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五十八》 - 元朔五年,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
闻郎中雷被巧[1],乃召与戏[2]。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3],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迁数恶被于王[4]。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5]。被遂亡至长安,上书自明。诏下其事廷尉、河南。河南治[6],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计欲无遣太子[7],遂发兵反,计犹豫,十馀日未定。会有诏,即讯太子[8]。当是时,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9]。王以请相[10],相弗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11]。踪迹连王,王使人候伺汉公卿,公卿请逮捕治王[12]。王恐事发,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庭中,王旁有非是[13],则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是时上不许公卿请,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14]。王闻汉使来,即如太子谋计。汉中尉至,王视其颜色和,讯王以斥雷被事耳,王自度无何,不发[15]。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16],废格明诏[17],当弃市。”诏弗许。公卿请废勿王,诏弗许。公卿请削五县,诏削(五)二县[18]。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及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吾行仁义见削,甚耻之。”然淮南王削地之后,其为反谋益甚。诸使道(从)长安来,为妄妖言,言上无男,汉不治,即喜;即言汉廷治,有男,王怒,以为妄言,非也[19]。
【段意】 写淮南王刘安谋反之心日渐其甚。他斥免比武时误伤太子的郎中雷被,又与太子迁密计刺杀汉使,朝臣请将刘安弃市,汉武帝不同意,又请削其五县领地,武帝只诏削二县为罚,淮南王刘安谋反之心由此益甚。
[1]闻郎中雷被巧:听说郎中雷被(剑术)很精。
[2]戏:比武。
[3]辄诣京师:就直接往京城(去投军)。
[4]数恶被于王:屡次在淮南王跟前讲雷被的坏话。
[5]欲以禁后:想用这种做法儆戒后人不敢效仿。
[6]河南治:河南郡审明(此案)。
[7]王、王后计欲无遣太子:淮南王和王后打算想个办法不交出太子。
[8]会有诏,即讯太子:恰巧天子下诏,命令就在淮南审讯太子。
[9]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淮南相恼怒寿春(秉淮南王之旨意)掩留太子,不将其抓捕发送,上书揭发他犯了欺君之罪。丞,主刑狱囚徒之官。
[10]王以请相:淮南王(为寿春)向相求情。
[11]事下廷尉治:将这事下交给廷尉去查审。
[12]踪迹连王句:案子牵涉到淮南王,王派人到朝廷公卿大臣们中间去打听,得知公卿大臣们都主张捕王治罪。候伺,刺探消息。
[13]王旁有非是:淮南王身旁(若有)异常举动。
[14]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派汉中尉(殷)宏到淮南就地审讯淮南王。中尉,掌京城巡察缉捕的武官,汉武帝时改名为执金吾。
[15]讯王以斥雷被事耳句:只不过问问斥免雷被的事,淮南王于是自感没有什么事(没危险了),也就不发动叛乱了。
[16]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阻遏应招募奋击匈奴的雷被等人。阏(e),堵塞。
[17]废格明诏:废弃阻挠英明的诏令。格,阻止,妨碍。
[18]诏削二县:诏令只削去两个县的领地。
[19]诸使道(从)长安来句:诸多使者从长安来,乱编妖言,说皇帝无嗣,汉室难以存在,他就高兴;若说汉廷兴旺稳定,皇帝有嗣,他就大怒,说这是无稽之谈,是根本没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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