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拍》
凌濛初
凌濛初编的《拍案惊奇》与《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两拍”,和冯梦龙编的“三言”——《喻世名言》、《警世通言》与《醒世恒言》——同为明代最著名的短篇白话集。不过,“三言”中不但包含不少宋、元旧篇,而且,即使是明代创作出来的作品,有多少篇是冯梦龙的手笔,也很难确定;而“两拍”所收,则除个别篇章外,都出于凌濛初之手。所以,“两拍”基本上是凌濛初的个人小说集,小说的种种特点,自跟凌濛初的思想分不开。
一
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浙江乌程(今属湖州市)人。十二岁入学。但科举蹭蹬,直至崇祯七年(1634)五十五岁时始授上海县丞,曾代理知县。崇祯十五年(1642)升任为徐州通判。先在距离徐州州治约32公里的房村治水(黄河曾屡次于房村决口),颇著劳绩。次年,李自成部下陈小乙拥众数万,出没于房村左近,当时担任淮徐兵备道的何腾蛟追陈部至房村,因与濛初相会,并邀其入幕。濛初献《剿寇十策》于腾蛟,腾蛟很为赞赏,立即将其中五策付诸实施,陈部中开始有人投降。于是,濛初单骑入陈营劝诱,陈小乙等皆出降。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别部又进军徐州,濛初虽曾抗拒,而力量不敌,遂呕血而死。
从以上的经历来看,凌濛初显然是站在反对农民起义的立场上的,而且还有实际行动。所以,自本世纪50年代后期起,直至70年代末,凌濛初常被国内的研究者指责为反动文人,他的“两拍”也就常被加上“反动”、“淫秽”、“荒诞”等恶谥。然而,对农民起义的态度是否为判断一个人进步或反动的唯一标尺?
所谓进步或反动,乃是由他的思想和行动与历史的发展方向是否一致来决定的。如同马克思主义早就指出的,从封建社会进到资本主义社会乃是历史的必然。凌濛初生活在明代末期,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是助长抑或扼杀这种萌芽,才是区别进步或反动的唯一分水岭。那么,凌濛初在这方面的表现又如何呢?
由于资料的缺乏,现在已无从知道凌濛初在经济上有什么看法。但在明代末期,与当时经济上的资本主义萌芽相适应,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潮流,凌濛初的思想跟这种潮流却是一致的,因而在当时无疑属于进步的阵营。只要把他的思想跟晚明新思潮的旗手李贽(1527—1602)的主张略加比较,对此就可有较明确的认识。
李贽思想的核心,一方面是肯定“好货”、“好色”等人欲,以这些欲望为“迩言”、为“善”、为“民之中”与“民情之所欲”,并以与此相反的东西为“不善”,为“恶”(见《焚书》卷1《答邓明府》及《李氏文集》卷19《明灯道古录》卷下);另一方面是比较尊重个性,认为:“夫人之与己不相若也。有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 无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无。……于是有条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所以他主张:“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焚书》卷3《论政篇》)
凌濛初同样肯定“好货”、“好色”等人欲。在《拍案惊奇》第1卷《转运汉遇巧洞庭红 波斯胡指破鼍龙壳》中,他解释人们从事海外贸易的动机说:“元来这边中国货物,拿到那边,一倍就有三倍价。换了那边货物,带到中国,也是如此。一往一回,却不便有八九倍利息?所以人都拼死走这条路。”这就是说,人都是追求钱财——“好货”的,只要有八九倍利息,人就都愿意拼死。很明显,他把“好货”当作了人的本性。在《二刻拍案惊奇》卷34《任君用恣乐深闺 杨太尉戏宫馆客》里,他对富贵人家的广蓄姬妾加以批评:“岂知男女大欲,彼此一般”,“枕席之事,三分四路,怎能勾满得他们的意,尽得他们的兴?所以,满闺中不是怨气,便是丑声。总有家法极严的,铁壁铜墙,提铃喝号,防得一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得他们的心。