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有度》)
鉴 赏
这段话出自《韩非子·有度》篇。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极力推崇以法治国,他要求“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强调法律的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触犯法律之人,均须一视同仁。如果坚持这样的原则,则有智慧的人不能用言语来辩解,勇敢的人也不敢用武力抗争,而可以做到赏罚分明,即“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的法治与现代的法治观念是有很大的不同,韩非所推崇的法治,是为君主巩固封建政权服务的,强调通过法律来使臣民绝对屈服于君主的统治;韩非的法治又多为惩治臣民,而非保护人民的法治。他说:“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强调的都是刑罚和严刑峻法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只字未提仁对百姓的道德教化。这与孔子的政治思想是大为不同的。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孔子强调礼、仁对百姓的感化作用。韩非对法律震慑性单方面的强调,显然是有缺陷的。
韩非“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主张,已经提出了二千多年了,但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似乎并不显得过时。因为即使在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里,也时常可以见到某种“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现象——即某些司法不公的现象。某些领导干部常动用他们手中的特权,在违法犯罪之后,逃避法律的惩罚。所以韩非“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思想,在今天仍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他所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今天仍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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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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