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草书古诗十九首
王宠 (1494—1533) ,字履仁,后字履吉,号雅宜子、雅宜山人。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王宠博学多才,工篆刻,善山水,他的诗文在当时声誉很高,而尤以书名噪一时,为明代中叶著名的书法家。王宠的一生短暂而又不得志,他从七岁开始到临死前两年,曾八次参加应试,皆名落孙山,仅以邑诸生被贡入南京国子监当了一名太学生。仕途失意使他一生寄迹湖山,“含醺赋诗、倚席而歌”,沉溺于诗文与书画艺术的创作。由于他的老师蔡羽是文征明的好友,使他有机会结交吴中老一辈的书画家,並与文征明结为忘年交,经常诗歌酬唱和切磋艺事,这是他艺术上能比较早地取得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加上他的天份很高,诗文与书法都神韵超逸,具有特殊的风貌,使“一时名士皆归之”。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说: “文(征明)以法胜,王以韵胜,不可以优劣等也。”並在《吴中往哲像赞》中对他的书法作了如下的评价:“似拙取巧,婉丽遒逸,为时所趋,几夺京兆(祝允明)价。”可见王宠在当时的影响。
王宠的书法最擅长行草,尤精小楷。他初学蔡羽,后来师法钟繇、王献之和虞世南,博采众长,並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个性特点,使之成为当时苏州一群书法家中的杰出大师,被推为文征明后第一。与祝允明、文征明并称“吴中三家”,也有将陈道复一起并称为“吴中四家”的。
这一幅《古诗十九首》草书作品,是他34岁时的作品,全篇意味隽永,笔力沉厚,韵致飞越,姿态横出。可以看出他深厚的“二王”功底和同时代书家对他的影响。其中既有祝允明奇崛的气势,也有文征明雅逸的笔致,更流露了他自己疏宕俊逸的书风。
疏宕,可以说是他的书法的主要特点。他通常将点画作疏离、简缩、截断等处理,使空间侵入字内,造成点画空灵的韵致。如“行”字,“且”字,一个是两边疏阔,一个是上下相离,使字的内部结构留有很大的空间。又如“馀”字,右边的末画缩成短小的曲笔; “离”字,左边上下分离;“蔽”字的草字头与“敝”部,笔断意连,以笔势作呼应。再如“胡”、“马”二字的末笔不相连续,留出生动的空眼等,都能使人感到作者是有意识地在运用闲散的笔致,疏朗的结构和灵空的行间,表现自己对放逸疏朗、高古脱俗意境的追求。文征明在为王宠写的墓志铭中说,“君高朗明洁,砥节而履方,一切时世声利之事,有所不屑”,“性恶喧嚣,不乐居廛井”,“其志之所存,必有出于言语文字之上者”。这些正好是对王宠的书法追求疏朗放逸风格的注脚。
王宠的用笔也有十分鲜明的个性特点。他的起笔虽然方圆並用,但大都采用切锋重入,使笔端呈斜方的棱角,方重峭利; 运笔较为迅劲,因此线条挺拔有力。王世贞形容为“天骨烂然”,邢侗称之为“亭亭天拨”。加上转角处以圆和为主,这样充满能力和富有弹性的用笔与圆转的曲线结合在一起,使线条秀媚,刚柔相济,刚中见柔。他的捺笔,有时也参用章草笔意,有的收笔用顿,形成一个折角等等,又使他婉媚的笔致中有拙涩的意趣,显得质朴古雅,精巧而自然,没有宋以后的流荡习气。
王宠在结体与用笔上这些特点,以及由此形成的具有鲜明个性的书风,在明代书坛上别树一帜,给人面目一新之感,可惜他怀才不遇,去世过早,夫能更加精进一层。
由于这幅作品是从祝允明《古诗十九首》脱胎而来,所以还可见出祝书的影子。据记载,当时文征明的儿子文嘉得知祝允明手头拮据,特地准备了极品茧丝高丽纸置于案上,诱使祝允明挥笔写下了此卷,借此给了他一笔酬金。文嘉对这篇作品十分珍爱,与他交往甚密的顾璘、陈淳、王宠都留有题跋。王宠在跋中提到曾借来此卷,“临摹数过,留案上三阅月,几欲夺之,以义自止。”可见他对祝允明草书的景慕和祝允明对他的影响。这篇作品即是在临摹过祝允明的“古诗十九首”后创作的,故受其影响特别明显。
王宠的书法最擅长行草,尤精小楷。他初学蔡羽,后来师法钟繇、王献之和虞世南,博采众长,並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个性特点,使之成为当时苏州一群书法家中的杰出大师,被推为文征明后第一。与祝允明、文征明并称“吴中三家”,也有将陈道复一起并称为“吴中四家”的。
这一幅《古诗十九首》草书作品,是他34岁时的作品,全篇意味隽永,笔力沉厚,韵致飞越,姿态横出。可以看出他深厚的“二王”功底和同时代书家对他的影响。其中既有祝允明奇崛的气势,也有文征明雅逸的笔致,更流露了他自己疏宕俊逸的书风。
疏宕,可以说是他的书法的主要特点。他通常将点画作疏离、简缩、截断等处理,使空间侵入字内,造成点画空灵的韵致。如“行”字,“且”字,一个是两边疏阔,一个是上下相离,使字的内部结构留有很大的空间。又如“馀”字,右边的末画缩成短小的曲笔; “离”字,左边上下分离;“蔽”字的草字头与“敝”部,笔断意连,以笔势作呼应。再如“胡”、“马”二字的末笔不相连续,留出生动的空眼等,都能使人感到作者是有意识地在运用闲散的笔致,疏朗的结构和灵空的行间,表现自己对放逸疏朗、高古脱俗意境的追求。文征明在为王宠写的墓志铭中说,“君高朗明洁,砥节而履方,一切时世声利之事,有所不屑”,“性恶喧嚣,不乐居廛井”,“其志之所存,必有出于言语文字之上者”。这些正好是对王宠的书法追求疏朗放逸风格的注脚。
王宠的用笔也有十分鲜明的个性特点。他的起笔虽然方圆並用,但大都采用切锋重入,使笔端呈斜方的棱角,方重峭利; 运笔较为迅劲,因此线条挺拔有力。王世贞形容为“天骨烂然”,邢侗称之为“亭亭天拨”。加上转角处以圆和为主,这样充满能力和富有弹性的用笔与圆转的曲线结合在一起,使线条秀媚,刚柔相济,刚中见柔。他的捺笔,有时也参用章草笔意,有的收笔用顿,形成一个折角等等,又使他婉媚的笔致中有拙涩的意趣,显得质朴古雅,精巧而自然,没有宋以后的流荡习气。
王宠在结体与用笔上这些特点,以及由此形成的具有鲜明个性的书风,在明代书坛上别树一帜,给人面目一新之感,可惜他怀才不遇,去世过早,夫能更加精进一层。
由于这幅作品是从祝允明《古诗十九首》脱胎而来,所以还可见出祝书的影子。据记载,当时文征明的儿子文嘉得知祝允明手头拮据,特地准备了极品茧丝高丽纸置于案上,诱使祝允明挥笔写下了此卷,借此给了他一笔酬金。文嘉对这篇作品十分珍爱,与他交往甚密的顾璘、陈淳、王宠都留有题跋。王宠在跋中提到曾借来此卷,“临摹数过,留案上三阅月,几欲夺之,以义自止。”可见他对祝允明草书的景慕和祝允明对他的影响。这篇作品即是在临摹过祝允明的“古诗十九首”后创作的,故受其影响特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