略有空隙,就思量弄一场把戏。”在这里,他不但把“男女大欲”——即所谓“好色”——作为人所共同、“彼此一般”的欲求,而且认为这是人们生而有之、什么外力都无法抑制的欲望,因而这也是人的不可改变的本性。而在他看来,人只有从自己的本性出发,才是善的,否则就会沦为邪恶。他说:“大凡人只有初起这一念是有天理的,依着做法,好事尽多。若是多转了两个念头,便有许多奸贪诈伪没天理的心来了。”(《二刻拍案惊奇》卷11《满少卿饥附饱飏 焦文姬生仇死报》)按照当时的理解,所谓“初起这一念”,也就是基于人的本性而不受后天影响的想法。在他的这段议论里,无疑体现了对人的本性的肯定,被他视为人的本性之组成部分的“好货”、“好色”,当然也在肯定之列。
在尊重个性方面,《拍案惊奇》卷3《刘东山夸技顺城门 十八兄奇踪村酒肆》的“得胜头回”中有一条批语,很能说明问题。这则“得胜头回”所说的故事是:有个举子到一家人家去投宿,该家的老妇人向他说,自己的儿媳妇“雄悍异常,且是气性粗急”,以致自己“虚心冷气,看他眉头眼后,常是不中意、受凌辱的”。举子觉得这个儿媳妇太没有道理,决心等她回来后与她理论。后来看到她力大无穷,打得死猛虎,就只敢婉转地说她“尊卑分上觉得欠些个”。那媳妇一听,立即发作,怒目道:“适间老死魅曾对贵人(指举子)说些甚谎么?”她竟然骂自己的婆婆为“老死魅”,斥责她说谎,对客人又如此粗暴,确是不遵尊卑之礼,没有教养。但凌濛初却批道:“看此光景,必是老婆子无眼珠,不识豪杰性,非其妇之过也。举子元觉多事饶舌矣。”在这里,他把那个妇人的言行归结为她的特定的性格——“豪杰性”,正是那个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不具备和反对的。所以,连明代中叶思想比较开明的祝允明在其所著《前闻记》中谈及这个故事时(此故事从唐代就开始流传),也称这位具有“豪杰性”的妇人为“恶新妇”。如果统治者或大多数人都遵照“有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无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无”的原则行事,自非对这种“豪杰性”加以否定不可。但凌濛初却认为那位举子试图干涉她的“豪杰性”乃是“多事饶舌”,可见,他跟李贽一样,也是反对“有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无诸己矣,而望人之同无”的,这也就意味着每一个人都不应该以自己为标准而去抹煞别人的个性。
这种肯定人欲和尊重个性的观念,不但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市民们的思想特点,也是他们反封建的思想武器。因为,无限地追求利润乃是资产阶级及其前身——市民阶层的最根本的目的,他们在这样的追求过程中使自己发展壮大;而在封建社会末期和资本主义前期,社会的前进是和他们的发展壮大同步的。所以,《共产党宣言》说:“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 为了达到无限制地追求利润的目的,他们必须改变道德标准,把追求和实现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从而也就必须肯定人欲和尊重个性。这对于封建制度和封建道德都是猛烈的冲击,因而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有助于把人们从封建道德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就“两拍”来说,凌濛初的上述观念使他对人有了一种不同于封建传统观念的新的认识,对人的思想行为有了一种不同于封建传统观念的新的评价,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两拍”的面貌。
二
由上所述,可知凌濛初是个已经具有若干市民意识的士人。这使他在文学观念上也有了一些新的因素。他在《拍案惊奇序》里叙述自己选择题材的原则时说:“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换言之,他写作此书,其目的主要是供消遣娱乐之用,并不强调文学的政治、伦理功用。这正是当时的市民阶层对于文学的要求。
