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质
1. 质朴、朴素
是以九代咏歌,志合文则,黄歌断竹,质之至也。( 《通变》)
《孝经》 垂典,丧言不文,故知君子常言,未尝质也。( 《情采》)
按历来 《文心》 研究者,将文、质分指形式和内容,这是不符合刘勰原意的。其一,《文心雕龙》 的文、质源于 《论语·雍也》: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何晏 《集解》: “包 (咸) 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史者,文多而质少。彬彬,文质相半之貌。” 邢昺疏: “此章明君子也……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者,彬彬,文质相半之貌,言文华、质朴相半彬彬然,然后可为君子也。” 知此处的文、质是文华和质朴意,同属君子的外在形式。又 《论语·颜渊》 也提到文、质: “棘子成曰: ‘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 子贡曰: ‘ ……文犹质也,质犹文也; 虎豹之鞹犹犬羊之鞹。’” “何晏《集解》: “孔 (安国) 曰: ‘……虎豹与犬羊别,正以毛文异耳。今使文、质同者,何以别虎豹与犬羊邪?’”孔安国、何晏仍将文、质理解为形式上 (就文化修养和言谈举止而言) 的文华与质朴。另外,《韩非子·难言》 云: “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 殊释文学,以质性言,则见以为鄙。” 梁启雄 《韩子浅解》: “质性即质朴无文之意。” 可见 《韩非子》 的文、质也是对形式 (修辞) 而言。
魏晋间文、质亦理解为形式上的文华和质朴,如 《全晋文》 卷一一三范頵《请采录陈寿三国志表》: “虽文艳不如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
萧梁时对文、质的解释略有不同。皇侃《论语义疏》 曰: “质,实也。胜,多也。文,华也。言若实多而文饰少,则如野人。野人鄙略,大朴也。”又曰: “史,记书史也。史书多虚华无实,妄语欺诈。言人若为事多饰少实,则如书史也。” 皇侃除继承了文华、质朴之解外,还把质与真、质与实联系起来。刘勰的文、质,大多指作品形式上的文华与质朴,但也有两处 (均见《情采》) 指形式与内容,表现了对词语理解的时代痕迹。
其二,质字原意是事物未经雕饰,如器具的毛坯、绘画的底子。按 《说文》: “模,木素也。” 段注: “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 又《仪礼·乡射礼》: “凡侯: 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 郑玄注: “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 质,是素色底子,它有质朴、朴素之意,又有内在本体之意 (这也是后世某些文论将质作为内容的根据)。按 《易·贲》: “上九: 白贲,无咎。” 王弼注: “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 有素色才有彩色,彩色涂多了,就会返回素色 (即穷白) 。根据这一道理,魏晋六朝流行的看法是: 事物由简至繁,文章应该由质朴趋向藻饰。如曹植《前录序》 云: “君子之作也,……质素也如秋蓬,摛藻也如春葩。” 陆机《文赋》 云: “碑披文以相质。” (李善注: “碑以叙德,故文质相半。” 仍以文、质指语言风格。) 《世说新语·文学》 注引檀道鸾《续晋阳秋》 云: “逮乎西朝之末,潘陆之徒,虽时有质文,而宗归不异也。”锺嵘《诗品》 云: “ (陈思王植) 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 萧统《文选序》 云: “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 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 随时变改,难可详悉。” 在以上文例中,文、质都明显地属于形式的范畴。
其三,《文心》 中与 “文” 相对的 “质”,除第2义两例外,全属形式范畴。如 “墨翟随巢,意显而语质。” ( 《诸子》) “观王绾之奏勋德,辞质而义近。” (《奏启》) “及后汉鲁丕,辞气质素。” (《议对》) “或全任质素,或杂用文绮。” (《书记》) “夫三皇辞质,心绝于道华。” (《养气》) 显然,刘勰承继了汉儒对《论语》“文”、“质” 的诠释和历代文论对 “文”、“质” 的理解。当然,语言风格与内容是有密切关联的。提倡质朴的语言风格者往往同时强调内容的充实和真实,而醉心于华艳的文辞,常常是为了掩盖内容的空虚苍白。但是,语言风格毕竟是属外部的、形式的概念,绝不能将文、质视为形式与内容。
综上所述,文和质是文章形式的华美与朴素,是对立统一的文学概念,同是“采” 的内涵。
