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赋》 - 唐·白居易
唐·白居易
厚地植桑麻, 所要济生民。
生民理布帛, 所求活一身。
身外充征赋, 上以奉君亲。
国家定两税, 本意在忧人。
厥初防其淫, 明敕内外臣:
税外加一物, 皆以枉法论。
奈何岁月久, 贪吏得因循;
浚我以求宠, 敛索无冬春。
织绢未成匹, 缫丝未盈斤;
里胥迫我纳, 不许暂逡巡。
岁暮天地闭, 阴风生破村;
夜深烟火尽, 霰雪白纷纷。
幼者形不蔽, 老者体无温。
悲端与寒气, 并入鼻中辛。
昨日输残税, 因窥官库门:
缯帛如山积, 丝絮似云屯;
号为羡余物, 随月献至尊。
夺我身上暖, 买尔眼前恩。
进入琼林库, 岁久化为尘。
〔厚地〕大地。语出《后汉书·仲长统传》“高天厚地”。〔理〕治,制作。唐人因避唐高宗李治讳,改“治”为“理”。〔厥初〕其初,开始。〔浚(jun)〕榨取。〔里胥〕即里正。唐制,一百户为里,设里正,掌管督察及赋役等事。〔逡巡〕徘徊不前。这里指迟延。〔霰(xian)〕雪珠。〔悲端〕悲绪。语出《梁书·明山宾传》:“追忆谈绪,皆为悲端,往矣如何!” 〔缯帛〕丝织物的总称。缯音增(zeng)。〔琼林库〕皇帝收藏私人贡物的仓库名。
元和五年(810)前后,诗人白居易创作了《秦中吟十首》这一组诗。这组诗,一题一事,一事一议,揭示了劳动人民的疾苦,讽刺了社会政治的黑暗,是作者“为时而作”的讽谕诗的代表性作品之一。《重赋》是其中第二首。
唐代初期,赋税制度是采用租(粮谷)、庸(力役)、调(布帛)法,“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中唐以后,由于社会的动荡,户籍废坏,户口和田产都无法查核,赋税制度相当混乱。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根据杨炎的建议,改用“两税”法,将租、庸、调三者合并而统一只收钱帛,每年分夏、秋两季征取,税收的多少根据丁户的贫富情况而有所不同,“二税外辄率一钱者,以枉法论”(参见《资治通鉴》卷二二六)。“两税”法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开元、天宝以来赋税混乱的局面,对维持农民的生活和税收的稳定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后来随着藩镇割据的加剧,国家战事的频仍,各种杂税又多起来了。到九世纪初叶,也就是《重赋》这首诗的写作年代,广大劳动人民已被沉重的赋税压得喘不过气来。当时皇帝为了自己的挥霍享乐,除国库以外,还另设私库,专门储藏群臣贡奉的财物。许多地方官僚为了升官加禄,巧立名目,在正税之外,以“羡余”的名义,向皇帝进贡。在各级官僚的层层压榨下,劳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诗人痛恨这黑暗的社会现实,他站在同情劳动人民疾苦的立场上,要求恢复“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的“两税”制度,严惩那些“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的贪官污吏。在中国文学史上,关心民生疾苦,为人民鸣不平,作为一条现实主义的红线,充分反映了封建士大夫“达则兼济天下”的善良愿望和宏伟志向。白居易继承了《诗经》、汉乐府以至陈子昂、杜甫等的现实主义传统,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九书》)的创作纲领,写下了许多“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之二 )的讽谕诗篇。《重赋》就是这类诗中著名的一首,它放射出白居易诗歌现实主义的光芒,所以,后人把这首诗称作“杜甫《石壕吏》之嗣音”(《唐宋诗醇》)。
白居易诗歌的语言特色,是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重赋》这首诗不事雕琢拼凑,下笔自然,明白如话,作者对民生疾苦的不平和对贪吏的憎恨溢然于表。诗人的这种艺术风格,是千锤百炼的结果,“老妪解诗”的传说已成为诗坛美谈,而宋朝有位诗人看到了白居易的手稿,说“真迹点窜,多与初作不侔”(《唐音癸签》),也正说明了他创作的严谨。在艺术手法上,《重赋》运用对比的方法,揭示了下层社会的不幸和上层社会的无耻。在这首诗中,诗人描绘了敲诈勒索的贪吏和安分守己的百姓(“我”)两类人物形象。“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写出了贪吏为了自己升官得宠,残酷搜刮老百姓的丑恶嘴脸,而“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则把善良的百姓(“我”)的无可奈何的情状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了。在寒风凛冽、白雪纷飞的冬夜,一方面“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劳动人民在死亡线上挣扎,另一方面,官府“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百姓辛辛苦苦创造的财物却被任意糟蹋,腐烂而化为尘土。诗人控诉贪吏的罪行:“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这鲜明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强烈的不平和愤怒,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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