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
【注释】
选自《战国策·秦策一》。
讳:避忌。
私:偏爱。
【赏析】
卫鞅又名公孙鞅,是卫国贵族的后代,因罪从魏国逃到秦国。他主张秦国革新变法,富国强兵,受到秦孝公重用,做了相国。因功劳显著,封于商,故名商鞅,又称商君。商君主张依法治国,提出赏罚不分贵贱强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
“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
意思是:惩罚违法者不回避强宗大族,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属近臣。
商君用严刑峻法治理秦国,法令大行。即使太子犯法,也要受到惩罚,不能回避(只不过太子是储君,身份特殊,不能直接处罚,便处罚太子的老师,给以黥刑和劓刑)。商君公平执法,一年之后秦国大治,社会秩序井然,国家兵力强大,各诸侯国谈起秦国都畏惧三分。然而,由于商君执法苛刻严峻,得罪了不少大臣,他的结局却很悲惨。秦孝公去世后,秦惠王即位,商君因大臣们进谗中伤,不幸被车裂而死。但他依法治国的方针却开了各诸侯国的先河,给人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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