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洲诗话》
《石洲诗话》
诗话专著。清翁方纲撰。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号覃谿,顺天大兴(今北京)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内阁学士,为当时著名的金石学家、经学家、考据家、书法学、诗人。《石洲诗话》卷1、2评唐诗;卷3、4评宋诗,卷5评金、元诗;卷6为《渔洋评杜摘记》;卷7与卷8解说元好问、王士禛的《论诗绝句》。该书分代、分人叙议,逐首、逐句剖析,其“肌理”说贯注于全书,作者论诗“必以肌理为准”;认为诗必言诸肌理,而文求其实际。对“肌理”的理解,历来有几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肌理即文理,是对诗歌风格的要求,二是认为肌理指义理,“义”一是指继承朱彝尊、王奇龄、厉鹗的学问理论,二是指融经入诗,写诗以发挥经典思想。三是认为肌理是指以儒家经典为基础的学问。翁氏认为诗歌创作要以义理为主,文理为辅。但诗要做到理不外露,俟读者而后说之。他推崇宋诗,认为“宋诗妙在实处”,“宋人精诣,全在刻抉入里,而皆从各自读书学古中来”,宋人“研理日精,观书日富,因而论诗日密”。充分体现了当时学问家、经学家的观点。“肌理说”优点在于纠正空疏,要求诗有内容;缺点在于忽视诗歌情感要素,“误把抄书当作诗”(袁枚语)。翁方纲的“肌理说”与当时清代文坛上出现的“考据、义理、词章”理论相呼应,影响颇大。此书有清乾隆时手抄本,嘉庆二十年广州刻本。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陈迩冬校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