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熙行书轴
曾熙 (1861—1930,一作1859—1929,一作1860—1930) ,初字嗣元,后字子辑,号俟园,晚号农髯。湖南衡阳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进士,曾主讲石鼓书院。少时与李瑞清同学书法,李自号北宗,曾自号南宗以敌。1915年起在上海卖字,与清道人“未尝一日离”,故有“曾李”之称。
曾熙尝学《石鼓文》、《夏承碑》、《华山碑》、《史晨碑》、钟繇、羲、献,尤好《瘗鹤铭》、《金刚经》等。他最得力于《夏承碑》、《张黑女墓志》和章草三者。从其自书作品看,最明显的风格特点是疏秀,有晋人之风; 稍工整者,得《黑女志》、钟、王结构神理,含《鹤铭》、郑道昭笔意; 较随意者,融化众体,常流露章草之古雅与二王之萧逸。
曾书“彼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是1921年的行书作品。从这件作品的整体看,汉隶、魏墓志的字法和二王的字法已经混用而相安,主要是出于同一清畅秀劲的笔致,如“执”、“琴”、“将”的结体,接近端庄的汉隶与魏墓志写法,横画的结笔处不避出锋,隐用汉简技巧,或者以停驻为含蓄,形成比较。“琴”字的第四笔,“将”字的第二笔,还带有行草的走势。至于“执”字和“将”字的末笔,则更见隶草相融的意蕴。相反,如三个“彳”旁,原本是隶书构架,现在已写成行草势式。“管”的“竹”立头和末笔、“从”的末笔,也变化了一般形态。这就使严正和活泼的两种字形互相靠拢,形成了聚诸体而不夹杂的曾体基本风貌。
在结构的全局处理上,此幅作品讲究对比,得变化自然之妙。较端严的字和较潇洒的字,虽是随机组合,却别具匠心。第一行有了“挟”和“管”,第二行有了“子之”和“而”,不仅使整幅字有了中部的聚气荡情地带,象诗句形成了“诗眼”,引人玩赏,而且,加上处于不同位置的较“虚”之字——“管”和“而”,更进一步避免了简洁的虚实分配易产生的单调感。
在运笔上,此书以流转出生辣,圆处不滑,方处不滞,呈现了坦荡的节奏。如“彼”、“从”两字的厚重笔画,参以圆势,就重而不板结了。如“琴”字中横、“执”的左面数横和右面一撇,笔力千钧,挥运有声,何等痛快。又如“挟”字,总体笔势飞动,让“夹”旁一横出力,撑住全字,竖撇爽利而蕴含节奏,而加上面一横较见血肉,最末一捺示以遒厚,整个字就飘逸而不浮薄,清劲而不疲软了。
从这幅字乃至曾氏整个书作来看,他都是按这种多层次变化的原则,使书迹脱离碑帖固有体段,摆脱以分隶之法作章草之类技巧的外在束缚,来显示一家神韵的。他的佳作往往非力得力,自然浑成,绝非以忸怩作态为功力为面目的书家所能望其项背。
曾熙尝学《石鼓文》、《夏承碑》、《华山碑》、《史晨碑》、钟繇、羲、献,尤好《瘗鹤铭》、《金刚经》等。他最得力于《夏承碑》、《张黑女墓志》和章草三者。从其自书作品看,最明显的风格特点是疏秀,有晋人之风; 稍工整者,得《黑女志》、钟、王结构神理,含《鹤铭》、郑道昭笔意; 较随意者,融化众体,常流露章草之古雅与二王之萧逸。
曾书“彼将挟琴执管而从子之后”,是1921年的行书作品。从这件作品的整体看,汉隶、魏墓志的字法和二王的字法已经混用而相安,主要是出于同一清畅秀劲的笔致,如“执”、“琴”、“将”的结体,接近端庄的汉隶与魏墓志写法,横画的结笔处不避出锋,隐用汉简技巧,或者以停驻为含蓄,形成比较。“琴”字的第四笔,“将”字的第二笔,还带有行草的走势。至于“执”字和“将”字的末笔,则更见隶草相融的意蕴。相反,如三个“彳”旁,原本是隶书构架,现在已写成行草势式。“管”的“竹”立头和末笔、“从”的末笔,也变化了一般形态。这就使严正和活泼的两种字形互相靠拢,形成了聚诸体而不夹杂的曾体基本风貌。
在结构的全局处理上,此幅作品讲究对比,得变化自然之妙。较端严的字和较潇洒的字,虽是随机组合,却别具匠心。第一行有了“挟”和“管”,第二行有了“子之”和“而”,不仅使整幅字有了中部的聚气荡情地带,象诗句形成了“诗眼”,引人玩赏,而且,加上处于不同位置的较“虚”之字——“管”和“而”,更进一步避免了简洁的虚实分配易产生的单调感。
在运笔上,此书以流转出生辣,圆处不滑,方处不滞,呈现了坦荡的节奏。如“彼”、“从”两字的厚重笔画,参以圆势,就重而不板结了。如“琴”字中横、“执”的左面数横和右面一撇,笔力千钧,挥运有声,何等痛快。又如“挟”字,总体笔势飞动,让“夹”旁一横出力,撑住全字,竖撇爽利而蕴含节奏,而加上面一横较见血肉,最末一捺示以遒厚,整个字就飘逸而不浮薄,清劲而不疲软了。
从这幅字乃至曾氏整个书作来看,他都是按这种多层次变化的原则,使书迹脱离碑帖固有体段,摆脱以分隶之法作章草之类技巧的外在束缚,来显示一家神韵的。他的佳作往往非力得力,自然浑成,绝非以忸怩作态为功力为面目的书家所能望其项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