老庄是否定文采的。《庄子·胠箧篇》: “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 与此相反,孔子是重文采的,他说过: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论语·季氏》: “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宪问》云: “子曰: ‘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孔子认为写一个“命令” 都要再三修改润色,使之文采焕然。刘勰出于儒家的“重文”思想,对文风总的要求是文质彬彬,即要求文华与质素恰到好处地结合。
要着重指出的是,刘勰所处的南朝,追求文藻的形式主义文风越来越严重。诚如隋李谔《上隋高帝革文华书》 云: “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功,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 刘勰坚决反对这种文风,提出 “文质附乎性情”。只要性情真挚,不无病呻吟,文质相杂,当然会恰到好处,这是刘勰的高屋建瓴之处。
2. 内容
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 《情采》)
文不灭质,博不溺心。( 《情采》)
按此三处 “质” 喻作者的性情,“文” 喻文辞,质、文应理解为内容与形式。“质” 作内容源于“质” 字有本体之意。详前1义。
3. 质地
金玉殊质,而皆宝也。( 《才略》)
楩柟其质,豫章其干。( 《程器》)
按《礼记·乐记》: “大圭不磨,美其质也。” 质指质地。
4. 人质,引申为身
仲宣委质于汉南。( 《时序》)
公干徇质于海隅。( 《时序》)
按《左传·隐公三年》: “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5. 艺术作品的单一性
文虽杂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 《诠赋》依王利器《 〈文心雕龙〉 新 书》)
按关于艺术结构问题,刘勰认为,艺术作品必须首尾一贯、表里一致,使所有的描写围绕着共同的主旨,不允许越出题外。他认为 “一物携二,莫不解体”, “绳墨以外, 美材既”。这就是作品的单一性, 即 “质”。但是,艺术作品又必须具有复杂性和变化性,用多种艺术形式表现丰富的意蕴。这就是作品的复杂性,即 “杂”。文章有了复杂性,就能避免单调、贫乏。(说本王元化先生 《 〈文心雕龙〉 创作论》)
刘勰认为,好的艺术作品,单一性和复杂性是统一的: “杂而不越” ,“驱万涂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 ( 《附会》),在杂多中体现和谐,更好地体现主题。
是以九代咏歌,志合文则,黄歌断竹,质之至也。( 《通变》)
《孝经》 垂典,丧言不文,故知君子常言,未尝质也。( 《情采》)
按历来 《文心》 研究者,将文、质分指形式和内容,这是不符合刘勰原意的。其一,《文心雕龙》 的文、质源于 《论语·雍也》: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何晏 《集解》: “包 (咸) 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史者,文多而质少。彬彬,文质相半之貌。” 邢昺疏: “此章明君子也……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者,彬彬,文质相半之貌,言文华、质朴相半彬彬然,然后可为君子也。” 知此处的文、质是文华和质朴意,同属君子的外在形式。又 《论语·颜渊》 也提到文、质: “棘子成曰: ‘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 子贡曰: ‘ ……文犹质也,质犹文也; 虎豹之鞹犹犬羊之鞹。’” “何晏《集解》: “孔 (安国) 曰: ‘……虎豹与犬羊别,正以毛文异耳。今使文、质同者,何以别虎豹与犬羊邪?’”孔安国、何晏仍将文、质理解为形式上 (就文化修养和言谈举止而言) 的文华与质朴。另外,《韩非子·难言》 云: “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 殊释文学,以质性言,则见以为鄙。” 梁启雄 《韩子浅解》: “质性即质朴无文之意。” 可见 《韩非子》 的文、质也是对形式 (修辞) 而言。
魏晋间文、质亦理解为形式上的文华和质朴,如 《全晋文》 卷一一三范頵《请采录陈寿三国志表》: “虽文艳不如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
萧梁时对文、质的解释略有不同。皇侃《论语义疏》 曰: “质,实也。胜,多也。文,华也。言若实多而文饰少,则如野人。野人鄙略,大朴也。”又曰: “史,记书史也。史书多虚华无实,妄语欺诈。言人若为事多饰少实,则如书史也。” 皇侃除继承了文华、质朴之解外,还把质与真、质与实联系起来。刘勰的文、质,大多指作品形式上的文华与质朴,但也有两处 (均见《情采》) 指形式与内容,表现了对词语理解的时代痕迹。
