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赋·荀卿赋《成相篇节录》
辞赋和古代神话·辞赋·荀卿赋《成相篇节录》
请成相,世之殃,愚暗愚暗堕贤良! 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 请布基,慎圣人,愚而自专事不治。主忌苟胜,群臣莫谏,必逢灾。论臣过,反其施,尊主安国尚贤义。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曷谓罢? 国多私,比周还主党与施。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势移。曷谓贤?明君臣,上能尊主爱下民。主诚听之,天下为一,海内宾。主之孽,谗人达,贤能遁逃国乃蹶。愚以重愚,暗以重暗,成为桀。世之灾,妒贤能,飞廉知政任恶来。卑其志意,大其园囿,高其台。武王怒,师牧野,纣卒易乡启乃下。武王善之,封之於宋,立其祖。世之衰,谗人归,比干见刳箕子累。武王诛之,吕尚招麾,殷民怀。世之祸,恶贤士,子胥见杀百里徙。穆公任之,强配五伯,六卿施。世之愚,恶大儒,逆斥不通孔子拘。展禽三绌,春申道缀,基毕输。请牧基,贤者思,尧在万世如见之。谗人罔极,险陂倾侧,此之疑。基必施,辨贤罢,文武之道同伏戏。由之者治,不由者乱,何疑为? ……
(据王先谦《荀子集解》本)
《成相》是《荀子》中的一篇韵文,对“成相”这个题目的含义,各家注释不一。旧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本篇的内容去理解,唐杨倞引或者说释为“成功在相”,清王引之训释“相”为“治”,释“成相”为“成治之方”。另一类则是根据本篇的形式去探讨,认为“相”是歌曲或乐器。宋朱熹、清卢文弨、俞樾及近人章太炎、刘师培均持此说,而训释又各有不同,其中俞樾说最为人们所注意,他曾经说:此“相”字,即“舂不相”之“相”。《礼记·曲礼》篇:“邻有丧,舂不相。”郑注曰:“相,谓送杵声。”盖古人于劳役之事必有歌讴以相劝勉,亦举大木者呼“邪许”之比,其乐曲即谓之相。“请成相”者,请成此曲也。《汉志》中有一《成相杂辞》,足征古有此体。
俞说实本于朱熹。朱在《楚辞后语》中说:“相者,助也,举重劝力之歌。史所谓‘五羖大夫死而舂者不相杵’是也。”
按朱、俞之说甚精。1975年在云梦卧虎山出土的秦简中载有体式与荀况此篇相同的韵语八段,亦可证“古有此体”。但荀况此篇开头一段即说:“请成相。……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这个“无相”之“相”(辅助者)显然是与“成相”之“相”相呼应。又第十四段说:“凡成相,辨法方”,前用一“凡”字,也不好仅用“劝力之歌”去解释“成相”二字,应当有取于辅相之义。有见于此,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作品选》在此篇《解题》中采取了兼顾前人两类解释的说法:既认定“成相,即当时劳动人民所唱的一种歌曲,是一种通俗的文学形式”;又指出荀况此篇题目“意含双关”,“‘成’是富有成就的意思,‘相’寓有辅佐治理的意思”。我认为这种解释是妥当的。需要补充的是。无论是从作为“一种歌曲”说,或是从“意含双关”说,朱熹所谓“相者助也”都是合适的。作为一种歌曲,“相”是指助舂或助力的歌曲,作为“双关”的意义,“相”是指佐治之才(贤人)或佐治之术,而以前者为主。这在本篇的内容中表现得很突出,下面试作分析。
《成相》全篇由句式大体相同的五十七段唱辞组成。其中第一段,第二、三段,第四、六段都用“请成相”开头,因此朱熹在《楚辞后语》中即以它为标志,将全篇分为三章。可以把这三章的内容归结如下:
第一章从人君必须有贤人辅佐和辨别贤罢谈起,进而说到一些治国的指导思想,如“明德慎罚”、“后执富”、精神专一等,仍归结到“宗其贤良,辨其殃蘖”,即任用贤才,黜退奸邪。
第二章进一步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说明任贤则兴、听奸邪则覆灭的道理。
第三章申明人君对臣下应遵用的原则和人臣应遵守的原则。实际主要讲的是君主对臣下要严格要求,既要听取臣下的意见,又要考察实情,信赏必罚,防止他们营私舞弊。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要从纲纪法制上保证贤人得到奖励,奸邪不得隐蔽。
根据这个粗略的概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本篇中,荀况虽然说了他的治国之道的许多方面,但主要讲的是君道和臣道而又以君道为主。在君道中,他又突出地讲了求贤自辅的重要和奸邪嫉贤的危害以及区别贤奸的原则和方法。也就是说,本篇的主旨是谈人君的辅相,而着重宣传的则是荀况的尚贤思想。荀况的治国之道还有一个很重更的方面,那就是“隆礼”。但本篇却只约略地在三四处提到,没有申述,说明他并不打算在这里全面地谈论治国之道。
由于本篇是通俗的唱辞,跟论文不同,尽管政论性很强,总得对唱辞的特点有所考虑,因此,就是对尚贤思想的表述也有缺遗之处。例如荀况有两句很著名的话:“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王制》)本篇就缺乏类似的明确语言,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本篇看到荀况的尚贤思想的某些特点:
