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集传》
《诗集传》
南宋朱熹撰。原为20卷,今本并作8卷。注释和研究《诗经》的专著。内容包括音注、字义、解释诗句、记述作品背景、阐明寓意和微言大义等。注释时杂采《毛诗》、《郑笺》,间或采用今文诗三家义,并断以己意,见解与相传为子夏、毛公、卫宠所作的《毛诗序》多有不合。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说,该书一出,“说《诗》者遂分汉《序》、宋《序》两家,角立相争。打破了自汉代以来尊崇《毛诗序》的传统,在当时及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该书的注释比较简明,浅近易懂,每一章的综合性解说也便于初学者了解诗意,是《诗经》的较通俗注本,也是该书流传较广的一个原因。如该书认为:“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巷里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这一见解是比较正确的。又如该书对“比”、“兴”、“赋”的概括,认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明白精练,也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朱熹为南宋理学家,书中许多地方仍沿用《毛诗序》之说,强调作品的“微言大义”,曲解诗文原意,论述有武断之处。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将《诗经》中包含的大量民间爱情诗,解释为是帝王后妃所作,是宣扬“后妃之德”,明“后妃之志”,倡守儒家“温柔敦厚”的观点,认为《诗经》的本义是“正得失”,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伦”。如《周南·关睢》一诗本为民间婚嫁庆典之歌,朱熹却将“淑女”注作固文王妃大姒为处子时,“君子”注为周文王,“周文王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得后妃性情之正”。又如对《召南》14篇总论说:“按《鹊巢》至《采 》,言夫人大夫妻,以见当时国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见由方伯而能布文王之化,而国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国也”。引程颐的话说:“程子曰:天下之治,正家为先。天下之家正,则天下治矣。《二南》正家之通也,陈后妃夫人大夫妻之德,所以风化天下”。有明显的牵强之处。到清代,推崇朴学,朱熹的注解已受到怀疑。现代以后,所谓“微言大义”的观点被抛弃。该书版本较多,有各种清刻本,及1955年文学古籍出版社据宋刊本断句影印本,1958年中华书局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世界书局本影印《诗经集传》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