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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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起于何也? 曰: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 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 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 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 养也。刍豢稻粱,五味调香①,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②,所以 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 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几筵③,所以养 体也。故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 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故天子大路 越席,所以养体也;侧载芷,所以养鼻也;前有错衡,所以养 目也;和鸾之声,步中《武》、《象》,趋中《韶》、《护》,所以养耳 也;龙旗九斿④,所以养信也;寝兕、持虎、蛟韅、丝末、弥龙,所 以养威也⑤;故大路之马必倍至教顺⑥,然后乘之,所以养安 也。孰知夫出死要节之所以养生也? 孰知夫出费用之所以 养财也?孰知夫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 孰知夫礼义文理 之所以养情也?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 者必害;苟怠惰偷懦之为安,若者必危;苟情说之为乐,若者 必灭。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 矣。故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两丧之者也,是 儒、墨之分也。
[注释] ①香:当作“盉”,通“和”,调和,调味。②芬苾(bì必):芬芳。③檖(suì mào岁貌):深邃的房屋。檖,通“邃”。,古“貌”字,庙。古代宫室也称庙。笫 (zǐ紫):竹编的床席。几筵:古人席地而坐,倚时用几,垫席称筵。④斿(yóu游): 旗上的飘带。⑤寝兕(sì寺):伏着的犀牛。持虎:蹲着的虎。均为画在天子车轮上 的图案。蛟韅(xiǎn显):系在马肚下的皮带。末:通“幦”(mì密),古代车轼上的覆盖 物。弥:车耳,车厢两旁供人倚靠的地方。⑥倍:当为“信”字。
礼有三本: 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 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 无先祖恶出? 无君师恶治? 三 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 是礼之三本也。故王者天太祖①,诸侯不敢坏,大夫士有常 宗②,所以别贵始。贵始,得之本也③。郊止乎天子,而社止于 诸侯,道及士大夫④,所以别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 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十世⑤,有一国者事五世,有五乘 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 庙,所以别积厚,积厚者流泽广,积薄者流泽狭也。大飨,尚 玄尊⑥,俎生鱼⑦,先大羹⑧,贵食饮之本也。飨,尚玄尊而用 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祭,齐大羹而饱庶羞⑨,贵本而亲用 也。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大一⑩,夫 是之谓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鱼也,俎之先大羹 也(11),一也。利爵之不醮也(12),成事之不俎不尝也,三臭之不食 也(13),一也。大昏之未发齐也(14),太庙之未入尸也,始卒之未小 敛也,一也。 大路之素未集也(15),郊之麻也(16),丧服之先散麻 也(17),一也。三年之丧,哭之不文也(18),《清庙》之歌,一倡而三 叹也,县一钟,尚拊之膈(19),朱弦而通越也(20),一也。
[注释] ①太祖:后世称开国皇帝为太祖。②常宗:由嫡长子所传之宗,为族 人百世不迁之大宗。③得:通“德”,道德。④道:祭路神。⑤十:当作“七” 字。⑥玄尊:盛着清水的酒杯。⑦俎(zǔ祖):盛祭品的器皿。⑧大(tài太) 羹:不加调味品的肉汁。⑨齐:通“跻”,进献。⑩大一:即“太一”,太古时代。 (11)俎:当为“豆”字。(12)利:古代祭祀时用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叫做“尸”,把祭品端 给尸的人叫“利”。醮(jiào较):喝尽。(13)臭:通“侑”(yòu又),劝食。(14)昏:同 “婚”。发:举行。齐:通“醮”,古时婚礼中的一种仪式。(15)未:当为“末”字。集:当 为衍文。(16)麻:麻布帽。,同“冕”。(17)散麻:小殓时主人在腰间系上麻带。 (18)文:当为“反”字。(19)拊、膈:均为古乐器名。之:当为衍文。(20)朱弦:染成红 色的丝弦。通越:在瑟底通一孔,使声音凝重。
凡礼,始乎棁①,成乎文,终乎悦校②。故至备,情文俱尽; 其次,情文代胜;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 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 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 也。礼岂不至矣哉! 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 末相顺③,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 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小 人不能测也。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 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其理诚高矣,暴 慢、恣睢、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④。故绳墨诚陈矣,则不 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 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 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道之极也。然而 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 虑能固,加好者焉,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 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 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 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 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 而杂⑤,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 其中。步骤、驰骋、厉骛不外是矣⑥,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 人有是⑦,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⑧,曲 得其次序,是圣人也。故厚者,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 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诗》曰:“礼仪卒度,笑语卒 获。”⑨此之谓也。
