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祭阵亡吏士文》
明·徐渭2
嘉靖丙辰之冬3,海寇挟东夷4,据岑港不去5。其明年春,朝廷命总督臣某率师往征之6。三月四日,兵始入。薄其巢土7,汉吏士有先登而死者。越十日,总督乃命某官某以某物陈于诸死所而告之曰8:吾奉命讨不义,偏将军提督无状9,稍亡其伍10。书至之日,吾与介吏侍铃阁悲悼11,为不食。方今休养吏士,以图后功,窃念歼贼有日,而终无益于死者,故遣吏赍物品如前12,召诸灵使饮食之13。其他恤典14,一遵故事勿省15。鬼如有知,其少自宽,毋多怼16。
1这是作者代总督胡宗宪祭祀因抗击日本海寇而阵亡的将士写下的文章,时在1557年。2徐渭(1521-1593):字文长,有《徐文长集》。3嘉靖丙辰:即1556年。嘉靖:明世宗年号。4东夷:指日本海寇。5岑港:在今浙江省舟山。6总督:指胡宗宪,作者曾入其幕府。7薄:逼近。8某官某:即任某种官职的某人,实作者自谦之称。某物:指祭品。9偏将军:副将。提督:总督手下的武官。无状:无战绩。10稍:已经。11介吏:副职官吏。铃阁:将帅营帐。12赍(ji):携带。如:往。13诸灵:各位牺牲的神灵。14恤典:救济的典章。15故事:旧日制度。16毋:无。怼(dui):怨恨。
【析点】 明朝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一带倭乱十分猖撅。文章先写出时代背景,又写出在保卫战中明军有阵亡将士,自己奉命祭祀。祭文为作者代总督所写,故用胡宗宪语气,但反映的却是作者对死者的同情和哀怜。战争无疑是正义的,但死者多是士兵和下层军官,所以,虽“歼贼有日”,终不会给死者带来益处。取得胜利之后,封官赏赐,是大僚们的事;现在惟一能做到的,就是希望亡灵享用祭品,以此表达生人对死者的哀思。有战争就有死亡,正义的战争也常常带来不幸和痛苦,这就必然产生个人生存和社会需要的矛盾。作者没有正面赞颁正义的战争,只是在低低倾诉之中默默地揭示这样一个真理:那些为国捐躯而青史不留姓名的人,更值得后人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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