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报仇
〔人间训〕 鲁人有为父报仇于齐者,刳其腹而见其心①,坐而正冠,起而更衣,徐行而出门,上车而步马,颜色不变。其御欲驱,抚而止之曰②:“今日为父报仇以出死,非为生也。今事已成矣,又何去之③!”追者曰:“此有节行之人,不可杀也。”解围而去之④。使被衣不暇带⑤,冠不及正,蒲伏而走⑥,上车而驰,必不能自免于千步之中矣⑦。今坐而正冠,起而更衣,徐行而出门,上车而步马,颜色不变,此众人所以为死也,而乃反以得活。此所谓徐而驰,迟于步也⑧。夫走者,人之所以为疾也;步者,人之所以为迟也。今反乃以人之所为迟者反为疾⑨,明于分也。有知徐之为疾,迟之为速者,则几于道矣。
〔注释〕 ① 刳: 从中间剖开。 ② 抚: 按。 ③ 去: 离开逃命。 ④ 去之: 放他离开。 ⑤ 被: 杨树达认为应为“彼”。 ⑥ 蒲伏: 通“匍匐”。用膝爬行,形容跌跌撞撞、连滚带爬的狼狈相。 ⑦ 千: 杨树达认为应为“十”。 ⑧ 徐: 刘文典认为应是“走”,跑。徐而驰: 顾广圻认为:“徐而驰”,有脱。疑作“徐疾于走”,承“徐行”言之,“驰迟于步”,承“步马”言之。 ⑨ 这句王念孙认为应作“今乃反以人之所以为迟者为疾”。“反乃”应作“乃反”。又脱一“以”字,衍一“反”字。
【鉴赏】 关于先秦两汉人们对于“复仇”的态度,蒋庆先生曾谈道:“大复仇说,是指公羊家推崇复仇的学说。在《春秋》一经中,凡有复仇之事,孔子必大书特书,以张复仇之义。大复仇说是公羊学中很独特的学说,充满着对不义的愤怒与热血的报复。在大复仇说中,公羊家所理解的人不再是温情脉脉的伦常关系中的人,而是赤裸裸的凭血性本能行事的人。复仇者的心中燃烧着报仇雪恨的怒火,不再顾及人间的礼法而欲以仇人之血来洗却心中的怨毒。公羊家在《春秋》经中礼赞复仇,是肯定在天下无道的时代个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来恢复历史中的正义”(《公羊学引论》)。《公羊传·隐公十一年》亦非常明确地写道:“子不复仇,非子也。”我们知道,《春秋》一书是孔子由鲁史笔削而成的,而公羊学的创始人、孔子的再传弟子公羊高则是齐国人,他们既然都推崇乱世中的复仇,特别是子为父报仇雪恨,那么,为父报仇作为人子的责任与义务,在当时的鲁国和齐国应当是得到广泛承认的。
由此,鲁人到齐国去为父报仇而杀人,虽然是触犯国家刑律的,但无论对于鲁人还是齐人,都应当是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正义性与可谅解性的。因此,当鲁人报仇之前,就早已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正如他对马夫所说:“今日为父报仇以出死,非为生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义”而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所以他在杀人报仇之后,能够坐下端正帽子,又站起来更换血衣,缓步走出仇家大门,登上马车以后让马夫慢慢驱赶马走,脸上的神色一点不变。而对于追赶他的齐国官兵,当看到鲁人的这种安而行之的举止之后,立刻便判断出鲁人是一位有节操的士人,于是进而断定鲁人杀人之动机在于正义的为父报仇,而不在于邪恶的杀人本身,因此最终放走了鲁人。
上述的故事情节在以法治为中心的今天看起来可能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们只要设身处地地体味当时的乱世情境、文化背景,也还是不难体味到鲁人和追捕他的齐国官兵的心境的。《淮南子》通过这则寓言所要向我们揭示的一个基本道理是:“有知徐之为疾,迟之为速者,则几于道矣。”也就是说,依道而行,不在于实际的快与慢,而在于当快则快、当慢则慢;鲁人报仇出于心中的一股为父昭雪之正气,所以快慢有节、安而行之,故可谓是“几于道矣”。
〔注释〕 ① 刳: 从中间剖开。 ② 抚: 按。 ③ 去: 离开逃命。 ④ 去之: 放他离开。 ⑤ 被: 杨树达认为应为“彼”。 ⑥ 蒲伏: 通“匍匐”。用膝爬行,形容跌跌撞撞、连滚带爬的狼狈相。 ⑦ 千: 杨树达认为应为“十”。 ⑧ 徐: 刘文典认为应是“走”,跑。徐而驰: 顾广圻认为:“徐而驰”,有脱。疑作“徐疾于走”,承“徐行”言之,“驰迟于步”,承“步马”言之。 ⑨ 这句王念孙认为应作“今乃反以人之所以为迟者为疾”。“反乃”应作“乃反”。又脱一“以”字,衍一“反”字。
【鉴赏】 关于先秦两汉人们对于“复仇”的态度,蒋庆先生曾谈道:“大复仇说,是指公羊家推崇复仇的学说。在《春秋》一经中,凡有复仇之事,孔子必大书特书,以张复仇之义。大复仇说是公羊学中很独特的学说,充满着对不义的愤怒与热血的报复。在大复仇说中,公羊家所理解的人不再是温情脉脉的伦常关系中的人,而是赤裸裸的凭血性本能行事的人。复仇者的心中燃烧着报仇雪恨的怒火,不再顾及人间的礼法而欲以仇人之血来洗却心中的怨毒。公羊家在《春秋》经中礼赞复仇,是肯定在天下无道的时代个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来恢复历史中的正义”(《公羊学引论》)。《公羊传·隐公十一年》亦非常明确地写道:“子不复仇,非子也。”我们知道,《春秋》一书是孔子由鲁史笔削而成的,而公羊学的创始人、孔子的再传弟子公羊高则是齐国人,他们既然都推崇乱世中的复仇,特别是子为父报仇雪恨,那么,为父报仇作为人子的责任与义务,在当时的鲁国和齐国应当是得到广泛承认的。
由此,鲁人到齐国去为父报仇而杀人,虽然是触犯国家刑律的,但无论对于鲁人还是齐人,都应当是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正义性与可谅解性的。因此,当鲁人报仇之前,就早已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正如他对马夫所说:“今日为父报仇以出死,非为生也。”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义”而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所以他在杀人报仇之后,能够坐下端正帽子,又站起来更换血衣,缓步走出仇家大门,登上马车以后让马夫慢慢驱赶马走,脸上的神色一点不变。而对于追赶他的齐国官兵,当看到鲁人的这种安而行之的举止之后,立刻便判断出鲁人是一位有节操的士人,于是进而断定鲁人杀人之动机在于正义的为父报仇,而不在于邪恶的杀人本身,因此最终放走了鲁人。
上述的故事情节在以法治为中心的今天看起来可能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们只要设身处地地体味当时的乱世情境、文化背景,也还是不难体味到鲁人和追捕他的齐国官兵的心境的。《淮南子》通过这则寓言所要向我们揭示的一个基本道理是:“有知徐之为疾,迟之为速者,则几于道矣。”也就是说,依道而行,不在于实际的快与慢,而在于当快则快、当慢则慢;鲁人报仇出于心中的一股为父昭雪之正气,所以快慢有节、安而行之,故可谓是“几于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