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田制
清统治入关以后,为了恢复封建秩序,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在田制上实行保护满洲贵族和汉族地主的政策。如为了满足满洲贵族对土地的占有欲,曾三次诏令进行大规模圈田,除皇室占有外,广泛分给八旗官兵作为庄田;为了笼络一般汉族地主,在诏令中明确规定,汉族地主在农民战争中失去的土地,不论农民占用与否,一一归还本主,鼓励逃亡江南的地主回归原籍“准给故业”。为了军事上的需要,保证粮草的供给,在东北、西北边防广开屯田;为了“除荒征熟”,广建民屯,招佃耕种;对明朝皇室、王族、权贵们被农民领庄后为农民占有耕种,或已荒废的无主土地,允许为农民所有。清代的田制,是维护地主阶级的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