[注释] ①棁(tuō脱):通“脱”,疏略。②校:当作“恔”(xiào效)字,愉悦。 ③顺:通“巡”,周行。④队:通“坠”,坠落,垮掉。⑤杂:通“集”,聚集。⑥厉 骛(wù务):飞跑。⑦有:通“域”,居住。⑧方皇:同“彷徨”。周挟:周遍。挟, 通“浃”(jiā夹)。⑨“《诗》曰”句:引自《诗经·小雅·楚茨》。
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 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 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 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 谷①,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 故死之为道也,一而 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 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 之瘠②。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③,诸侯五重,大夫 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④,皆有翣菨文章 之等以敬饰之⑤,使生死终始若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 道,忠臣孝子之极也。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⑥;诸侯之丧 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修士之丧动一乡, 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 党,独属妻子,棺椁三寸,衣衾三领,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 昏殣⑦,凡缘而往埋之⑧,反无哭泣之节,无衰麻之服⑨,无亲 疏月数之等,各反其平,各复其始,已葬埋,若无丧者而止,夫 是之谓至辱。 礼者,谨于吉凶不相厌者也。 纩听息之时⑩, 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已,然而殡殓之具未有求也;垂涕恐 惧,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辍也;卒矣,然后作具之。 故虽备家,必踰日然后能殡,三日而成服,然后告远者出矣, 备物者作矣。故殡,久不过七十日,速不损五十日。是何也? 曰:远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 其节大矣,其文备矣。然后月朝卜日,月夕卜宅(11),然后葬也。 当是时也,其义止,谁得行之? 其义行,谁得止之? 故三月之 葬,其以生设饰死者也,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 慕之义也。
[注释] ①臧:奴仆。谷:小孩。②瘠:薄。③十:当作“七”。④衣衾 (qīn钦):当作“衣食”。⑤翣菨(shà jiè煞介):当作“蒌(liǔ柳)翣”,古代棺木上的 一种装饰物。⑥属:合。⑦殣(jìn尽):掩埋。⑧凡:平常。缘:衣服上的边 饰。 ⑨衰(cuī崔):通“缞”,用麻布做的丧服。 ⑩纩(zhù kuàng注旷):把新棉 絮放在临死者的鼻前,看其是否断气。,通“注”,安放。纩,新棉絮。(11)此两句当 作“月朝卜宅,月夕卜日”。
丧礼之凡①: 变而饰,动而远,久而平。故死之为道也, 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尔则玩②,玩则厌,厌则忘③,忘则不敬。 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 矣④,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 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 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故文饰、粗恶,声乐、哭 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⑤。故 文饰、声乐、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衰、哭泣、忧戚⑥,所以 持险奉凶也。故其立文饰也至于窕冶⑦;其立粗衰也,不至于 瘠弃;其立声乐恬愉也,不至于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 不至于隘慑伤生⑧,是礼之中流也。
[注释] ①凡:常道。②尔:通“迩”,近。③忘: 当为“怠”字。④嫌: 近。⑤时:更。⑥衰:当为“恶”字。⑦窕(yáo摇):通“姚”,妖艳。⑧隘 (ài爱):穷。慑:悲戚。
故情貌之变足以别吉凶,明贵贱亲疏之节,期止矣①;外 是,奸也,虽难,君子贱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②。相 高以毁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 以有为者也。故说豫娩泽③,忧戚萃恶④,是吉凶忧愉之情发 于颜色者也。歌谣謸笑⑤,哭泣谛号⑥,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 声音者也。刍豢、稻粱、酒醴,餰鬻、鱼肉、菽藿、酒浆⑦,是吉 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 卑、黼黻、文织⑧,资粗、衰绖、 菲、菅屦⑨,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 疏房、檖、越 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⑩,是吉凶忧愉之情发 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若夫断之继之,博之 浅之,益之损之,类之尽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 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非顺孰修为之君子,莫之能知也。 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11),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 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 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 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 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诗》曰:“怀柔百 神,及河乔岳。”(12)此之谓也。
