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全传》
佚名
自南宋以来,民间广泛流传有关济公的故事。形成文字者,今天所知最早的是明代晁瑮《宝文堂书目》记载的《红倩难济颠》平话,但未见传本。另有明隆庆三年刊沈孟柈述《钱塘渔隐济颠禅师语录》一卷,清康熙年间刊王梦吉编《新镌绣像麴头陀济颠全传》三十六则,务本堂刊墨浪子《济颠大师醉菩提全传》二十回,宝仁堂刊《新镌济颠大师玩世奇迹》二十回,乾隆九年仁寿堂刊西湖渔樵主人《济公传》十二卷。坊间刊有《评演济公传前后集》一百二十回,以大约成书于清代中叶的坊间刊无名氏二百八十回本《济公全传》最为完备。花城出版社1983年删去后三十八回,出版了二百四十二回本,为现今通行本。
《济公全传》述写南宋临安灵隐寺济颠和尚事。书中说济公本是西天金身降龙罗汉下世,投胎在浙江天台县李氏家,俗名修缘。十八岁去灵隐出家为僧,法名道济。然而屡犯寺规,不忌酒肉,终日疯颠,不修边幅。又四处游逛,出入人家,惩恶扬善,大显法力。小说以济公的活动为中心,描写了广阔的中下层市民的社会生活,小说虽然情节荒唐,结构支离破碎,艺术上十分幼稚,思想和感情态度也东摇西摆,毫无定准。但从这种拙劣的描写里,也可以朦胧地看出清代中叶市民的价值观与审美观的一些特点。
市民阶层是植根于封建制度中的赘物,具有既区别于传统社会又与之相联系的文化心态,这种矛盾在清代中叶——中国封建社会的回光返照期——显得更为突出。市民阶层是依赖商品经济存在的,他们有着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各种观念,特别是《济公全传》产生的东南沿海一带,市民阶层还通过西方商人和传教士等,受到西方文艺复兴后的近代思想影响,因而其个人的独立意识有所发展,如尊重人的个性和私有财产,追求享乐——物质享受和感官享受,甚至放纵各种人的本能欲望。但是,这时期的市民阶层毕竟处于封建制度和封建观念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大环境中,因此,他们的思想又不能不与封建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清王朝取得统治权后,采取了一系列严酷的政治文化措施,重新恢复了宋明理学至高无上的地位,重视社会整体谐和稳定而泯灭个性发展,使得色彩纷呈的晚明文化归于沉寂。
在这种状况下,市民阶层的心态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氛围的影响。体现这一时期市民心态的《济公全传》,其价值观与审美观就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时代的印记。
《济公全传》的前半部,叙写济公为秦相追回被华云龙窃走的玉镯和凤冠。凤冠的来历不得而知,但玉镯却是外国给朝廷的贡品,“被秦相留下”,实在是贪污,地道的不义之财。然而,显然作者认为这宝物如何获得是无足轻重的,重要的是财物一旦被个人拥有,财产权便不能轻易地被剥夺,所以,济公翻山越岭,走村串镇,不惜劳苦,死死跟住华云龙,必追回宝物而后快,最终完璧归赵。这个事件体现了近代社会价值观中的最重要部分之一:私有财产的神圣与不受侵犯。表面上看,这与晁盖等英雄在智劫生辰纲时提出的“不义之财,取之何碍”的观点相比,确实不够进步。实际上,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包含着深刻的贱视个体和扼杀个性的因素,《济公全传》中这种对私有财产——哪怕是不义之财——的尊重,让我们听到了时代前进的脚步声。
有趣的是,作品衡量官员的标准也因之发生了倾斜。中国的儒家政治伦理,常常把官吏的行政才能和政绩置于第二位,却将是否尽忠尽孝、廉洁奉公等道德品行作为考核官吏的最高标准。《济公全传》中写了一批符合这个标准的中下层官员,其中不乏两袖清风、爱民如子之辈,但这些清官却显得十分无能,稍遇疑难案件,便只能把惊堂木一拍,厉声喝道:“抄手问事,万不肯应,拉下去打!”以致屈打成招,表现出十足的颟顸无能,只能待济公以神力相助。因此,对这些清官的描写,并不能使读者产生那种对包拯、海瑞的敬意,恰恰相反,只有揶揄和嘲笑。与这些官员截然不同的是秦相,无论如何不能算好官——作者也没有把他写成好官的企图,他的长相近乎小丑,品行也无一可以恭维,但作品中认为他唯一难以宽恕的罪恶是为修自家楼阁去强拆灵隐寺牌楼。