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李白)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天宝十四年(755),李白自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酿美酒以待李白,临走,汪伦又来送行,李白遂作此诗以留别。
诗仅四句,前半叙事,后半抒情,叙事完整,抒情真挚,是有唐一代留别小诗的佳作。“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首句写离去者,次句写送别者,摄取的虽是小小的送别镜头,却很具特色。“李白乘舟”,走的是水路,“将欲行”是“兰舟催发”的令人难舍难分的时刻,这是李白在正要离岸的船上向人们挥手告别的情景。那么,送行的是谁呢?诗人没有说,只说“忽闻岸上踏歌声”,送行者是匆匆赶来的,而且脚踏节拍,口唱歌行,不写其人,只写其声。其实,送行者并非出乎诗人的意料之外: “欲行”而未行,不是正在等待这位朋友前来送别吗? “忽闻”二字,是故作顿宕,这样写显得十分含蓄。第三句“桃花潭水深千尺”,遥接首句,点明送别的地点是桃花潭。《一统志》载: “桃花潭在宁国府泾县(今安徽泾县)西南百里,深不可测。”李白用“水深千尺”描绘了桃花潭深不可测的特点,而且语带双关,为结句写友情之深作了伏笔。结句“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水深比情深,水深千尺,尚不及情深,汪伦送我之情该是何等真挚,何等纯洁,何等深厚,何等悠长!诗人写得又是何等耐人寻味!沈德潜《唐诗别裁》卷二十说: “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这最末一句方点明送行者为汪伦,始藏之,终露之,更使全诗意趣盎然。
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沈德潜《唐诗别裁》)
相别之地,相别之情,读之觉娓娓兼至,而语出天成,不假炉炼,非太白仙才不能。“将”字、“忽”字,有神有致。(黄叔灿《唐诗笺注》)
言汪伦相送之情甚深耳,直说便无味,借桃花潭水以衬之,便有不尽曲折之意。(李锳《诗法易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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