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寿州陈录事
寿阳南渡口,敛笏见诸侯。五两楚云暮1,千家淮水秋。开帘对芳草,送客上春洲。请问山中桂,王孙几度游。
颔联袭故为新。
【校记】
1.五两,《全唐诗》一作“片雨”。
【注释】
[寿州] 《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寿州寿春郡,中都督府,本淮南郡,天宝元年更名。” 陈录事,名不详。录事,即录事参军。西晋丞相府始置,为录事曹长官,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位在列曹参军上。东晋、南朝公府、将军府、州刺史开军府者皆置。唐初诸卫、诸军、太子诸率府、亲王府、都督府、西都等府、诸州置,仍称录事参军事,玄宗开元六年(718)后西都等府改名司录参军事,其他依旧,从七品下至正九品上。府州所置,初掌考核文书簿籍、监守符印,纠弹州县官员过失,威权忆重,中唐后总掌诸曹事务,为府州行政核心人物。此诗有“敛笏见诸侯”,可见其地位之尊崇,而非一般僚属。
[敛笏] 犹敛版。古代官员朝会时皆执手版,端持近身以示恭敬。笏,以玉、象牙或竹制成,上面可以记事。《穀梁传·僖公三年》:“搢笏而朝诸侯”。李端《送路司谏侍从叔赴洪州》:“敛笏辞天子,乗龟从丈人。”韩翃《送李司直赴江西使幕》:“敛版辞汉廷,进帆归楚幕。”
[五两] 亦作“五”。古代的测风器。鸡毛五两或八两系于高竿顶上,借以观测风向、风力。《文选·郭璞〈江赋〉》:“觇五两之动静。”李善注:“兵书曰:‘凡候风法,以鸡羽重八两,建五丈旗,取羽系其巅,立军营中。’许慎《淮南子》注曰:‘綄,候风也,楚人谓之五两也。’”独孤及《下弋阳江舟中代书寄裴侍御》:“东风满帆来,五两如弓弦。”
[淮水] 《水经注·淮水》:“淮水,出南阳平氏县,胎簪山东,北过桐柏山。”《初学记》卷六:“淮水,出南阳平氏县,桐柏山其源。初则涌出,复潜流三十里,然后长骛东北,经大复山,从义阳郡北东过江夏平春县北,又东过新息县南期思县北,至原鹿县南,与汝水合,又东过庐江安丰县,与决水合,东北至九江寿春县,东与颍水合,寿春县北与淝水合,又东至当涂县北,与濄水合,东北至下邳淮阴县,与泗水合,东至广陵淮浦县而入海也。近海数百里,通朝夕潮,尚书称,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泗沂,入于海是也。”
[芳草] 《楚辞·离骚》:“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何所独无芳草兮,尔何怀乎故宇。”李白《南阳送客》:“离颜怨芳草,春思结垂杨。挥手再三别,临岐空断肠。”
[王孙] 见本书卷一刘长卿《经漂母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