也正是由于从文学的消遣、娱乐作用着眼,凌濛初在将这些“可新听睹、佐谈谐”的材料“演而畅之”时,他竭力追求的效果乃是令人“惊奇”。如同书名本身所显示的,凌濛初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为作品的新奇而惊讶,并惊讶到情不自禁地拍起桌子来。所以“两拍”的一个最明显的成就,就是为读者提供了一系列奇趣横生的故事。
这些故事固然以情节的曲折而引人入胜,但它们所给予读者的,除了好奇心的满足外,往往还伴随着较深层次的感情上的涟漪。在不少场合,作品带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使读者感到生活着是美好的。可以说,这反映了早期的市民阶层对于未来的天真向往。这里举两个例子:
《拍案惊奇》的第1卷《转运汉遇巧洞庭红 波斯胡指破鼍龙壳》,写文若虚做生意“百做百不着”,“把个家事干圆洁净了,连妻子也不曾娶得”,后来由几个从事海外贸易的朋友挈带,跟着他们一起出海,但无钱置货,只得用别人资助的一两银子买了许多洞庭红桔子。不料到了吉零国,当地没有桔子,便成了奇货可居。加以该国“以银为钱,上有文采”,根据文采的不同分为五等,但每个钱的含银量都是八钱七分多,文若虚卖桔子时又光要他们最低等的钱,他们以为价格便宜,更乐于购买。最后,这批桔子竟然卖了一千多个钱,相当于一千两左右银子。在回国途中,文若虚又在一个荒岛上拾到了一个大龟壳,回到福建后,经一个识宝的波斯商人指点,才知这竟是内藏宝珠的鼍龙壳,卖了五万两银子。从此,文若虚便成了巨富。在这个童话般的故事中,吉零国的“以银为钱”,每一等钱的含银量全都一样,荒岛上价值连城的鼍龙壳,其设想都极幼稚,它们所反映的,是人们在对海外贸易尚无充分认识的情况下,力图循着这条途径成为巨富的强烈愿望。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故事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虽然绝大部分都不肯出钱资助文若虚置货,但却愿意承担文若虚去海外的生活费用,他们对文若虚的态度是友好的。当文若虚在吉零国卖掉桔子有银钱后,他们还愿意把自己带去的货物作价让一部分给文若虚,以便自己既不吃亏,又使他获得“大利息”。在文若虚卖鼍龙壳时,他们帮他出主意,“欣羡”而不妒忌。那个识宝的波斯商人也很为自己的主顾着想,也以五万两银子买下鼍龙壳,虽是很低的价钱,但那是文若虚自己的要价,他听后还说“罪过罪过,那有此话”,其后知道这是文若虚“偶然得来,不是出价置办的”,只要卖到五万两就“心满意足”,这才成交。成交后又真心实意地帮文若虚安排未来的生活,毫无保留地把鼍龙壳的实际价值告诉文若虚及其同伴,并给他们补送礼品。而文若虚对这位波斯人与带他出海的商人都很感激。总之,他们都有追求金钱的强烈欲望,那些从事海外贸易的人固然是为了“八九倍利息”而“拼死”,文若虚在出海前也由于只有一两银子无法置办正经货物而无限悲痛,“手中拿了银子,看了又笑,笑了又看道:‘置得甚货么?’”至于那位波斯商人,在设宴招待他们时,干脆以每人所带货物的多少来定席位的尊卑:金钱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但他们虽有自私的一面,却并不坑害别人,彼此的关系相当融洽,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还相互帮助。作品最后写他们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文若虚发了财,波斯商人在鼍龙壳交易中赚了更多的钱,那些带文若虚出海的商人也从这事件中得到了大小不等的好处。读完这一故事,人们会因生活给他们每个人都带来好运气而愉悦,也会因他们这种新的人际关系而感到温馨——在那种关系里,并不存在只有少数人才能做到的“舍命全交”,但大家都在个人本位的前提下相互提携。
