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1 可可诗词网-小说名篇 https://www.kekeshici.com

        

巴金


        


        我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我像一块小
        石子似地给扔到这个世界上来,于是我生存了。我不知道谁是我的父亲,谁是我的母亲。我只是一件遗失了的东西。我有黄的皮肤,黑的头发,黑的眼珠,矮的鼻子,短小的身材。我是千百万人中间的一个,而且是命定了要在那些人中间生活下去的。
        每个人都有他的童年。我也有我的童年。我的童年却跟别人的童年不同。我不知道温暖,我不知道饱足,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我知道的只是寒冷和饥饿。
        有一天,正确的日子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是有一天,一个瘦长的满脸皱纹的老年人站在我的面前,他严肃地说:“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进学校去读书。求学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
        于是我去了。我忘记了自己的饥饿,忘记了自己的寒冷。我四处找寻,我发见了富丽堂皇的建筑物,我也发见了简单的房屋,据说这都是被称为学校一类的东西。我昂着头走了进去,因为我记住求学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
        “去! 这里不是你可以进来的!”无论在漂亮的建筑物或者简单的房屋,无论在门口遇见的是凶恶的面孔或者和善的面孔,我总会听见这一句同样的话。这句话像皮鞭一样地打着我的全身。我觉得全身都在痛。我埋下头走了。从里面送出来孩子们的笑声,长久地在我的耳边荡漾。我第一次疑惑起来,我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我的疑惑一天一天地增加。我要不想这个问题,可是在我的耳边似乎时常有一个声音在问:“你究竟算不算是一个人?”
        破庙里有一座神像。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我这样想。神龛里没有帷幔,神的庄严的相貌完全露了出来。虽然身上的金已经脱落了,甚至一只手也断了,然而神究竟是神啊。我在破烂的供桌前祷告着:“神啊,请指示给我,我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呢?”
        神的口永远闭着,甚至在梦里他也不肯给我一点指示。可是我自己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我说:“像这样怎么能够算做一个人呢?这岂不太污辱了这个神圣的字吗?”于是我明白我并不是一个人。
        我断定我的生活是很合理的,我乞讨残汤剩饭,犹如狗之向人讨骨头。我并不是一个人,不过是狗一类的东西。
        有一天我又想: 既然是东西当然可以出卖。我自己没有办法好好地活下去,不如把自己卖给别人,让别人来安排我的生活,我也可以给他作牛作马,只要他把我买到家去。我便下了决心要出卖自己。我插了一根草标在背上,我走过热闹的与不热闹的街市。我抬起头慢慢地走,为的是把自己展览给人们看,以便找到一个主顾。我不要代价,只要人收留我,给我一点骨头啃,我就可以像狗一样地忠心伺候他。
        可是我从太阳出来的时候起一直走到太阳落下山去,没有一个人过来向我问一句话。到处都是狞笑的歪脸。只有两三个孩子走到我身边玩弄我背上插的草标。
        我又倦,又饿。然而我不得不回到破庙里去。在路旁,我拾起半块带尘土的馒头,虽然是又硬、又黑,但是我终于吞下去了。我很高兴,因为我的胃居然跟狗的胃差不多。
        破庙里没有人声。我想,连作为东西,我也卖不出去了。我不但不是人,而且也是人间完全不需要的东西。我哭起来,因为人的眼泪固然很可宝贵,而一件不需要的东西根本就不值一文钱。
        我跪在供桌前痛哭。我想哭个够,因为我现在还有眼泪,而且我只有眼泪。我不仅在破庙里哭,我甚至跑到有钱人的公馆门前去哭。
        我躲在一家大公馆门前的墙角里,我冷,我饿。我哭了,因为我可以吞我的眼泪,听我的哭声,免得听见饥饿在我的肚子里叫。
        一个穿漂亮西装的青年出来了,他并不看我一眼;一个穿漂亮长袍的中年人进去了,他也不看我一眼;许多的人走过了,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好像我没有站在这里一样。
        最后,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注意到我了。他走到我前面,骂道:“去,滚开! 这里不是你哭的地方!”
        他的话跟雷声一样响亮,我的整个脑子都震昏了。他踢着我的身子,像踢着狗一样。我止了哭声,捧着头走开了。我不说一句话,因为我没有话可说了。
        回到破庙里,我躺下来,因为我没有力气了。我躺在地上叫号,就象一只受伤的狗。神的庄严的眼睛看下来,这双眼睛抚着我的疼痛的全身。
        我的眼泪没有了。我爬起来,我充满了感激地跪在供桌前祷告: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是既然命定了应该活在世界上,那么就活下去吧。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像一件遗失了的东西,那么就请你大公无私的神作为我的父亲吧,因为我不是人,在人间是得不着谁的抚爱的。”
        神的口永远闭着,他并没有说一句反对的话。
        于是我有父亲了,那神,那断了一只手的大公无私的神啊。
        


