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
① 即“曹锟宪法”。② 国民党伪宪法。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非法召开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了所谓《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伪宪法,宣布12月25日实施。共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条,形式上抄袭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些自由平等的条款,实质上是《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章》的翻版。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以蒋介石专制独裁统治为核心的法西斯的国家制度,剥夺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制度,特别是保护了四大家族的垄断利益和帝国主义的在华特权。因而出笼之后,立即遭到中国共产党、一切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的愤怒声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