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十九年:子产论龙斗》
经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己卯,地震。秋,齐高发帅师伐莒。冬,葬许悼公。
传
十九年,春,楚工尹赤迁阴于下阴,令尹子瑕城郏。叔孙昭子曰:“楚不在诸侯矣,其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
楚子之在蔡也,郹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大子建。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费无极为少师。无宠焉,欲谮诸王,曰:“建可室矣。”王为之聘于秦,无极与逆,劝王取之。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鄅夫人,宋向戌之女也,故向宁请师。二月,宋公伐邾,围虫。三月,取之,乃尽归鄅俘。
夏,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大子止之药卒。大子奔晋。书曰:“弑其君。”君子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也。”
邾人、郳人、徐人会宋公,乙亥,同盟于虫。
楚子为舟师以伐濮,费无极言于楚子曰:“晋之伯也,迩于诸夏,而楚辟陋,故弗能与争。若大城城父而寘大子焉,以通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说,从之,故大子建居于城父。令尹子瑕聘于秦,拜夫人也。
秋,齐高发帅师伐莒,莒子奔纪鄣,使孙书伐之。初,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已为嫠妇,及老,托于纪鄣。纺焉以度而去之,及师至则投诸外。或献诸子占,子占使师夜缒而登,登者六十人,缒绝,师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惧,启西门而出。七月,丙子,齐师入纪。
是岁也,郑驷偃卒。子游娶于晋大夫,生丝,弱。其父兄立子瑕。子产憎其为人也,且以为不顺,弗许亦弗止,驷氏耸。他日,丝以告其舅。冬,晋人使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驷氏惧,驷乞欲逃,子产弗遣,请龟以卜,亦弗予。大夫谋对,子产不待而对客曰:“郑国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今又丧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惧队宗主,私族于谋而立长亲。寡君与其二三老曰:‘抑天实剥乱是,吾何知焉?’谚曰:‘无过乱门。’民有兵乱,犹惮过之,而况敢知天之所乱?今大夫将问其故,抑寡君实不敢知,其谁实知之?平丘之会,君寻旧盟曰:‘无或失职。’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晋大夫而专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舍之。
楚人城州来,沈尹戌曰:“楚人必败。昔吴灭州来,子旗请伐之,王曰:‘吾未抚吾民。’今亦如之,而城州来以挑吴,能无败乎?”侍者曰:“王施舍不倦,息民五年,可谓抚之矣。”戌曰:“吾闻抚民者,节用于内而树德于外,民乐其性而无寇仇。今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罢死转,忘寝与食,非抚之也。”
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51〕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52〕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53〕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令尹子瑕言蹶由于楚子〔54〕曰:“彼何罪?谚所谓‘室于怒,市于色’〔55〕者,楚之谓〔56〕矣。舍前之忿可也。”乃归蹶由。
