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花卿》(杜甫)

2023-05-18 可可诗词网-唐诗评析 https://www.kekeshici.com

杜甫

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杜甫流寓蜀中时,曾为花卿写了两首诗——《戏作花卿歌》和《赠花卿》。这“花卿”即花敬定(《唐书》作花惊定),是当时成都府尹崔光远的牙将,以勇猛著称。肃宗上元二年(761),梓州刺史段子璋作乱,攻占绵州,自称梁王,崔光远率花敬定讨平之,斩了段子璋。事后,敬定的部下恃功,大掠东川,光远以不能制得罪罢职,敬定也因跋扈,不见重用。杜甫先有《戏作花卿歌》,以轻快的口吻盛赞其平乱擒贼之英勇。而《赠花卿》一首,大概是在花敬定的宴会上听了乐歌以后写下来的。诗题曰“赠”,称之为“花卿”,看来是不存什么恶意的。杜甫对花敬定的看法,似乎与史书所记有异。

从来注家对这首诗的看法颇不一致。一说是花敬定恃功骄恣,僭用了天子的礼乐,故杜甫写了此诗讽刺他。一说这首诗只是称赞花卿宴席上歌舞之盛,不必含有讽刺之意。我们认为前说求之过深,花敬定虽跋扈,但他究竟是四川牙将,不可能有僭用天子礼乐之事。后说又把它理解得太浅。细按诗旨,除了称赞乐歌之盛外,似乎还寄寓了诗人的今昔之感和对花卿的劝诫。

天宝大乱,玄宗曾播迁到蜀中,当时长安的歌舞艺人,跟随着迁徙到四川不少,流落江南各地的必定很多。这在杜集中也可以找到例证。如《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诗序中说:“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这李十二娘是玄宗时著名的歌舞家公孙大娘的弟子。诗里则这样说: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这是一例。在《秋日夔府咏怀》诗中又写到听歌的情况: “高宴诸侯礼,佳人上客前。……南内开元曲,当时弟子传。法歌声变转,满座涕潺湲。”诗下原注说:“都督柏中丞筵,闻梨园弟子李仙奴歌。”这又是一例。还有一首《听杨氏歌》,亦是在夔州写的,诗有“佳人绝代歌,独立发皓齿”及“玉杯久寂寞,金管迷宫征”等句,可知这杨氏当亦是流落在蜀中的梨园旧歌伎。后来杜甫旅泊湖南长沙时,也曾经碰见过玄宗时著名的音乐家李龟年,写下了一首《江南逢李龟年》的绝句。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当时长安梨园的歌舞艺人流落到蜀中及江南一带,以歌唱旧时乐曲而糊口度日的当不在少数,李仙奴、杨氏和李龟年不过是其中比较著名的罢了。

诗的开头二句,写锦城乐歌丝管之盛。锦城,即成都,以地有锦江故名。日纷纷,言乐歌日日不绝;入风入云,则是形容乐歌丝管声音之响亮。花敬定打了胜仗,恃功骄纵,终日享乐,故才有这番景象。但此是何时?所听者为何曲?听了当作何想法?后二句即从此引出: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乐歌所唱,丝管所奏,都是天上之曲,即“南内开元曲”,原是梨园所出,天子所听。今国家动乱,梨园子弟流散,曲虽是原曲,但演奏之地变了,听的人也变了,这怎么能不引起诗人的今昔之感。但对花敬定应该说些什么呢?今日听歌,明日听歌,何时是止呢?有你听歌之机,便无国家安定统一之日,尽由你听,又能听得几回?而且唱歌奏乐之人,总有死时,他们都已垂垂老矣,人间又能听到几回?这两句的潜台词是:你花敬定难道就不应该想一想这些?还是收敛骄纵,舍弃享乐,以国事为重的好。

诗以热闹氛围起,以冷峻思考结,形成巨大反差,就是在这巨大反差中,收到了象外有象、味外有味的艺术效果。

据黄庭坚《山谷诗话》记载,在丹陵县之东馆镇有花卿冢,并说“至今有英气,血食其乡。”又谢翱《花卿冢行》云: “湿云漠漠秋草空,雨青沙白丹陵东。莓苔阴阴草茸茸,云是花卿古来冢。花卿旧事人所知,花卿古冢知者谁?精灵未归白日西,庙鸦啄肉枝上啼,绵州拓黄魂正飞。”从二人的记载和诗中所咏看,对花卿是持肯定态度的,这可与杜甫诗所写参看。

另据郭茂倩《乐府诗集》所载: “唐曲《水调歌》后六叠入破第二即是《赠花卿》诗。”可见这诗在唐代曾经把它谱入了歌曲,而歌女们演唱它时,也不过取其韵律协调,气氛热烈,语言流畅,音节顿挫抑扬,可以作为侑觞之助而已,哪里有什么讥刺意义呢?

胡元瑞指为歌妓,余谓此诗非一歌妓所能当,公原有《花卿歌》,今正相同,其为花敬定无疑。其人恃功骄恣,故诗含讽刺,玩之有味。(王嗣奭《杜臆》卷四)

予谓当时梨园弟子,流落人间者不少。如《寄郑(审)李(之芳)百韵》诗:“南内开元曲,当时弟子传。”自注云: “柏中丞筵,闻梨园弟子李仙奴歌。”所谓“天上有”者,亦即此类。盖赞其曲之妙,应是当时供奉所遗,非人间所得常闻耳。按顾况《李供奉箜篌歌》云: “除却天上化下来,若向人间实难得。”盖以天乐比之,杜甫正与此类。(黄生《杜诗说》)

焦竑曰: “花卿恃功骄恣,杜公讥之,而含蓄不露,有风人言之无罪、闻者足戒之旨。公之绝句百余首,此为之冠。” 此诗,风华流丽,顿挫抑扬,虽太白、少伯,无以过之。其首句点题,而下作承转,乃绝句正法也。(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