        

我虽然跟平常一样每天出去向人们讨一点骨头,但是只要

有了一点东西塞住我的饥饿以后,我便回来了,因为我也跟别的人一样,家里有一个父亲。虽然这个家就是破庙,父亲就是神,而且他的口永远闭着,不说一句安慰我的话,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不肯离开我的就只有他。他是我的唯一的亲人。
        虽然是在寒冷和饥饿中,日子也过得很快,我是一天一天地长大了。
        一种奇怪的东西也渐渐地在我的身体内生长起来。
        我自己明白我并不是人,而且常常拿这样的话提醒自己。但是人的欲望渐渐地在我的身体内生长起来了。
        我渴望跟别的人一样:有好的饮食,大的房屋,漂亮的衣服和温暖的被窝。
        “这是人的欲望了。你不是人,怎么能够得到那些东西呢?”我发现自己有了奇怪的思想以后,就这样地提醒自己道。
        然而话是没有用的,人的欲望毕竟在狗一类的身体里生长起来了。虽然明知道这是危险的事,自己也没法阻止它。
        于是大街上商店里的种种货物在我的眼前就变得非常引诱人了。有一天我在人行道上看见一双很好看的粉红色的腿。这双腿有时在人行道上走着,不,不是在走,是在微微地跳舞。它们常常遮住我的视线,好像是两只大的圆柱。有时候它们放在街中间黄包车上面,一只压着另一只,斜斜地靠在车座上。
        我每次远远地望见那双腿就朝着它们走过去,可是等到我的眼光逼近那双腿的时候,一个念头便开始咬我的脑子:“小心,你不是人呢!”于是我的勇气消失了。
        有一天,我却看见那双腿的旁边躺着一条白毛小狗,它的脸紧偎着那双腿,而且它还沿着腿跳到上面去。我想:“这不一定人才可以呢! 小狗也可以的。”这样想着,我就向着那双可爱的腿跑过去,还没有跑到,不知从什么地方来了一只手抓住我往地上一推。
        “你瞎了眼睛!”我只听见这句话,便觉得头昏脑胀,眼睛里有好多金星在跳。我睡倒在地上。
        我爬起来,四面都是笑脸,腿已经看不见了。奇怪的笑声割痛我的耳朵。我蒙住两耳逃走了。
        现在我才明白了。我得意地以为自己是一条狗,或者狗一类的东西。现在我才知道我连做一条狗也不配。
        我带着沉重的心回到破庙里。我坐在供桌下面,默默地想着,想着。我仿佛看见了那条白毛小狗怎样亲热地偎着那双好看的腿; 我仿佛又看见它怎样舒服地住在大公馆里,有好的饮食,有热的被窝,有亲切的爱抚。妒嫉像蛇一样咬着我的心。于是我爬在地上,我用双手双脚爬行。我摇着头,摆着屁股,汪汪地叫着。我试试看我做得像不像一条狗。
        我汪汪地叫着,我觉得声音跟狗叫差不多。我想,我很可以做一条狗了。我满意,我快活。我不住地在地上爬。
        然而我的两只脚终于要站直起来,两只手也不能够再在地上爬了。失望锁住了我的心。“连狗也没有福气做啊。”我又躺在地上绝望地哭起来。
        我含着眼泪跪在供桌前祷告;
        “神啊,作为我的父亲的神啊,请你使我变做狗吧,就跟那条白毛小狗一模一样。”
        神的口永远闭着。
        我每天在地上爬,我汪汪地叫,但是我还没有做狗的福气。
        