假如我们在文若虚的故事中看到了对于金钱的追求,那么,在《二刻拍案惊奇》卷38《两错认莫大姐私奔 再成交杨二郎正本》中所看到的就是强烈的情欲。莫大姐是徐德的妻子,不但与邻居杨二郎私通,“还有个把梯己人往来”,但她最爱的是杨二郎。后来徐德知道了这种情况,加强了防备,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与杨二郎相处了,就想找机会与他私奔。她有个表亲郁盛,也想勾引她,她也与他发生了关系。但由于是在醉中与郁盛欢会,迷迷糊糊地把本来想告诉杨二郎的私奔的时间告诉了郁盛,酒醒以后,又误以为已经与杨二郎约定好了私奔的时间。郁盛明知她约的是杨二郎,但到时却冒充杨二郎把她接了出去。当她发现受骗时,已来不及了,只好跟郁盛一起生活。郁盛因贪图钱财,过了两个月又把她卖入妓院,她便沦为妓女。她丈夫徐德发现她逃走了,并且把家里的财物也都带走,怀疑是杨二郎从中捣鬼,把她藏了起来,遂向官府出首。杨二郎被捕入狱,并不断受到拷打。经过好几年,莫大姐在妓院里遇到一个旧日邻居,知杨二郎为她吃了大苦,“好不伤心”,便求那邻居把郁盛拐卖她入妓院的事告到官府。最后,郁盛受了惩处,徐德则已不愿再要莫大姐为妻,又觉得自己害杨二郎吃了几年冤枉官司,“负累了他”,经过邻居调停,愿把莫大姐让给杨二郎为妻;杨二郎正中下怀,说是“若得如此,便多坐了几时(牢),我也永不提起了”;莫大姐就此“称心像意,得嫁了旧时相识”。这是一个非常出人意料的大团圆结局。根据封建道德,“万恶淫为首”,像莫大姐那样与几个人通奸、终致背夫私逃并沦为妓女的人,真是所谓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理应受到严惩,但最后却与心上人成就了婚配; 徐德并不因莫大姐多次通奸并带着全部财物私逃而对她恨入骨髓,非把她置于悲惨的境地不可,也不因杨二郎破坏自己家庭、导致莫大姐私奔而力图使他多受痛苦,以为报复,却让这两个人如意地成为夫妇;杨二郎明知莫大姐与自己相爱时又与郁盛私通,以致惹出祸来,不但她做了好几年妓女,自己也为此而坐了好几年牢,吃尽拷打,但他对莫大姐的爱情仍然不变,甚至愿意为得到她而多坐几年监狱。如果不是深受封建道德毒害的人,在读完这个故事后,都会为莫大姐的结果感到宽慰,为徐德、杨二郎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人对人的宽容、谅解的精神而感到温馨。
自然,“两拍”所带给读者的,不仅是温馨,还有振奋、沉重等等。例如,在读《二刻拍案惊奇》卷17《同窗友认假作真 女秀才移花接木》中,读者对篇中女主角闻蜚娥不仅女扮男装,以与男性朋友自由交往,选择佳偶,而且在恢复女儿面目后仍跟男友“如同亲兄弟姐妹一般”地往来,自会深感意外,从而为女子中竟能出现这样大胆反抗封建礼教并获得胜利的人而欢欣鼓舞。在读《二刻拍案惊奇》卷11《满少卿饥附饱飏 焦文姬生仇死报》时,读者也会因篇中的婚姻悲剧而怵目惊心。故事里的男主角满少卿在流落他乡时,得到焦文姬父亲的周济,以后与文姬彼此相爱,以致成婚,感情一直很好。他在考取进士、被任命为临海县尉时,本想去接了文姬等同到任所,不料遇到了族中一个哥哥,他因自己与文姬是由偷情而成婚的,在封建礼教的统治下,自己在精神上感到压力,不好意思说明自己已经结婚、此次要去接家眷的事。他哥哥要他先回一次故乡,他托词拒绝,哥哥就扣下大帽子来,说:“书生得了科名,难道不该归来会一会宗族邻里?”“父母坟墓边也不该去拜见一拜见的?” 迫得他只好回乡。回得乡去,才知他叔父已为他定下了亲,他不敢明说自己已结了婚,也不敢“冲撞”叔父“那尊严性子”,其后又贪图那女家的富贵,就成了亲,终于酿成悲剧。自然,满少卿确是负心薄幸,但不是那族中哥哥迫他回乡,不是在一开始时他就不敢在叔父面前明说自己已经结婚,这个悲剧本来也不会发生。这不只是满少卿个人的软弱,而是因为在封建礼教、家族制度的控制下,个人本来就不算一回事的缘故。所以,在读完这一篇后,敏锐的读者就不得不为封建礼教、家族制度对个人的严酷压制而深感沉重,甚至引起严肃的思考。
