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胁迫清政府订立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江面的康华丽号军舰上签订。共十三款。主要内容为:中国割让香港;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均宜“秉公议定则例”;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从此,中国门户被西方资本主义打开,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