〔注释〕 十有九年:鲁昭公十九年,即周景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23年。 宋公:宋元公佐,前532—前517年在位。邾(zhū):即鼄、邾娄,又称邹。国为颛顼后裔挟所建,姓曹,有今山东费、邹、滕、济宁、金乡等县地。都邾,在今山东曲阜东南。 戊辰:五日。 买:许悼公,前547—前523年在位。 己卯:十六日。 莒:周初,兹舆期受封所建国,姓己或曹。有今山东安丘、诸城、沂水、莒、日照间地。都计斤,一作介根(今胶县西南),后迁莒(今莒县)。亡于楚。 工尹:工官。迁阴于下阴:迁阴地之戎于下阴。阴地:晋与楚之地,在今陕西商县至河南嵩县东北,自黄河以南至熊耳山脉以北。古阴地域在今河南卢氏县东北。居于此地的陆浑之戎又称阴戎,大部分属晋,小部分为楚所有。下阴:在旧湖北光化县西,汉江北岸。 令尹子瑕:即阳匄。郏:在今河南三门峡市稍西北旧郏县县治,原为郑邑,后归楚。 叔孙昭子:即叔孙婼,仕于鲁昭公。 自完:自我保守。持其世:守其世代相传。 郹(jú)阳:一作阳,又称郹,蔡国之邑,在今河南新蔡境。 伍奢:楚大夫,伍举之子,伍员(yún)之父。 室:娶妻成家。 楚夫人嬴(yínɡ)氏:嬴氏为王自聚,名位已非子媳,故称夫人。 鄅(yǔ):国名,妘(yún)姓,在今山东临沂县北。 向戌:宋国大夫,桓公后裔。共公十三年(前576年)为左师。封于合,平公十三年(前563年)益封,辞还于公。三十年与晋赵武、楚令尹子木举行第二次弭兵之会。 向宁:向戌幼子。 虫:邾邑,在今山东济宁境。 疟:疟疾。 郳(ní):国名,又称小邾、小邾娄。邾侠之后夷父颜,有功于周。周封其子友(一说肥)于郳,为附庸。其地在今山东滕县南,一说在今山东枣庄市西北。战国时,为楚所灭。徐:徐族在周初所建国,有今淮河中下游地,吴阖庐三年(前512年)灭徐,其君章羽奔楚。 乙亥:五月十二日。 濮:又称百濮,在今湖南沅水、澧水流域。 辟陋:地区偏僻遥远,风俗精陋。 城父:在今河南宝丰东四十里。寘(zhì):安置。 高发:齐大夫。 莒子:莒共公。纪鄣(zhānɡ):莒邑,在今江苏赣榆县北,或在今赣县之柘注与海头之间。 孙书:齐国大夫。 托:寄居。 纺:纺线作绳索。度:量城之高低。去:收藏。 丙子:十四日。 驷偃:即子游,郑国大夫。 子瑕:驷乞,丝之叔父。立子瑕:立子瑕为是族之宗子。 弗许亦弗止:应立子而立弟为不顺,故弗许;止之则违其族众意志,故弗止。 不天:不获天福。 二三臣:卿大夫,亦即后之二三老。札:疫疠而死。瘥(cuó):一般疾病致死。夭:短命而死。昬(hūn):亦作殙,衰老而死。 队:同“坠”,失落。宗主:即宗子,一宗之主。 天实剥乱是:天欲扰乱继承常法。 乱门:乱家之门。 平丘之会:晋昭公三年、郑定公元年(前529年),周、鲁、晋、齐、宋、卫、郑、曹、莒、邾、滕、薛杞、小邾会与平丘。 寻:续。 即世:去世。 何国之为:郑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呢?意为内政受他国干预,算不上一个自主国家,既然郑是自主国家,晋就不该来干预内政。 辞客币:谢绝礼物,表示拒绝其责问。报其使:以礼接待使者。 舍:置而不问。 州来:古国,在今安徽凤台。吴夷末十五年(前529年),亡于吴。稍后入楚。楚平王十年、吴僚八年(前519年),又入吴。 沈尹戌:楚庄王孙,一说庄王曾孙。 子旗:即成然,楚国大夫。 性:生。 转:尸体被拋,未能入土。 时门:郑都南门。洧(wěi)渊:洧水流经所成深潭。〔51〕 (yǒnɡ或yínɡ):祭名,水旱疠疫发生时,祭山川之神。 〔52〕 觌(dí):见。 〔53〕 彼其室:渊为龙居所。 〔54〕 蹶由:吴王弟。楚灵王四年,吴夷末七年(前537年),楚、蔡、陈、许、顿、沈、徐、越八国伐吴时,被俘至楚。楚子:楚灵王虔,前541—前529年在位。 〔55〕 室于怒,市于色:迁怒于人。 〔56〕 楚之谓:言灵王怒吴王而扣留其弟。
〔鉴赏〕 本年《经》《左传》记宋、邾、鲁、楚、蔡、秦、鄅、许、晋、郳、徐、濮、齐、莒、郑、吴等十余国事,而详于楚、郑、齐三国。所记楚事,依次为楚求自保而不欲称霸诸侯;楚平王娶原为太子建所聘之秦女为夫人,在城父筑城安置太子建;楚释放吴王弟蹶由回国。郑事有二:其一,贵族驷氏以子游弟子瑕为宗主以及晋国的干涉。其二,子产论龙斗。齐事为齐国伐莒占领纪鄣。
关于子产处理驷氏家族立宗主所引起的纠纷的记载展示了子产对待内政、外交问题的明智态度和原则立场。郑贵族大臣子游曾娶晋大夫之女为妻,生子名丝。子游去世后其父兄因丝年幼,议立子游弟子瑕为宗主。西周礼制规定诸侯和大夫家族宗主由嫡长子继承,到春秋时代,由于各种原因这一制度经常遭到破坏。因此,对于驷氏家族的做法既可默认,也可加以反对。子产讨厌子瑕的为人,而且也认为立弟不立子不合礼制,但是他对此事采取了十分谨慎、非常正确的做法,既不赞许,也不干预,没有加以制止。这首先表明他虽然身为执政,手握大权,却没有权力欲,不想让什么事情都要服从自己的意志。其次,他不想卷入贵族家族的内部事务和纠纷中去,以免造成被动,防止树敌过多。再次,这种态度也可为他以后处理纠纷留下回旋的空间。
