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北美各殖民地代表组成了大陆会议,1774年7月4日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布北美13个州脱离英国而成为独立自由国家。该宣言由美国著名政治思想家,国务活动家、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约翰·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修改而成,共2万8千余字。《宣言》宣布了17、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的一系列先进的政治法律思想,如天赋人权思想、人民主权、社会契约、反对封建专制等思想。书中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末,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政府”。《宣言》列举了英国殖民统治在北美犯下的27条罪状,庄严地宣布北美13个州脱离英国而独立,并解除对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独立宣言》是美国独立和解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当时整个资产阶级革命中一部重要文件,极大地影响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马克思认为该《宣言》是“第一个人权宣言和最先推动了十八世纪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