        我有黄的皮肤,黑的头发,黑的眼珠,矮的鼻子,短小的身材。
        然而世界上还有白的皮肤,黄的头发,蓝的眼珠,高的鼻子,高大的身材。
        他们,一个、两个、三个在街上和人行道上大步走着,昂然地抬头四面张望,乱唱、乱叫、乱笑,好像大街上、人行道上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其余的人胆怯地走过他们身边,或者远远地躲开他们。
        我有了新的发见了。所谓人原来也是分等级的。在我平常看见的那种人上面,居然还有一种更伟大的人。
        戴着白色帽子,穿着蓝边的白色衣裤,领口敞开,露出长了毛的皮肤,两个、三个、四个。我常常在街上看见这种更伟大的人。
        他们永远笑着、唱着、叫着,或是拿着酒瓶打人,或是摸女人的脸。有时候,我还看见他们坐在黄包车上,膝上还坐着那双可爱的粉红色的腿。他们嘴里说着我不懂的话。
        人们恭敬地避开他们,我更不敢挨近他们身边,因为他们太伟大了。
        我只是远远地望着他们,我暗中崇拜他们,祝福他们。我因为世界上有这样的伟大人物而庆幸,我甚至于因此忘记了自己的痛苦。
        我暗中崇拜他们,祝福他们。我时时提醒自己: 不要挨近他们身边,免得亵渎了他们。可是有一次我终于挨近他们了。
        有一个傍晚,我又饿又倦,走不动了,便坐在路旁墙边,抚着我的涂着血和泥的赤脚。饥饿刺痛我的心。我的眼睛花了,看不清楚四周的一切,连那个伟大的人走过来我也没有看见,等到我最后看见了要起来避开,已经太迟了。
        一只异常锋利的脚向我的左臂踢来,好像这只手臂被刀砍断了一样,我痛得倒在地上乱滚。
        “狗!”我清清楚楚地听见这个字从伟大的人的口里吐出来。
        我的手揉着伤痕,我的口里反复地念着这个“狗”字。
        我终于回到了破庙里。我忍住痛,在地上爬着。我摇着头,我摆着屁股,我汪汪地叫。我觉得我是一条狗。
        我心里很快活。我笑着,我流了眼泪地笑着。我明白我现在真是一条狗了。
        我带着感激跪在供桌前祷告:
        “神啊。作为我父亲的神啊!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感谢你。因为我现在是一条狗了,那伟大的人,那人上的人,居然叫我做‘狗’了。”
        神的口永远闭着。
        我不停地在地上爬,我汪汪地叫。因为我是一条狗。
        


        我又在街上遇见那双粉红的腿了,它们慢慢地向我走来,旁边还有一条白毛小狗。
        我几乎不能忍耐地等它们走过来。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因为我现在是一条狗了。
        皮鞋的声音近了。白毛小狗汪汪地叫,突然向我扑过来。它扑到我身上,咬我的破衣服。我爬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它跟它扭在一起,它咬我,我也咬它。
        “你狗,滚开!”跟着这个清脆的声音,一只粉红色的腿朝我的头踢过来。我抱住小狗在地上滚。我的耳边响着各种的声音,许多只手在拖我,打我。可是我紧紧抱住那条白毛小狗死也不放。
        


        等到我回复知觉的时候,我是在一个黑暗的洞里。没有人声,空气很沉重,我快透不过气来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但是我知道这决不是狗窝。我还想在地上爬,还想汪汪地叫。可是我的全身痛得厉害,而且身子给绳子缚住,连动也不能够动一下。
        我又想,在那个破庙里,断了一只手的大公无私的神,作为我父亲的神,依旧冷清清地坐在神龛里面。他在那里等我。我要回去,我无论如何要回到破庙里去。
        不管我全身痛得怎样厉害,我毕竟是一条狗。我要叫,我要咬! 我要咬断绳子跑回我的破庙里去!