当他一有悔悟,退回庙产后——虽然其他方面毫无改善,济公马上称赞他“有佐理皇猷、参赞化育之才”,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替身僧,并以此为荣耀。由此可见,传统的官员标准在作品中已经相当程度地被市民阶层更为看重实利的自私内容所取代,即官员的好坏不能只看个人行为是否端正,更要看其对他人财产是否尊重。这无疑是市民价值观的一种体现。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主要精神支柱。但在传统社会中,爱国精神与忠君意识是两位一体,密不可分的。爱国,即要承认君王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忠君,则要肯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朕即国家”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中,得到最集中的体现。但是在《济公全传》中,两者却出现了某种分离的倾向。对秦相形象的肯定大于否定,也可以看出传统爱国精神的淡化。另外,这里还出现了对封建社会血统株连即“罪及妻孥”的观念的否定倾向。秦桧在后代人们眼中是汉奸卖国贼的同义语,这甚至使秦姓后代子孙往往蒙上不白之冤,直到如今,我国许多地方还流行着岳与秦姓不通婚的习俗,反映出人们对这位奸相极度厌恶的心理。然而,在作品中被描写成秦桧之子的秦相,正如前边分析,却并没有因此受到株连。他的善恶,完全是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动善念,罪愆全无。特别是对爱国主义的核心部分——民族矛盾的淡化,极可注意,书中的秦桧作为鬼魂,在书中曾直接出现,他对儿子忏悔道:“为父在阳世三间,久站督堂,闭塞贤路。在风波亭害死岳家父子,上干天怒,下招人怨。”历代所公认、所共谴的通敌卖国这一最大罪行,却毫未提及。而书中所描写的南宋,正是宋金矛盾激化、全民抗战意识空前高涨的时代。这种时代特点在书中没有得到任何反映,联系到秦相父子的形象,恐怕不能认为是疏略。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当时统治中国的满清王朝是金的后裔,乾隆朝修《四库全书》时,把古籍中的宋金矛盾都加窜改,删改或磨平其尖锐的语气,目的是淡化汉族人民的民族思想。清王朝的文字狱和一切文化钳辖,也着力于削弱这种民族观念,因而,在写成于清代中叶的《济公全传》中,也视民族矛盾为忌讳而有意避开。但从另一方面看,在封建制行将崩溃,近代社会即将来临之际,中国境内各兄弟民族的联合成一个大家族是历史的必然趋势,淡化宋金矛盾,未始不是与这一前景相符合的,因而也可说,这是与传统的“夷夏之辨”分明的封建爱国思想相游离的市民思想的征兆。
与晚明文学中的进步思潮相比,《济公全传》的价值观也有明显的后退,特别是在妇女观方面。
晚明市民文学中有大量的色情描写,虽说这与当时上层社会以“渔猎女色为风流”的时尚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市民阶层从本能欲望出发,对传统观念的蔑视。男女之大防的道德堤坝崩溃了,诸多的男女以纵欲来享受现实人生。这种道德的沦丧是忧是喜姑且不论,但起码可以说,它反映出妇女不再被单纯视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家庭的奴隶和男性的玩物,而是承认了她们也有正常人的欲望。难怪近年有个剧本将《金瓶梅》中的淫妇潘金莲写成妇女解放的代表,上演后轰动一时。晚明小说家凌濛初更直截了当地为寻求性刺激的官家姬妾辩护:“岂知男女大欲,彼此一般。”“总有家法极严的,铁壁铜墙,提铃喝号,防得一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得他们的心。”同时,凌濛初也确实写了一个因丈夫长期不在家过夜,耐不得寂寞的妇女莫大姐与人私通的故事,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这种描写和主张在《济公全传》中是没有的。作品站在传统道德的立场上,多次宣扬“寡妇失节,不如老妓从良”等封建节烈观。凡是逾越礼法的妇女,都被作为大加鞭挞的对象。沈国栋之妻,因丈夫长期出外保镖,便与邻家公子孙祖义私通。作者借书中闲人之口对沈妻作了道德审判,又安排了沈国栋佯装离家,半夜潜回,将妻子与其情人“结果了性命”一段情节。作者充满快意地下笔时,并不知道他在进步的历史观与落伍的道德观之间做了什么样的选择。