[注释] ①期:当为“斯”字。②要:通“腰”。③说:通“悦”。娩(wǎn晚): 媚。④萃:通“悴”,面色憔悴。⑤謸:通“傲”,开玩笑。⑥谛(tí啼):通“啼”。 ⑦餰(zhān沾):通“”,稠粥。 鬻: 同“粥”,稀粥。 藿: 豆叶。酒浆: 当为水浆。 ⑧卑:通“裨冕”,祭服。 ⑨衰绖(cuī dié催蝶):丧服。菲:薄而稀的布。 菅 (jiān 肩)屦:草鞋。⑩属茨:用草盖顶的房子。倚庐:守丧时住的简陋的木头房子。 (11)伪:人为。(12)“《诗》曰”句:引自《诗经·周颂·时迈》。乔岳,高山。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 死如生①,如亡如存,终始一也。始卒,沐浴、鬠体、饭唅②,象 生执也。不沐则濡栉三律而止③,不浴则濡巾三式而止④。充 耳而设瑱⑤,饭以生稻,唅以槁骨⑥,反生术矣。说亵衣⑦,袭 三称,缙绅而无钩带矣⑧。设掩面儇目⑨,鬠而不冠笄矣⑩。 书其名,置于其重(11),则名不见而柩独明矣。荐器则冠有鍪而 毋(12),瓮庑虚而不实(13),有簟席而无床笫,木器不成斫,陶器 不成物,薄器不成内(14),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张而不均,舆藏而 马反,告不用也。 具生器以适墓,象徙道也。 略而不尽,而 不功(15),趋舆而藏之,金革辔靷而不入(16),明不用也。象徙道, 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 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而 不用。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 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来 者也。 故圹垄,其象室屋也;棺椁,其象版盖斯象拂也(17); 无帾丝歶缕翣(18),其以象菲帷帱尉也(19)。 抗折(20),其以象 槾茨番阏也(21)。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 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铭、 诔、系世,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 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 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 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注释] ①如:当为“事”字。下同。②鬠(kuò括):把头发束起来。体:剪指 甲。饭唅:把珠、玉、贝、米等放入死者口中。③栉(zhì制):梳篦总称。律:梳头 发。④式:通“拭”。⑤瑱(tiàn田去声):塞耳的玉或棉。⑥槁骨:一种贝。 ⑦说:疑当为“设”字。亵(xiè泻)衣:内衣。 ⑧缙:同“搢”,插。绅:束在腰间的大 带。⑨儇(xuān宣)目:覆盖死者面部的黑色方巾。⑩笄(jī机):簪子。(11)重: 暂代神主牌的木牌。(12)鍪(móu谋):帽子。(xǐ洗):包头发的丝织物。(13)庑 (wǔ武): 同“”,一种陶器。(14)内: 当为“用”字。(15): 同“貌”。 下同。 (16)靷(yǐn引):系于车轴的皮带。(17)版:车两旁挡风沙的厢板。盖:车盖。斯:疑 为“靳”字之误,车前的一种装置。拂:即“茀”,车后的一种装置。(18)无:通“”(hū 呼),尸体上的覆盖物。帾(zhǔ主):通“褚”,棺材上的覆盖。歶(yú鱼):棺木上的一种 装饰物。(19)菲:草帘。帷:帐子。尉:通“罻”(wèi位),网状的帷帐。(20)抗折:葬 具。抗,用来挡土。折,用来垫在坑下。(21)槾(màn慢):粉刷墙壁或泥涂屋顶。茨 (cí慈):用茅草盖房子。番:通“藩”,篱笆。阏(è饿):挡风尘的门。
三年之丧何也? 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 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 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 也。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①,所以为至痛饰也。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 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 凡生乎天地之间 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 则失亡其群匹②,越月踰时则必反铅③;过故乡,则必徘徊焉, 鸣号焉,踯躅焉④,踟蹰焉⑤,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⑥, 犹有啁噍之顷焉⑦,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 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 则彼朝 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 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 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 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 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然则何以分之? 曰:至亲以期断⑧。是何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 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则三 年何也? 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 也? 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⑨,期、 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 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 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注释] ①齐衰(zī cuī咨崔):用熟麻布做的孝服。苴(jū居)杖:服丧所用的竹 杖。②则:若。③铅(yán沿):通“沿”,循,顺着。④踯躅(zhízhú直竹):徘 徊不进。⑤踟蹰(chí chú池除):犹豫不决。⑥爵:雀。⑦啁噍(zhōu jiū周 究):小鸟鸣叫声。⑧期(jī基):周年。⑨缌(sī思):古代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 种,穿细麻布制的丧服,服期三个月。小功:穿用较细的熟麻布制的丧服,服期五个月。
