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禄字书
《干禄字书》是一本整理、辨正汉字形体的书。唐代颜元孙撰。唐代宗大历9年(774)官居湖州的颜真卿手书并镌刻于石(湖本),已磨灭不存。今传南宋初宇文时中刻石(蜀本),明周履靖石拓板刻夷门广牍本,清马白璐据宋宝祐五年丁巳郴阳陈兰孙所刻(湖本)的重刊本。此后有 《小学汇函》本等。
颜元孙(?-732),字韦修,唐兆京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祖籍琅玡临沂。垂拱初登进士第,历官鼓城主簿、登封尉、长安尉、洛阳丞、太子舍人、滁沂濠三州刺史等,卒赠秘书监。少承家学,对伯祖父颜师古所撰 《字样》 加以增补、修订,而成 《干禄字书》。
本书所收录文字共1卷,按平上去入四声排列,同一声类以下的字以《切韵》类韵书的韵次为序。但耕韵不在庚韵之后,入声类的麦韵也不在陌韵之后,与陆法言《切韵》略有不同。不同写法的异体字,以及小部分同音异义字和形似字,均分组汇集,编排在一起。如同偏旁字较多,则只列一字为代表,加注“他皆仿此”或“诸同声者并准此”。在每组文字下,为作者对各字的说明。
本书关于文字形体的说明,重在分辨俗、通、正三体。以经史所用者为 “正”、世之所行者为 “俗”,介于二者之间者为“通”。例如: “聡聦聰:上、中通,下正。诸从 ‘忩’ 者并同,他皆仿此。”“逄逢: 上俗, 下正。诸同声者并准此, 唯 ‘降’ 字等从 ‘夅’。” ( 《小学汇函》本, 下同)
在说明的内容上,除分别指明正俗通三体外,对一些容易发生在用法上混乱的字,本书或有特别的说明,并专门列组。这主要是指同音字或同形字之类。例如:“童僮:上童幼,下僮仆。古则反是,今所不行。”“彤肜: 上赤色,徒冬反; 下祭名,音融。”
关于正俗通三体的应用范围,作者 《序》云: “所谓 ‘俗’ 者,例皆浅近,唯籍账、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傥能改革,善不可加; 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所谓 ‘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 ( 《小学汇函》本)
本书对唐代文字的应用实践起指导作用,同时也对汉字楷书的通行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其所谓“俗”,大都为点画略有差误的隶楷(坐作㘴,貌作皂);所谓“通”,大都是隶省、隶变或改易偏旁的字(走作赱,糧作粮); 所谓 “正”,是有凭据的符合篆隶的字 (样、萬)。本书强调了 “正”字的历史传统及其标准性,而对民间的 “俗”字、“通”字同样肯定了它们的应用价值。因此,本书搜集了一些在唐代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如:列为正体的 “万”、“灾”,通体的 “走”、“并”,俗体的 “怜”、“乱”等。
本书是一本供为官应试用的关于正字法的书,它对中国文字在实践中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宋娄机撰有 《广干禄字书》五卷。
颜元孙(?-732),字韦修,唐兆京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祖籍琅玡临沂。垂拱初登进士第,历官鼓城主簿、登封尉、长安尉、洛阳丞、太子舍人、滁沂濠三州刺史等,卒赠秘书监。少承家学,对伯祖父颜师古所撰 《字样》 加以增补、修订,而成 《干禄字书》。
本书所收录文字共1卷,按平上去入四声排列,同一声类以下的字以《切韵》类韵书的韵次为序。但耕韵不在庚韵之后,入声类的麦韵也不在陌韵之后,与陆法言《切韵》略有不同。不同写法的异体字,以及小部分同音异义字和形似字,均分组汇集,编排在一起。如同偏旁字较多,则只列一字为代表,加注“他皆仿此”或“诸同声者并准此”。在每组文字下,为作者对各字的说明。
本书关于文字形体的说明,重在分辨俗、通、正三体。以经史所用者为 “正”、世之所行者为 “俗”,介于二者之间者为“通”。例如: “聡聦聰:上、中通,下正。诸从 ‘忩’ 者并同,他皆仿此。”“逄逢: 上俗, 下正。诸同声者并准此, 唯 ‘降’ 字等从 ‘夅’。” ( 《小学汇函》本, 下同)
在说明的内容上,除分别指明正俗通三体外,对一些容易发生在用法上混乱的字,本书或有特别的说明,并专门列组。这主要是指同音字或同形字之类。例如:“童僮:上童幼,下僮仆。古则反是,今所不行。”“彤肜: 上赤色,徒冬反; 下祭名,音融。”
关于正俗通三体的应用范围,作者 《序》云: “所谓 ‘俗’ 者,例皆浅近,唯籍账、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傥能改革,善不可加; 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所谓 ‘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 ( 《小学汇函》本)
本书对唐代文字的应用实践起指导作用,同时也对汉字楷书的通行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其所谓“俗”,大都为点画略有差误的隶楷(坐作㘴,貌作皂);所谓“通”,大都是隶省、隶变或改易偏旁的字(走作赱,糧作粮); 所谓 “正”,是有凭据的符合篆隶的字 (样、萬)。本书强调了 “正”字的历史传统及其标准性,而对民间的 “俗”字、“通”字同样肯定了它们的应用价值。因此,本书搜集了一些在唐代已经流行的简体字。如:列为正体的 “万”、“灾”,通体的 “走”、“并”,俗体的 “怜”、“乱”等。
本书是一本供为官应试用的关于正字法的书,它对中国文字在实践中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宋娄机撰有 《广干禄字书》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