与此相关的是作者对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的看法。承认人的本能欲望合情,就必然会承认自主婚姻的合理,因此,汤显祖认为《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游园惊梦时青春意识的觉醒是自然的,也认为她与柳梦梅之间的由生而死、由死而生的自主婚姻是理所当然的。与晚明文学中那种“理有者情必无,情有者理必无”(汤显祖)的叛逆思潮相比,《济公全传》无疑大大倒退了。小说中不仅没有对男女青年的自由恋爱进行任何肯定,甚至对那种经封建礼教认可、以男才女貌为基础的婚姻方式也持否定态度。自幼与济公定亲的刘素素原本打算“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至死不二”,但济公出家后长期杳无音信,收养她的舅父硬逼她另找婆家,于是,她想出以对对联招亲的办法。她出的上联是:“寄寓客家,牢守寒窗空寂寞。”表露了她因虚度青春年华而产生的苦闷心情,用这种方式招亲,是她冲破封建礼教罗网的最后机会。但是,来应对的偏偏是济公,竟以“远避迷途,退还莲径返逍遥”这一充满佛教色空观的下联来“暗度”她。这姑娘的青春被葬送了,终生过着青灯古佛、晨钟暮鼓的苦寂日子。而作者对这种“存天理,灭人欲”的结局却很欣赏。
另外,周堃为救被王胜仙抢去的姐姐夜闯王府,“逢人就砍,遇人便杀,杀了有十数个人”,也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李逵在江州和祝家庄挥舞双斧、滥杀无辜的场面,同样都反映了封建观念中对个人生命价值的贱视。
济公是作品中唯一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全面肯定和极力歌颂的人物,集中体现了作者的审美理想。
济公实有其人。据孙楷第先生考证,宋代僧人居简《北涧文集》有《湖隐方圆叟舍利塔铭》一文,题下侧注“济颠”二字。此文为其师而作,称其师是天台李氏子,时人呼为“湖隐”(见谭正璧等《古本稀见小说汇考》)。《济颠禅师语录》亦称济公是天台县李氏子,俗名修元。这种说法也被《济公全传》继承,只是更“元”为“缘”。
济公身上最能引起读者兴趣的恐怕就是那种超人的神通。小说中说他是“西天金身降龙罗汉降世,奉佛旨为度世而来”。所以,他一出生便被非凡之光环绕,“临生之时,红光罩院,异香扑鼻”。出家之后,更有了一手未卜先知的本领,任何事变,只要他“偶然打一个冷战,罗汉爷一按灵光,早知觉明白”,于是“口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你说不管,我和尚焉能不管!’”更兼手段高强,善于降妖伏怪,战胜邪恶。白水湖出了修炼万年的鳄鱼精,专食小儿,假济公降伏不了,险些丧命。济公现出了“身高十丈,头如麦斗,身穿织铎,赤着两条腿”的“真身”,呼风唤雨,挟雷掣电,以千钧霹雳劈死鳄鱼精。然而,没有任何一个读者会因此把济公等同于孙悟空,这是因为,孙悟空的神通几乎不与人间烟火发生关系,而济公的神通是直接干预现实生活的,两者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他大慈大悲,救苦救难,最突出的是对那些威胁市民阶层的生存和发展的黑暗社会现实进行矫正和补救,从而给群众以一种麻醉式的精神安慰。
济公的外表无疑是丑的,他“身高五尺来往,头上头发有二寸余长,滋着一脸的泥。破僧衣,短袖缺领,腰系丝绦,疙里疙瘩。光着两只脚,拖一双破草鞋”。丑陋、肮脏、窝囊俱全。但他所干的却是无告的群众所做不了的“善”事(虽然有些“善”事并不善),于是,肖像和性格形成了触目的反差,这对于衣冠楚楚却干尽坏事的上层人物确是奇妙的讽刺。小说之所以能打动人,这点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就小说总体而言,《济公全传》是一部迎合落后愚昧群众审美趣味的作品,不论是过去还是在今天,都不宜给它以太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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