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
[原文](节选)
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
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
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间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
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运,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
凡师行,因粮于敌,最后急务。
[鉴赏]
《梦溪笔谈》,北宋沈括撰。沈括(公元1031年—公元1095年),北宋科学家、政治家。字存中,杭州钱塘人。仁宗嘉佑进士。神宗时参加王安石变法运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提举司天监,次年赴两浙考察水利、差役。熙宁八年出使辽国,驳斥辽国的争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后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加强对西夏的防御。晚年居润州,筑梦溪园(今江苏镇江),举平生见闻,撰《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全书26卷,又补笔谈2卷,续笔谈1卷。“梦溪,其润州别业也。括在北京,最为博洽;是书凡分十七门,于遗文旧典、文章技艺,以及小说家言,无不赅载;而乐律、象数二类,尤其专门绝学。”由此可见《梦溪笔谈》并非专门的军事著作,但是其中言兵的部分,却提出了用兵作战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军粮的运输。对于我们研究古代作战的后勤保障,不无参考价值。
国家不可一日无兵,军队不可一日无粮。古代作战的后勤,主要是粮食和物资。各类物资虽然都不可少,但是“用兵制胜,以粮为先”,就比较而言,粮食保障又是最重要的,应该摆在第一位,自古固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之说。“师行常饱,而敌不消”,部队行军作战,必须吃饱饭,以保锐气不减。也就是说,有粮才有可能保持士气,有粮才有战斗力。因而粮食保障,自然成为攻守成败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争又是“粮食之战”。
《梦溪笔谈》卷之十一的《官政一》,认真分析了军粮运输的种种困难。它说,运粮的成法,每人背驮粮食六斗,这是拿总数来计算的。其中队长不驮粮,打柴取水的勤杂人员驮粮减半,多出来的粮食,都平摊给众民夫。更有半路染病或者死亡(包括战斗减员和非战斗减员)的,他们背驮的粮米又拿来平摊。那么,每人实际背驮的,常常不止六斗。如果用牲口车运粮,每峰骆驼驮三石,马、骡子每匹一石五斗,驴一石。比起用人运粮,虽然驮的多,费用少,可是在行军作战中,打草放牧不能及时,牲口大多饿瘦至死。死掉一头牲口,连负驮的粮食一齐留下。那么,这样比起用人背驮,还是利弊各占一半。《梦溪笔谈》的作者,作过概算:一卒用粮由一夫运,可供应18天,如果包括往返,只能供应9天;改由两夫运,可供应26天,来回为13天;由三夫运,供应31天,来回为16天。一卒由三夫供应,就到了极限。如果起兵10万,辎重兵占去3万,只有7万人用于驻守和战斗。为了保障供应,须动用民夫30万,此外再难增加补给人员了。完全靠己方运输,不但增加开支,而且军队势必难以深入敌人腹地。因此,《梦溪笔谈》主张:一是“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就是说军队里不能容许存在吃闲饭的人,一个人吃闲饭,需要两三个人给他运送军粮,有时还感到不够;二是“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就是说,大凡军队出征,从敌区内获取粮秣,是最要紧的事情。
卷十一
官政一
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
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
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间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
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运,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
凡师行,因粮于敌,最后急务。
[鉴赏]
《梦溪笔谈》,北宋沈括撰。沈括(公元1031年—公元1095年),北宋科学家、政治家。字存中,杭州钱塘人。仁宗嘉佑进士。神宗时参加王安石变法运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提举司天监,次年赴两浙考察水利、差役。熙宁八年出使辽国,驳斥辽国的争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后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加强对西夏的防御。晚年居润州,筑梦溪园(今江苏镇江),举平生见闻,撰《梦溪笔谈》。
《梦溪笔谈》全书26卷,又补笔谈2卷,续笔谈1卷。“梦溪,其润州别业也。括在北京,最为博洽;是书凡分十七门,于遗文旧典、文章技艺,以及小说家言,无不赅载;而乐律、象数二类,尤其专门绝学。”由此可见《梦溪笔谈》并非专门的军事著作,但是其中言兵的部分,却提出了用兵作战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军粮的运输。对于我们研究古代作战的后勤保障,不无参考价值。
国家不可一日无兵,军队不可一日无粮。古代作战的后勤,主要是粮食和物资。各类物资虽然都不可少,但是“用兵制胜,以粮为先”,就比较而言,粮食保障又是最重要的,应该摆在第一位,自古固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之说。“师行常饱,而敌不消”,部队行军作战,必须吃饱饭,以保锐气不减。也就是说,有粮才有可能保持士气,有粮才有战斗力。因而粮食保障,自然成为攻守成败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争又是“粮食之战”。
《梦溪笔谈》卷之十一的《官政一》,认真分析了军粮运输的种种困难。它说,运粮的成法,每人背驮粮食六斗,这是拿总数来计算的。其中队长不驮粮,打柴取水的勤杂人员驮粮减半,多出来的粮食,都平摊给众民夫。更有半路染病或者死亡(包括战斗减员和非战斗减员)的,他们背驮的粮米又拿来平摊。那么,每人实际背驮的,常常不止六斗。如果用牲口车运粮,每峰骆驼驮三石,马、骡子每匹一石五斗,驴一石。比起用人运粮,虽然驮的多,费用少,可是在行军作战中,打草放牧不能及时,牲口大多饿瘦至死。死掉一头牲口,连负驮的粮食一齐留下。那么,这样比起用人背驮,还是利弊各占一半。《梦溪笔谈》的作者,作过概算:一卒用粮由一夫运,可供应18天,如果包括往返,只能供应9天;改由两夫运,可供应26天,来回为13天;由三夫运,供应31天,来回为16天。一卒由三夫供应,就到了极限。如果起兵10万,辎重兵占去3万,只有7万人用于驻守和战斗。为了保障供应,须动用民夫30万,此外再难增加补给人员了。完全靠己方运输,不但增加开支,而且军队势必难以深入敌人腹地。因此,《梦溪笔谈》主张:一是“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就是说军队里不能容许存在吃闲饭的人,一个人吃闲饭,需要两三个人给他运送军粮,有时还感到不够;二是“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就是说,大凡军队出征,从敌区内获取粮秣,是最要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