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强化运动
1941年3月至1942年10月,日本侵略军为加紧推行所谓的“总力战”,巩固和扩大占领区,缩小以至摧毁抗日根据地,先后五次在华北地区进行“治安强化运动”,企图把华北作为“兵站基地”。为此,日寇将华北划分成“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非治安区”(即抗日根据地)。对“治安区”,日军以“清乡”为主,强化保甲制度,组织“自卫团”,推行殖民统治,以达其封锁抗日根据地之目的;对“准治安区”,日军以“蚕食”为主,建立伪政权,甚至残酷制造“无人区”,分割封锁抗日根据地;对“非治安区”,日军以“扫荡”为主,实行“三光政策”,以摧毁抗日根据地。华北地区抗日军民在此期间处于极度困难之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展开反“扫荡”,反“蚕食”和反封锁斗争,经万余次战斗,粉碎了敌人的“治安强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