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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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通鉴论》

明末清初王夫之撰。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明崇祯举人,后张献忠及清兵南下,曾在南明桂王永历朝任职,南明亡后,隐居湘西瑶寨,晚年在衡阳家乡古船山讲学,世称船山先生。死于康熙三十一年,终生未尝雉发,亦不仕清,以撰述终其身。著述多至百余种,300余卷,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共70种。王夫之关于史评的著述,主要即为《读通鉴论》和《宋论》。《读通鉴论》共30卷。其中秦1卷,西汉8卷,三国1卷,两晋4卷,南北朝4卷,隋1卷,唐8卷,五代3卷。每卷根据《资治通鉴》所列帝王世系,分为若干篇。每篇择要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分析和评论,于史事则略而不载,可与《资治通鉴》并读。该书不涉及史书体例及考订等,专门评论史事,为史评类著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书后附有《叙论》4篇,阐述著书宗旨。该书的成就不在于保存史料,而在于提供了许多重要的见解,多有可取之处。如第6卷论史学的意义说:“所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为史者记载徒繁,而经世之大略不著,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由也,则恶用史为!”《叙论》中批判史学中的正统观点说:“论之不及正统者,何也? 曰:正统之说,不知其所自昉也。自汉之亡,曹氏、司马氏乘之,以窃天下,而为之名曰禅。于是为之说曰,必有所承认为统,而后可以为天子,义不相授受而强相缀系,以掩篡夺之迹,抑假邹衍之邪说,与刘歆历家之绪论,文其波辞,要岂事理之实然哉!”其论史亦颇有可取,如第1卷论李斯,说他“昌言不忌”,“畏死患失”;“任法,则人主安而天下困”,“读李斯之言,知其为导谀劝淫之术也”,因此终遭杀身之祸。但法治本身是有其独到之处的,唯运用时,要加以掩饰“申商之言,何为至今而不绝邪? 志正义明如诸葛孔明而效其法,学博志广如王介甫而师其意。无他,申、商者,乍劳长逸之术也。无其心而用其术者,孔明也;用其实而讳其名者,介甫也;乃若其不容掩之藏,则李斯发之矣”。这一见解是较为通达的。书成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此书有光绪二十五年(1899)黄庆曾、董昌达用《船山遗书》本校刻本,附《宋论》15卷;1975年中华书局3册本和10册大字平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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