君之丧所以取三年,何也? 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 之原也,情貌之尽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恺 悌君子,民之父母。”①彼君子者②,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 能生之,不能养之③;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 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 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 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 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 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 故社,祭社也;稷④,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三月之殡何也? 曰: 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亲也, 将举措之,迁徙之,离宫室而归丘陵也,先王恐其不文也,是 以繇其期⑤,足之曰也。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 使其须足以容事⑥,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备,曲 容备物之谓道矣。
[注释] ①“《诗》曰”句:见《诗经·大雅·泂酌》。恺悌(kǎi tì凯替),平易近人。 ②子:当为衍文。③养:当为“食”字。④稷:谷神。⑤繇:通“遥”,久远。 ⑥须:等待。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①。 愅诡、唈而不能无时至焉②。 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愅诡而有所至矣。彼 其所至者甚大动也,案屈然已③,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 嗛④,其于礼节者阙然不具。故先王案为之立文,尊尊亲亲之 义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 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 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 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故钟鼓、管磬、琴瑟、竽笙,《韶》、 《夏》、《护》、《武》、《汋》、《桓》、《箾》、简⑤、《象》,是君子之所以 为愅诡其所喜乐之文也。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 块,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哀痛之文也。师旅有制,刑法 有等,莫不称罪,是君子之所以为愅诡其所敦恶之文也。卜 筮视日,斋戒修涂⑥,几筵、馈荐、告祝⑦,如或飨之;物取而皆 祭之,如或尝之;毋利举爵,主人有尊⑧,如或觞之;宾出,主人 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 敬夫! 事死如事 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
[注释] ①情:当为“积”字。 ②愅(gé革)诡:变异感动的样子。唈(yì ài 亦爱):郁闷不乐的样子。③屈:竭尽。④嗛(qiè 切):满足。⑤《夏》:相传是 禹时的舞曲名。《汋》(zhuó 酌)、《桓》:均是《诗经·周颂》的篇名。《箾》(shuò烁):歌 颂周文王的舞曲名,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简:当为衍文。⑥修涂:通“修除”, 指清扫祠庙。⑦告祝:祭礼的一种仪节。祝,辅助祭祀的人。⑧有:通“侑”,劝。 尊:一种酒器。
【鉴赏】 人生而有欲,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时欲饱暖,衣食无忧、三餐 不愁时思名利,从某种程度说,正是人类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才造就了这 个永远不会停滞的社会。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欲望的满足 还是应该在一个既定的轨道里进行,不能混乱无绪,更不能毫无节制。 “礼”就在这样的情境下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在荀子的思想学说中应运而 生。“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 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这就是荀子“隆礼”的缘由所在。他要让“礼”成 为一种准则,在这个准则的制约下,既不妨碍个人对更高品质生活的渴 求,又能保证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在众多或繁或简的礼仪中,荀子显然对丧礼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从殡 殓器具的准备、故人体貌的整饰,到祭祀用品的选择、服丧期限的规定,都 事无巨细地详尽说明。对于这些礼仪,墨家甚为不齿,认为“重为棺椁,多 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 天下”(《墨子·公孟》),极力主张节葬短丧。可就如墨家“尚俭”、“非乐” 等思想虽令人肃然起敬,但若要求普天下都将之引以为处世信条并躬身 实践的话,无疑会使很多人大为为难一样,节葬短丧也因非人之常情而少 被接受。究其原因,则正如荀子所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 俱善,人道毕矣。”且不论完整而不留遗憾地走完百味一生,体面而庄重地 告别这个世界应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心愿,单单就生者而言,作为对长者 最后所尽的孝道,也无论如何不该过分马虎。
一方面这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中华民族素有爱老敬老的传统,自尧 舜始,历朝之事老礼仪即各成鸿制,由上至下“孝”的理念蔚然风行。作为 孝道的重要延伸,丧礼自然得到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生则养,没则丧;养 则观其顺,丧则观其哀,君子事老当如是。从某种角度来说后者应该比前 者更隆重,因为人生的时间长,尽孝的机会多;人死却只有一次,过了想弥 补都不再可能,故而更能检验人对尊者的感情。这就是荀子所指出的: “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 亲,于是尽矣。”
另一方面,作为长久被关注与阐释的传统,丧礼已经超出最初意义上 的子辈为父辈事生送死的范畴,而具有了抽象的承载伦理观念的功能。 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荀子说:“夫厚其生而 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二者即是 从正反两个角度分别述说了重死对于淳实笃厚之社会道德风气的形成的 重要性。在这个意义层面上,丧礼已远非为单个人告别人世而举行的一 个仪式,而成为一种伦理文化与民族精神的形成与传递过程。“事死如事 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比起其他很多礼仪,丧礼因为似 乎是“无形影”地纯为死者而设而多有争议,但在荀子看来,这却是君子为 人处世所该遵循的“礼”中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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