总之,“两拍”以其一系列奇趣横生的故事,既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也在读者心中激起了种种感情的涟漪,这也就是读者从中所获得的艺术享受。那么,凌濛初为什么会写出这一系列故事来呢?首先就在于他思想中存在着肯定人欲、尊重个性的成份。文若虚的故事是在海外贸易的过程中发生的,他的前提就是对海外贸易的赞美,而明朝政府是明令禁止海外贸易的,从事海外贸易的人在当时乃是违法的“奸商”。只有把“好货”作为人的正当欲望加以肯定,才能像凌濛初那样地写出这个海外贸易的故事。《两错认莫大姐私奔 再成交杨二郎正本》中所体现出来的对莫大姐的宽容态度,更无疑是把“好色”作为人的正常欲望来肯定的结果,否则便不会对莫大姐的行为有所原宥而使她得到美满的结局。至于闻蜚娥的那种放诞行为,是只有对个性已在某种程度上加以尊重的人才会宣扬的。而在焦文姬的故事中,作者不但否定了满少卿的负心薄幸,而且将满少卿在封建礼教的压力下不敢明说已与焦文姬成亲这一点也作为悲剧的成因之一来处理 (满少卿的故事原出于《夷坚志补》卷11,但把满少卿的不敢向家族中人说明自己已经结婚的原因归结为“终是偷情二字不能消化”则是凌濛初的发展),这种对满少卿在精神上的萎缩的批判,则正是在要求一种独立的人格,这跟他对闻蜚娥的颂扬其实是相通的。由此看来,“两拍”的艺术成就绝不只是艺术手法的问题,它首先是思想境界的问题。
三
对“两拍”的艺术手法,我们自然也必须重视。凌濛初在这方面的一个总的原则,就是求奇特于平凡之中。《拍案惊奇序》说:“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昔华人至异域,异域咤以牛粪金。随诘华之异者,则曰:‘有虫蠕蠕,而吐为彩缯锦绮,衣被天下。’彼舌挢而不信,乃华人未之或奇也。则所谓必向耳目之外索谲诡幻怪以为奇,赘矣。……若谓此非今小史家所奇,则是舍吐丝蚕而问粪金牛,吾恶乎从罔象索之?”蚕能吐丝,吐出来的丝可以织成彩缯锦绮,这在中华人看来固然好像是天经地义,略无可怪之处,但从不产蚕的异域人看来,就成了不可思议的奇事了。所以,对同一件事情,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就会得到不同的感受。凌濛初所致力的,则是在一般人日常见惯的、因而认为毫不足怪的事件中,发掘出它的奇来,其所依赖的便是观察事物的角度的变换。
首先,是重视事情的过程胜于其结果。“两拍”的许多篇,其故事都有来源,但经过凌濛初的再创造,有些本来没有多少奇趣的故事就变得富于奇趣了。如《拍案惊奇》卷15《卫朝奉狠心盘贵产 陈秀才巧计赚原房》,其事也见于 《智囊补》卷27。但在《智囊补》中,只有用什么计策把房屋骗回来的一段,也即《拍案惊奇》中这一故事的结局,因而,那只是一个平常的奸骗事件,说不上有何奇处,而《拍案惊奇》这一篇却在结局之前加上了一系列事件:陈秀才撒漫使钱,家业败落;卫朝奉乘人之危,以低价取得其房产;陈秀才的妻子具有远见,私自留下了一笔钱,并设法使陈秀才悔悟,再把私蓄拿出来让陈秀才去赎屋,却被卫朝奉狠心拒绝。因而,这成了一个过程复杂、跌宕起伏、奇趣横生的故事。
其次,重视人物的描写胜于故事情节的交代,而这又反过来增加了故事的奇趣。这是因为,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人物命运的关心和对情节的关心是相互渗透的。如果作品中的人物能够吸引人,就能增加情节的魅力,人物性格的变化 (性格本身的变化或作者所描绘的性格侧重点的变化) 自会导致情节的转折。凌濛初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例如《拍案惊奇》卷18《丹客半黍九还 富翁千金一笑》,本来是写一个富翁因好丹术而多次被骗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是: 一个丹客带着漂亮的妾来为他炼丹,以二千两银子为母,下炉制炼。但富翁趁丹客外出,在丹房里与其妾调情。丹客回来时,打开炉子,说银母已经成了糟粕,这定是有人在丹房“做交感污秽之事,触犯了的”。他的妾也承认了偷情的事。富翁除损失了二千两银子外,只好再拿出五百两银子来赎罪。如果光着眼于交代故事情节,只要由作者出面叙述一下这个妾是怎样与丹客一起骗富翁的就够了。但《拍案惊奇》的作者却是这么处理的:富翁在那件事以后,又上了几次当,以致流落在外乡回不来了。有一天,看到船上有个女人很像那个丹客的妾,不料她竟主动差人把富翁叫去,说自己原是妓女,当日是受丹客之托,特意来骗他的,并主动送了他三两银子,叮嘱他道:“妾与君不能无情,当赠君盘费,作急回家。此后遇见丹客,万万勿可听信。妾亦是骗局中人,深知其诈。君能听妾之言,是即妾报君数宵之爱也。”这种写法,一方面充分显示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表现了这位“骗局中人”的善良、可爱的一面,使故事更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那场骗局的来龙去脉直到这时才由她来揭穿,并在这种意外的遇合中将故事引入高潮,整个故事也就更富于奇趣。