        

(原载1931年9月版《小说月报》第22卷第9期)


        
        【赏析】
        《狗》是巴金1931年夏季所写的短篇小说,最初发表在同年九月出版的《小说月报》第22卷第9期上。写这个短篇小说时,巴金28岁,正值他住在上海宝山路宝光里14号房子里,为《时报》写长篇连载《激流》(即《家》)之际,同时还为《东方杂志》写中篇小说《雾》。当时,他已出版了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复仇》。所以,《狗》是在他发表了十多个短篇以后所写的作品。
        据巴金自己说,写这个短篇之前,那天下午,《小说月报》编者徐调孚曾托索非带口信给他,要他为他们写一篇短篇小说。他吃过晚饭,按着惯例到北四川路散步。在这条被人们称作“神秘之街” 的马路上,他看惯了吃醉了酒的外国水手在这里横冲直撞,调戏妇女,拿酒瓶打人。这一天也不例外,而且还听到他们骂中国人是“狗”。巴金回到宝山路住处,受到这一景象的启发,根据他在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动笔写下了这个短篇。他写得很快,几乎没有停过笔,五千多字的作品,一个晚上就写成了。
        1931年夏季,是1932年“一·二八”淞沪战争发生的前夕。当时上海人民不仅受国民党政府的掠夺和剥削,还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者的经济侵略,外国老板和他们狗腿子的直接欺凌。公共租界与法租界是外国冒险家的天堂,虹口闸北一带也不例外,它们同样是帝国主义分子特别是日本侵略者的乐园。中国劳动者则是“哀哀小民”,他们每天工作十六小时以上,虽日啜三餐稀粥,仍无法养活全家老小。无父母的弃婴和流浪儿童,遍地皆是。
        巴金耳闻目睹,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黑暗现实不能不使他产生强烈的憎恨。他是出于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写出这个短篇的。他在法国留学的时候,本来已读过不少罗曼罗兰、卢梭、雨果、左拉和托尔斯泰、狄更斯、屠格涅夫、契诃夫、高尔基等人的著作;回国后,他更受鲁迅、茅盾等人介绍、提倡的影响,读了不少“弱小民族”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品,大都是为被压迫民族申张正义,诉苦喊冤的。从《狗》这个短篇小说中,不难看出巴金受这些作家作品影响的痕迹。
        当时国民党统治阶级为保持它的罪恶统治,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作品都要受到压制,有的刊物被规定要事先送审,即使已排成清样,他们认为不符合自己的口味,也要临时抽换;有的出版了之后,被发现有问题,就要禁止发行,甚至作者、编者都要被兴师问罪,逮捕入狱。因此《狗》的作者和世界上其它“弱小民族”的作家们一样,并不正面描写帝国主义及其帮凶的罪恶行径,只是从侧面描写了一个流浪儿童的发育成长过程,来为旧社会被压迫者喊出作者对三座大山的抗议。
        巴金曾说他写这篇小说,“写的是感情,不是生活”。确实,巴金写小说,很少考虑什么是小说的定义,应该守哪些创作的规则,他只是向他的前辈鲁迅和一些外国作家学习了他们怎样观察生活,怎样面对生活,又怎样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他从不一段一段地支解其它作家的作品,来“学习”他们如何写文章,如何讲究字句和结构。巴金在谈他自己写的短篇小说时,曾说他写过近一百篇短篇小说,他以为他的“早期作品大半是写感情,讲故事。有些通过故事写出我的感情,有些就直接向读者倾吐我的奔放的感情。”应该说《狗》正是他的早期作品。它的故事性不强,但它确实充满了巴金对旧社会制度的不满和反抗,反映了他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的仇恨情绪。像他谈他自己早期的短篇小说一样,《狗》“并没有通过细致的分析和无情的暴露,也没有多摆事实,更没有明明白白地给读者指路。我只是用自己的感情去打动读者的心。”
        但是,“感情”的力量无穷。小说一开头就通过“我不知道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自己的年纪。我是像一块石子似的被掷到这个世界上来,于是我便生存了。我不知道谁是我的父亲,谁是我的母亲。我只是一件遗失了的东西。……我不知道温暖,我不知道饱足,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我知道的只是寒冷和饥饿”这样充满感情的字句,来喊出了一个孩子的孤苦无助和人间的不平。