其二,质字原意是事物未经雕饰,如器具的毛坯、绘画的底子。按 《说文》: “模,木素也。” 段注: “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 又《仪礼·乡射礼》: “凡侯: 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 郑玄注: “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 质,是素色底子,它有质朴、朴素之意,又有内在本体之意 (这也是后世某些文论将质作为内容的根据)。按 《易·贲》: “上九: 白贲,无咎。” 王弼注: “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 有素色才有彩色,彩色涂多了,就会返回素色 (即穷白) 。根据这一道理,魏晋六朝流行的看法是: 事物由简至繁,文章应该由质朴趋向藻饰。如曹植《前录序》 云: “君子之作也,……质素也如秋蓬,摛藻也如春葩。” 陆机《文赋》 云: “碑披文以相质。” (李善注: “碑以叙德,故文质相半。” 仍以文、质指语言风格。) 《世说新语·文学》 注引檀道鸾《续晋阳秋》 云: “逮乎西朝之末,潘陆之徒,虽时有质文,而宗归不异也。”锺嵘《诗品》 云: “ (陈思王植) 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 萧统《文选序》 云: “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 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 随时变改,难可详悉。” 在以上文例中,文、质都明显地属于形式的范畴。
其三,《文心》 中与 “文” 相对的 “质”,除第2义两例外,全属形式范畴。如 “墨翟随巢,意显而语质。” ( 《诸子》) “观王绾之奏勋德,辞质而义近。” (《奏启》) “及后汉鲁丕,辞气质素。” (《议对》) “或全任质素,或杂用文绮。” (《书记》) “夫三皇辞质,心绝于道华。” (《养气》) 显然,刘勰承继了汉儒对《论语》“文”、“质” 的诠释和历代文论对 “文”、“质” 的理解。当然,语言风格与内容是有密切关联的。提倡质朴的语言风格者往往同时强调内容的充实和真实,而醉心于华艳的文辞,常常是为了掩盖内容的空虚苍白。但是,语言风格毕竟是属外部的、形式的概念,绝不能将文、质视为形式与内容。
综上所述,文和质是文章形式的华美与朴素,是对立统一的文学概念,同是“采” 的内涵。
老庄是否定文采的。《庄子·胠箧篇》: “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 与此相反,孔子是重文采的,他说过: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论语·季氏》: “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宪问》云: “子曰: ‘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孔子认为写一个“命令” 都要再三修改润色,使之文采焕然。刘勰出于儒家的“重文”思想,对文风总的要求是文质彬彬,即要求文华与质素恰到好处地结合。
要着重指出的是,刘勰所处的南朝,追求文藻的形式主义文风越来越严重。诚如隋李谔《上隋高帝革文华书》 云: “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功,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 刘勰坚决反对这种文风,提出 “文质附乎性情”。只要性情真挚,不无病呻吟,文质相杂,当然会恰到好处,这是刘勰的高屋建瓴之处。
2. 内容
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 《情采》)
文不灭质,博不溺心。( 《情采》)
按此三处 “质” 喻作者的性情,“文” 喻文辞,质、文应理解为内容与形式。“质” 作内容源于“质” 字有本体之意。详前1义。
3. 质地
金玉殊质,而皆宝也。( 《才略》)
楩柟其质,豫章其干。( 《程器》)
按《礼记·乐记》: “大圭不磨,美其质也。” 质指质地。
4. 人质,引申为身
仲宣委质于汉南。( 《时序》)
公干徇质于海隅。( 《时序》)
按《左传·隐公三年》: “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5. 艺术作品的单一性
文虽杂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 《诠赋》依王利器《 〈文心雕龙〉 新 书》)
按关于艺术结构问题,刘勰认为,艺术作品必须首尾一贯、表里一致,使所有的描写围绕着共同的主旨,不允许越出题外。他认为 “一物携二,莫不解体”, “绳墨以外, 美材既”。这就是作品的单一性, 即 “质”。但是,艺术作品又必须具有复杂性和变化性,用多种艺术形式表现丰富的意蕴。这就是作品的复杂性,即 “杂”。文章有了复杂性,就能避免单调、贫乏。(说本王元化先生 《 〈文心雕龙〉 创作论》)
刘勰认为,好的艺术作品,单一性和复杂性是统一的: “杂而不越” ,“驱万涂于同归,贞百虑于一致” ( 《附会》),在杂多中体现和谐,更好地体现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