第三,重视人物思想感情的真实性胜于其奇特性。“两拍”的故事中有不少颇为奇特的人和奇特的行为,这是造成其故事的奇趣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凌濛初在写这些的时候,不是着重去写人物思想感情的奇特,而是力图真实地写出其平凡,奇特即寓于平凡之中。如《拍案惊奇》卷16《张溜儿熟布迷魂局 陆蕙娘立决到头缘》,写青年书生陈灿若由萍水相逢的张溜儿介绍,与陆蕙娘结婚。在结婚的当夜,陆蕙娘只是坐着不肯睡,“眼睛却不转的看那灿若”,“灿若又自睡了一会,又起来款款问道:‘娘子为何不睡?’蕙娘又将灿若上上下下仔细看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京中有甚势要相识否?’灿若道:‘小生交游最广,同袍同年,无数在京,何论相识?’蕙娘道:‘既如此,我而今当真嫁了你罢!’”她的这种行为和话语都很奇特,因而作品也颇具奇趣。但接下去她向灿若说明:她原是张溜儿的妻子,张溜儿多次假装把她嫁给别人,然后以“奸骗良家妇女”的罪名向对方讹诈,将她嫁给沈灿若也是同样的圈套。她早就不能忍受这种行骗的生活,所以这次准备与沈灿若一起私奔了。在读了她的这段自述后,读者也就可以知道,她之一再仔细地看沈灿若,其实是在考虑这个人是否值得她跟,问他有否势要相识,则是要知道跟了他后能否得到保护。这是一种最平凡的思想感情,但同时却给读者带来了颇有回味的奇特之感。
我想,凌濛初之所以能写出一系列富于奇趣的故事,这类艺术手法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
四
为了便于读者对“两拍”的鉴赏,最后有必要谈一谈版本问题。
《拍案惊奇》 凡40卷,于崇祯元年(1628)由尚友堂刊行。至崇祯五年(1632),又由尚友堂刊行《二刻拍案惊奇》,也是40卷,但到后来,可能是由于明末清初的社会动乱,书板受到损坏,《二刻拍案惊奇》的第23卷和第40卷都没有了。于是就把《拍案惊奇》的第23卷拿来充作《二刻拍案惊奇》的第23卷,将凌濛初写的一个杂剧《宋公明闹元宵》充作《二刻拍案惊奇》的第40卷。板片没有受到损坏时的《二刻拍案惊奇》没有保存下来,所以至今不知道《二刻拍案惊奇》原来的第23卷和第40卷是什么。板片受到损坏后的《二刻拍案惊奇》也只有日本保留了一部。至于《拍案惊奇》,在把第23卷移到《二刻拍案惊奇》去以后,就把原来的第40卷改作第23卷,于是全书就只剩了39卷,并且将书名改为《初刻拍案惊奇》,这当然是因为已有了《二刻拍案惊奇》的缘故——在崇祯元年刊印《拍案惊奇》时,凌濛初还没有想到要写《二刻拍案惊奇》,书名上自不必冠以“初刻”的字样。到现在,尚友堂刊刻的40卷本《二刻拍案惊奇》和39卷本的《初刻拍案惊奇》的原本,中国都已失传了,在日本还各保留着一部。
《拍案惊奇》(《初刻拍案惊奇》)在清代曾多次翻刻,但翻刻本错误很多,而且只剩下36卷。《二刻拍案惊奇》在清代则一直没有翻刻过。解放以后,古典文学出版社曾出版过王古鲁先生校注的《初刻拍案惊奇》和 《二刻拍案惊奇》。《初刻拍案惊奇》 的底本是清代翻刻的36卷本,但从别的书中补了1卷,成了37卷;底本的错误则无法改正。《二刻拍案惊奇》的底本是抄本,是王古鲁先生从日本抄来的。以一个人的力量抄这样一部大书,当然不可避免地有许多脱误。此外,王古鲁先生的校注本还对原书有所删节。到了80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章培恒整理的本子,底本都是尚友堂刊本的复制件,但可惜仍对原文有若干删节。这之后,上海古籍出版社又出版了《初刻拍案惊奇》(39卷)和《二刻拍案惊奇》的影印本,底本都是尚友堂本。所以,读者如果只是一般地看着玩,那么,看王古鲁先生的校注本或我的整理本都可以,如果要了解 “两拍”的原貌,那就以看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影印本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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