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北史》
《北史》是记载北朝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和隋朝更替、兴亡始末的一部重要史籍,为二十四史之一。起自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迄于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全书100卷,无志、表,而为本纪12卷,列传88卷。《北史》为唐代李延寿私人撰修,历时16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进奏于朝廷,成为唐修八史之一。李延寿父李大师曾仿《吴越春秋》,准备著成南北史,但未成而卒。李延寿继承其遗志,继续编修。后入史馆参与修撰《隋书》、《五代史志》等史书,而收集到大量的有关资料,为《北史》成书积累了丰富的史料。《北史》主要依据魏、北齐、北周、隋等几部断代史,加以删节、增补,改编而成,其中删《魏书》为多,补《北齐书》为多。由于《北史》在编纂体例上打通北朝至隋各朝代的断限,故形成了时间上的联贯性,弥补了各断代史的局限性。特别是事增文省的编纂方法,既保留和增加了不少珍贵的史料,又较全面地记载了这一历史时期的重大史实,因而,后人常用此书作为校勘北朝四史的参考依据。不过《北史》集四史而成,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全书只有纪、传,无志,故失各代典章制度及其沿革;以世族、家族立传,常追溯先世,而有附会之处;叙事中杂有鬼神迷信之说;与《南史》有重复之处,故有一人之传立于二史的现象。正因如此,后人对《北史》褒贬不一,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持否定态度,北宋欧阳修、司马光等人则大加称颂。《北史》完成后,曾得到唐监修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的校阅,后在流传中有脱误、残缺之处,清钱大昕于《廿二史考异》中对此有所考订。《北史》流世的版本主要有明代的南、北监本,清代的武英殿本等。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百衲本《北史》,系影印元大德刊本。1974年,中华书局出版《北史》标点校勘本,集前人考据成果。为一部较好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