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
[四·一] 子曰:“里仁为美①。择不处仁②,焉得知③?”
[四·二]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④,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四·三]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⑤,能恶人⑥。”
[四·四] 子曰:“苟志于仁矣⑦,无恶也。”
[四·五]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⑧,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⑨?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⑩,造次必于是⑪,颠沛必于是。”
[四·六]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⑫;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⑬,我未之见也。”
[四·七]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⑭。观过,斯知仁矣⑮。”
[四·八]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四·九]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四·十]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適也⑯,无莫也⑰,义之与比⑱。”
[四·十一] 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四·十二] 子曰:“放于利而行⑲,多怨。”
[四·十三]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⑳?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四·十四]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四·十五] 子曰:“参乎㉑!吾道一以贯之㉒。”曾子曰:“唯㉓。”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四·十六] 子曰:“君子喻于义㉔,小人喻于利。”
[四·十七]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四·十八] 子曰:“事父母几㉕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四·十九]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四·二十]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四·二十一]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四·二十二]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㉖。”
[四·二十三]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㉗。”
[四·二十四]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㉘。”
[四·二十五]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
[四·二十六] 子游曰:“事君数㉙,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注释〕 ① 里: 居住。 ② 处仁: 择居求有仁厚风俗之乡。 ③ 知: 同“智”。 ④ 约: 穷困。 ⑤ 好(hào): 喜爱。 ⑥ 恶(wù): 厌恶。 ⑦ 苟: 如果。 ⑧ 不以其道得之: 此句解释历来多有歧义,朱熹释为“不当得而得之”,也可读为“不以其道去之”。 ⑨ 恶(wū): 何处。恶乎: 在哪里。 ⑩ 终食之间: 一顿饭时间。 ⑪ 造次: 匆促之时。 ⑫ 尚: 超过、胜于。 ⑬ 盖: 大概。 ⑭ 党: 类别。 ⑮ 仁: 同“人”。 ⑯ 適: 亲近,一说释为敌对。 ⑰ 莫: 疏远,一说释为羡慕。 ⑱ 比(bì): 适从、靠拢。 ⑲ 放(fǎng): 依照。 ⑳ 何有: 有何难。 ㉑ 参: 孔子弟子曾子,名参。 ㉒ 贯: 贯穿。 ㉓ 唯: 是。 ㉔ 喻: 知晓、明白。 ㉕ 几: 这里表示婉转。 ㉖ 逮: 及。 ㉗ 约: 约束。 ㉘ 讷(nè): 说话迟钝,此指谨慎。 ㉙ 数(shuò): 烦琐。
〔鉴赏〕 《论语》第四篇着重论仁,思考层层深入,进入到孔子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因而弄通本篇内容对于理解孔子思想有着重要的意义。
可是开篇就碰到难题。孔子说:“里仁为美。”里有居义。难道孔子真的认为“择居”有那么重要,成为成仁之首么?康有为认为“择邻里为熏德之要义。此篇言仁,故孔子首贵择邻焉”(《论语注》)。有人引孟子论函矢巫匠之术而认为孔子强调的是“择业”。这些说法未必有很强的说服力。其实这里还是顺第三篇而谈礼与仁相结合的关系。荀子曾说:“仁有里,义有门。仁,非其里而处,非仁也。”(《荀子·大略》)荀子以“里”、“门”来喻“礼”,强调“礼”的重要。孔子也是以“里”喻“礼”,而强调“仁”的重要。首章既已提出“仁”的重要性,那么需要进一步阐述。往后各章展开了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仁与智的统一。孔子常以仁智并举。从本篇开始,《论语》多次记述孔子这方面言论。孔子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第二章)有仁德的人必然会自觉地实现道德原则,有知识的人也会懂得如何去实现道德原则。在这里知识与道德是统一的。孔子认为只有把仁与智统一起来,才达到了理想的人格。以后儒家后学也常用“仁且智”来称道孔子的人格。
第二,义与利的统一。孔子开始把义、利作为一对伦理范畴,规定原则与功利的关系,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义”重在群体利益,“利”重在个体利益。孔子并不完全排斥个体利益,相反承认私利为人之所欲。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第五章)。可是私利不能背离仁道。他认为富与贵“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如果无所抑制地“放于利而行”,偏离于“义”,必然招致“多怨”(第十二章),引发多种社会矛盾。究竟是把“义”放在第一位,还是把“利”放在首位,孔子认为这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试金石。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第十六章)就是这个意思。
第三,为仁在己。“君子”与“小人”,“好仁者”与“不仁者”有根本的区别。前者是“义以为上”,后者是“利以为上”。孔子认为造成两者不同的一个基本原因是一个人是否真心实意努力为仁。如以行仁作为自己人生的根本目标,就能从内心“好仁”,“恶不仁”。好仁者既然以追求仁德为最高理想,那么就应该以自己的言行去影响“不仁者”,更不能“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受“不仁者”所左右。孔子说:“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第六章)从求仁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是一个人主观上肯不肯“用力”,而不是力足与不足的问题,因为,无论什么人从根本上来说都有为仁的能力。这里已蕴涵着在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以后孟子加以发展,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命题。
第四,言与行的统一。在道德实践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言行之一致。针对人们往往言过其行的弊病,孔子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第二十四章)提倡说话要谨慎,行动要敏捷。他还以古代贤人的道德榜样告诫弟子:“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第二十二章)对于口头上表示“志于道”,而行动上却“耻恶衣恶食者”,孔子非常厌恶地斥之为“未足与议也”(第九章)。
第五,一以贯之之道。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第十五章)的确如此,整部《论语》似有一根红线贯串始终,那就是“仁”的思想。可是由于曾子立即答以已经明白,孔子未加以明说。而其他门人疑惑不解时,曾子告之:“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曾子以忠、恕二道来表述孔子一以贯之的思想,引起后世各种不同的诠释。据《卫灵公》篇所记: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其意一致。“忠、恕”二者可看作为“仁”的内涵。朱熹注释“忠恕”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尽己心以待人,并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不以己所不欲者施于人。这与孔子所阐述“仁”的思想是相通的。
第六,以孝达仁。首篇已明孔门视“孝悌”为“仁之本”。以后又有多篇申述以孝达仁之意,这并不奇怪。除第二十章与前《学而》第十一章有所重复外(可能弟子各有所记,而详略不同),其余几章论孝,皆有新意。例如第十八章提出的“几谏”,即可解除一般人的疑虑。父母之言行也可能有不当之处,也会有过失。子女决非一味听从,而是婉言规劝,如果父母不从,待父母心平气和,再相机劝谏。读了这一章,对孔子的“无改于父之道”,会有较全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