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二、通变
文学发展中继承与革新的辩证关系
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 《议对》)
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 《通变》)
按《易·系辞上》: “通变之谓事。”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周易·系辞》 提出的一个哲学命题,说明了客观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文心雕龙》 “通变” 论则利用了 “通” 和“变” 的辩证关系,说明文学的历史发展,探索文学创作继承与革新的关系,为文学创作指出一条正常发展的道路。
刘勰认为在文学领域中,必须“变” 的地方是“文辞气力”。
文辞气力,即辞采、风格。这是日新月异,没有一定的方术可循的。所谓“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其所以必须“变” 的根据是“歌谣文理,与世推移” ( 《时序》),时代发展变化,文学也相应地要 “趋时”; 再者,作者的才性不同,决定其创作的不同特色。“各师成心,其异如面” (《体性》);最后,“情以物迁,辞以情发” ( 《物色》),自然环境不同,也必然影响文学创作。
刘勰认为在文学领域中必须“通” 的地方有三:
一、一切文学作品都有文学的共同特性,这就是以情志为本。“序志述时,其揆一也” ( 《通变》)。这是各时代文学继承性的基础。
二、各种文体都有其特质。它的内容、形式、语言、风格等都有为历史所形成的一定的规定性,所谓“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 ( 《通变》)。
三、吸取前人的写作经验。刘勰在《通变》 中列举了枚乘等五人写江湖水势的文字,指出其继承性。“此并广寓极状,而五家如一”。他认为有这个借鉴和无这个借鉴,存在着文野之分和精细之分。
刘勰提出,必须“通乎变”,他认为 “望今制奇,参古定法”,在规律中求变化,在继承中求创新,就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使创作的路子越走越宽。所以他说: “变则可久,通则不乏。” 把 “通变” 看作是保证文学发展 “日新其业” 的重要规律,这是一种辩证的观点。
“通变” 论的提出,目的是针砭当时文弊。晋宋之际,文坛上曾出现追新逐奇的 “新变” 的潮流。按 《梁书·庾肩吾传》: “齐永明中,王融、谢朓、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 ‘新变’”。《南史·徐摛传》: “ (摛) 属文好为‘新变’,不拘旧体”。萧子显在 《南齐书·文学传论》 中概述当时的情况,说: “习玩为理,事久则渎,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 ‘新变’,不能代雄。” 当然,对于长期统治文坛的玄言、哲理文学提出变新的要求,对诗歌声律作出新的探索是适应文学发展的形势的,但是,萧子显接着说: “颜谢并起,乃各擅奇。休鲍后出,咸亦并世。朱蓝共妍,不相祖述”。萧子显推崇他们“求新”,却没有看到,这种 “不相祖述” 不要继承传统的结果,只能将文学引入 “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 ( 《通变》) 的形式主义的歧路,求新不得,“失体成怪”。刘勰认为其 “摈古竞今”,即不要传统,其 “危侧趣诡”,即不求其实,所以他标之曰“新奇” (《体性》)。另一方面,在形而上学思想的支配下,两汉以来拟古之作很多。对此,刘勰加以严厉指斥: “自 《连珠》以下,拟者间出。杜笃、贾逵之曹,刘珍、潘勖之辈,欲穿明珠,多贯鱼目。可谓寿陵匍匐,非复邯郸之步,里丑捧心,不关西施之颦矣。” (《杂文》) 显然,刘勰的 “通变” 论是高屋建瓴,难能可贵的。
由于刘勰的世界观的局限,“通变” 论像他的其他文学观点一样,有着浓厚的儒学色彩。如他认为矫正时弊的最好方法是 “矫讹翻浅,还宗经诰”。然而 “通变” 论对文学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正确的,具有一定程度的朴素的辩证观点,给后世文论以深远的影响。
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 《议对》)
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 《通变》)
按《易·系辞上》: “通变之谓事。”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周易·系辞》 提出的一个哲学命题,说明了客观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文心雕龙》 “通变” 论则利用了 “通” 和“变” 的辩证关系,说明文学的历史发展,探索文学创作继承与革新的关系,为文学创作指出一条正常发展的道路。
刘勰认为在文学领域中,必须“变” 的地方是“文辞气力”。
文辞气力,即辞采、风格。这是日新月异,没有一定的方术可循的。所谓“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其所以必须“变” 的根据是“歌谣文理,与世推移” ( 《时序》),时代发展变化,文学也相应地要 “趋时”; 再者,作者的才性不同,决定其创作的不同特色。“各师成心,其异如面” (《体性》);最后,“情以物迁,辞以情发” ( 《物色》),自然环境不同,也必然影响文学创作。
刘勰认为在文学领域中必须“通” 的地方有三:
一、一切文学作品都有文学的共同特性,这就是以情志为本。“序志述时,其揆一也” ( 《通变》)。这是各时代文学继承性的基础。
二、各种文体都有其特质。它的内容、形式、语言、风格等都有为历史所形成的一定的规定性,所谓“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 ( 《通变》)。
三、吸取前人的写作经验。刘勰在《通变》 中列举了枚乘等五人写江湖水势的文字,指出其继承性。“此并广寓极状,而五家如一”。他认为有这个借鉴和无这个借鉴,存在着文野之分和精细之分。
刘勰提出,必须“通乎变”,他认为 “望今制奇,参古定法”,在规律中求变化,在继承中求创新,就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使创作的路子越走越宽。所以他说: “变则可久,通则不乏。” 把 “通变” 看作是保证文学发展 “日新其业” 的重要规律,这是一种辩证的观点。
“通变” 论的提出,目的是针砭当时文弊。晋宋之际,文坛上曾出现追新逐奇的 “新变” 的潮流。按 《梁书·庾肩吾传》: “齐永明中,王融、谢朓、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 ‘新变’”。《南史·徐摛传》: “ (摛) 属文好为‘新变’,不拘旧体”。萧子显在 《南齐书·文学传论》 中概述当时的情况,说: “习玩为理,事久则渎,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 ‘新变’,不能代雄。” 当然,对于长期统治文坛的玄言、哲理文学提出变新的要求,对诗歌声律作出新的探索是适应文学发展的形势的,但是,萧子显接着说: “颜谢并起,乃各擅奇。休鲍后出,咸亦并世。朱蓝共妍,不相祖述”。萧子显推崇他们“求新”,却没有看到,这种 “不相祖述” 不要继承传统的结果,只能将文学引入 “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 ( 《通变》) 的形式主义的歧路,求新不得,“失体成怪”。刘勰认为其 “摈古竞今”,即不要传统,其 “危侧趣诡”,即不求其实,所以他标之曰“新奇” (《体性》)。另一方面,在形而上学思想的支配下,两汉以来拟古之作很多。对此,刘勰加以严厉指斥: “自 《连珠》以下,拟者间出。杜笃、贾逵之曹,刘珍、潘勖之辈,欲穿明珠,多贯鱼目。可谓寿陵匍匐,非复邯郸之步,里丑捧心,不关西施之颦矣。” (《杂文》) 显然,刘勰的 “通变” 论是高屋建瓴,难能可贵的。
由于刘勰的世界观的局限,“通变” 论像他的其他文学观点一样,有着浓厚的儒学色彩。如他认为矫正时弊的最好方法是 “矫讹翻浅,还宗经诰”。然而 “通变” 论对文学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正确的,具有一定程度的朴素的辩证观点,给后世文论以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