对于大臣家族内部事务子产采取中立的立场,但是对于来自国外的干涉,因为事关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他毫不含糊,明确表示反对。在丝求救于晋国的舅舅以后,晋国想利用这种机会在郑国培植自己的势力,派人到郑国质问此事。在驷氏家族和郑大夫陷于恐慌之中的时候,子产非常沉着坚定,妥善地处理了这场纠纷。他一方面十分明确地告诉晋国人,这是郑国自己的事情,是郑国贵族的家事,不需要、也不允许别国人来干涉,他说,如若我们君主的几个臣子中,凡是有人去世,晋国大夫都要来专横地干预他们的继承人问题,这岂不等于把我们郑国当作晋国边境的一个县,我们还算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吗?如此义正辞严的斥问只能让晋国大夫哑口无言。另一方面,子产又很巧妙、有礼貌地向晋国人解释了贵族家庭继承问题的复杂性,并设身处地为驷氏子瑕支持者讲述立弟的理由,争取晋国人的理解和接受。他指出,子游的儿子丝年幼,难以担当重任,他的父兄害怕立子将使整个家族的力量削弱,因此同族人共同商议立弟。可见,立弟也是无奈之举,是驷氏家族的共同决定,随便更改将会引起众怒。他告诉晋国人,郑国君主和老臣也都关注此事,但也没有办法,以“上天要破坏继承的规矩,我哪里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做?”这样的话来应付过去,这等于说,你们外人对这类事就更难发表意见了。他还以民间百姓对付纠纷的智慧来劝告晋人,说谚语云“无过乱门”,百姓中有打架斗殴的事发生,人人都避之不及。意思是你们晋国人又何必自找麻烦,引火烧身呢?子产这一番话语入情入理,刚柔并济,既让晋国大夫感到别国的事情不能去干涉,又认识到这类事自己也干预不了,因而只得罢休。于是子产谢绝了客人的礼物,还回报以礼物,这样晋国人就不再过问此事,满意地返回。这事的平息过程表明,子产在原则问题上非常坚定,绝不退让妥协,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十分审慎周到,善于化解矛盾,消弥冲突。这种卓越的才能使郑国在他执政期间能够保持安宁。
子产又一值得称赞之处是他反对迷信。春秋时代,迷信盛行,祭祀名目繁多,无论是国家还是私人,遇到大事或难决断的问题都要占卜,求神问鬼,只有那些最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才不热衷于这类事。子产就是其中一个。在驷氏立宗主纠纷中,晋国人的到来让子瑕一派极其慌张,子瑕打算逃跑,子产不允;子瑕又请求用龟甲占卜,子产也不同意。可见他始终认为人间事在于人为,而不决定于神意。后来郑国发生了大水灾,人们纷纷传说在都城南门之外的洧渊中有两条龙在争斗,人们请求祭神消灾,子产也不允许。在他的时代,人们不懂科学,难以弄明白关于龙的传说,但是子产力图按照理性来分析评判这类说法。他的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说服力。他的主要论点是龙与人事无关,祭祀求龙无益。他的根据是人与人争斗,龙看不见,这表明龙并不能影响人事。在他看来,龙只是一种自然物,是一种动物,不具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因此,他提出,洧渊是这两条龙生存的地方,人们不应当、也不能够通过祭祀把它们从那里赶走,他说:“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这样,他就劝阻了人们的祭祀活动。
《左传·昭公十六年》的记载反映了子产同样的立场。这年郑、鲁发生大旱,郑国派屠击、祝款、竖柎(fū)三大夫到桑山祭祀。他们到了那里后砍去了山上的树木,结果仍然没有降雨。在那个时代要绝对禁止求雨的祭祀仪式是不可能的,只能因势利导,寻找机会限制迷信活动,子产就是这样做的。他明白树木繁盛与降雨之间的密切关系,知道破坏山林是从本源上断绝雨水的来源,这会加重灾情。因此他抓住屠击三人求雨无效的问题,追究他们砍伐山林的罪责。他说,祭祀山神,本应该保护山林,如今却砍去了山上的树木,这就犯下了罪过。他利用这一事件撤了这三个大夫的职,又收回了他们的封邑。子产的手段非常高明,他用事实教育百姓和官员,抓住迷信活动的危害,打击迷信势力,这些措施很有成效。
《左传》从各个侧面描绘子产,使春秋后期郑国这位杰出的政治家的形象显得十分丰满。《左传》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它把历史记载同塑造人物形象结合起来,构成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一个优良传统。由于这一传统,历史就不再是抽象的原因分析,也不再是平面的事件描述,而是事件的立体的再现。这一方法更真实、更生动、更深刻地表现了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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