        他受冻挨饿,被排斥在学校的门外。“去,这里不是你可以进来的!”“无论在堂皇的建筑或简单的建筑或简单的房屋,无论在门口遇见的是凶恶的面孔或和善的面孔,我总会听见这一句同样的话。”因而他疑惑自己究竟是不是一个人。他住在破庙里,叩求神的解答,但是神的口永远闭着。当他断定自己不是人的时候,他决定把自己当作一件东西那样去出卖,但是并没有人光顾。
        当他像狗一样以啃路边骨头为生以后,他逐渐长大起来,终于有了性的欲望,可是人们禁止他靠近那些过路的 “粉红色的腿”,却允许一条白毛的小狗紧偎在妇女的身边。他这才知道自己连狗都不如。然后他又有了新发见了,那就是:即使人,也分着等级。除了黄皮肤、黑头发、低鼻子的人,还有白皮肤、黄头发、高鼻子的“更伟大的人”,他们在“人行道上大步走着,昂然地抬头四面张望,乱唱,乱叫,乱笑……其余的人畏怯地在他们身旁走过或是远远避开他们。”就是这些“更伟大的人”,他们或是拿着酒瓶打人,或是摸女人的脸,或是坐在黄包车上,膝上坐着“那一双粉红色的腿”。而他却因为饥饿和疲倦,走不动了。他坐在路旁墙边,只见一只脚向他的左臂踢来,并听到一声猛喝:“狗!”这就是这些“更伟大的人”对他的恩赐。
        然后他又被关禁在牢里,连回到破庙都不能了,但他还想咬断绑在他身上的绳索逃回去。
        这就是这个被人当作“狗”的流浪者的身世。这就是在三座大山压迫下的中国人的缩影。巴金在谈起自己的这篇小说时,曾说它“也许是我自己比较满意的一篇。”因为它有点像当时曾被介绍到中国来流行的所谓“弱小民族”作家的作品,但也只是就情调而言。他说:“我和那些作家有相似的遭遇,也有一种可以说是共同的感情。所以作品的情调很接近。但是各人用来表现感情的形式却并不相同。我有我自己的东西。”什么是巴金“自己的东西”呢?这就是巴金自己的生活,和从生活中汲取来的具体感情。就这篇《狗》来说,连那个“狗”字,也是巴金从当时上海的驰骋在公共地带、法租界以及在日本帝国主义势力范围内的所谓“中国地界”闸北、虹口一带马路(如北四川路)上的高等洋人和外国水手嘴里听到的。
        巴金曾在五十年代后期说过,他在二十几岁时所写的早期短篇小说,生活知识十分有限,因而“早期的作品大半是写感情讲故事。有些通过故事写出我的感情,有些就直接倾吐我的奔放的热情。……我只是用自己的感情去打动读者的心。”他又曾在八十年代初期对一个日本记者谈到他自己写文章,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心中有非说不可的话,不吐不快,“为了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才拿起笔写小说,写文章。”他从来都说自己不曾学习或讲究过技巧,一般强调的总是作家的思想和感情。在《随想录》中,他还说过:“艺术的最高境界,是真实,是自然,是无技巧。”这篇《狗》被他自己认为短篇中比较满意的作品,也许正是从这点出发。它的确用他的感情,打动了广大读者的心。
        至于他的短篇为什么大都用第一人称来写呢?这个问题好像他在两个地方讲到过。最早是在他谈到二十年代跟着他的表哥学英文时,他说当时课本用的是狄更斯《块肉余生记》和司蒂文生的《宝岛》,这使他一开始就懂得如何运用第一人称“我”来写小说。第二次谈这个问题,已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他在回忆起五十年代在他的新居第一次接待外宾法国作家萨特时,萨特向他谈起用第一人称写短篇小说,巴金说,“屠格涅夫喜欢用第一人称讲故事,并不是因为他知道得少,而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不过他认为只要讲出重要的几句话就够了。鲁迅先生也是这样。他对中国社会知道得多,也知道得深。我却不然,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写小说,倒是因为我知道得实在有限。自己知道的就提,不知道的就避开,这样写起来,的确更方便。”
        《狗》用第一人称写,这与巴金自己所说的当时他的“生活知识十分有限”,也许真的有点关系。他说过他曾常常想到爱伦堡的话:“一个人在二十岁上就成了专业作家,这是很危险的。他不可能做好作家,因为他不知道生活。”巴金说他充分理解这句话的意义。当然,正是巴金能充分理解这一点,使他有足够的本领(谦虚与努力)弥补这样的缺憾。第一人称写作方法的运用,就是他从事刻苦的创作实践的结果。这也从另一个角度——《狗》的写作成功,来证实年轻的作家也还是能够写出感人之作。更何况当时巴金实际年龄已经接近三十岁,而不是如爱伦堡所说“二十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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