺文志》)。并首创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此法一直沿用到近代,可称为学术文化上一大贡献。《隋书》也有不足,如对隋文帝篡周,隋炀帝弑逆,均予以回护,记事也有差错失检之处。最早刻本在宋天圣二年刊出,已然失传。1973年中华书局出版的《隋书》点校本,主要依据宋刻递修本(三朝本),元大德饶州路刻本(元十行本,商务百衲本据此影印),元至顺瑞州路刻明修本(元九行本)。同时参考南北监本、汲古阁本、武英殿本、淮南书局本相互校定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