(1)把“上能尊主下爱民”作为贤臣的标准。这虽是儒家的传统,但在孔、孟言论中尊主的思想并不很突出,荀况则很强调。他既说“论臣过,反其施,尊主安国尚贤义”,又说:“臣下职……事业听上,莫得相使一民力。”“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罪祸有律,莫得轻重威不分。”总之,一切权利都要归于君主,这同法家的思想比较接近,反映了战国以来地主阶级要求加强王权的趋向。但荀况又不像法家那样把君权绝对化,他既反对臣子的“愚而上同”,也反对君主的“愚而自专”,而认为君主要“好论议”,要“参伍明谨”,即要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而加以比较研究,这就仍然保存了一点儒家的限制君权的思想。
(2)孔、孟不讲人君的势,荀子此篇则一再讲到势。但他所谓的势,又与法家所强调的君主的权势有别,而是指由得到贤人辅助所造成的势力。他说“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势移”,“上壅蔽,失辅势”,反之,人主如听任贤臣,则“天下为一,海内宾”。正因如此,所以他说“治之志,后势富”,即威势和财富并不是第一位的。得到贤人君子为辅,能使“礼与刑”等都得到实施,“执富”自然就跟着来了。荀况所谓势,是跟尚贤的思想联系在一起的,是尚贤思想的一个部分。
(3)人治与法治相结合而以人治为主。荀况在《君道》篇中说:“有治人,无治法。”又说:“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这是他的尚贤思想的重要依据,也是他作为儒家的重要标志。但荀况又不同于孔、孟等儒家,他也比较重视法,曾说人君“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大略》),本篇第三章大部分段落都是讲人君和人臣都必须循法而行,如:“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君法仪,禁不为,莫不说教名不移。”“刑称陈,守其银(“垠”字之借),下不得用轻私门(言臣下不得于其所私之人独用轻刑)。”“听之经,明其请,参伍明谨施赏刑”,即其彰彰著明者。这些说法,几乎与法家的言论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荀况认为制法守法都在人(“臣谨修,君制度”),人各有私,则独法不能以自行。他说:“治复一,修之吉,君子执之心如结。众人二之,谗夫弃之,形是诘。”就是讲的不同的人对治法的态度不一样。贤人君子是“执之”,众人是“贰之”(即三心二意,不坚执),谗夫则是“弃之”。在后两种情况下,所谓治法就只存形式了(“形是诘”说只是考究其形式,“形”与“心”相对,或读为“刑”,失之)。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是个复杂的问题。从荀况此篇来看,他既是先人后法,而其所言之法又着重在人君考核人臣之法,其意在于既因人以行法,又借法以得人,设想周密。但究其终极,制法者和考核者都在人君,君不明,则一切都落空。事实上却是暗主多明主少,他在本篇对暗君与谗臣蔽主之祸不惜一再反复沉痛言之,而且发出“嗟我何人,独不遇时,当乱世”的慨叹。这是封建社会里许多正直的地主阶级政论思想家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哀,也是他们无法解决的难题。朱熹说:“《成相》之篇,本拟工诵箴谏之词,其言奸臣蔽主擅权,驯至移国之祸,千古一辙,可为流涕。”他也是深深有感于此。
战国诸子中,荀况是一位学识渊博、学者气味很浓的思想家,他的论说文,不像孟、韩等人那样明快疏朗,也不像庄子那样的诙诡阔大,但思想周密,逻辑严谨,词句虽颇古奥典重,却陈说周详,务求旨意畅达,有时甚至不厌反复。本篇虽是通俗的唱辞,也有这一特点。因此倘用文艺作品的标准来衡量,它的艺术性是不足的。这种政治性很强的通俗文字,我们不必用一般文艺作品来要求它,主要还是看它的内容。不过,也要看到,这类文字还是不容易写。遵守一定的格式,还要押韵,这并不难,难就难在要把一些重要的道理说得非常简洁有力,最好能把某些带关键性的观点用锤炼得像格言一样的语言表达出来,以激发人们某种理性上的思考。本篇是有不少这祥的语言的。开头一段中的“人主无贤,如瞽无相,何伥伥”就是既很形象又包括着一定的政治哲理的语言。此外如:“愚而自专事不治。”“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愚以重愚,暗以重暗,成为桀。”都可以说是类似格言方式的。这些都是第一章的,以后两章也不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以为本篇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本身的内容和语言表现的成就,还在于它是我国古代文人创作的通俗文学的始祖。有人说,后世的弹词、鼓词即其苗裔,如果从直接继承关系来看,这个看法显然难以成立。但说它是我国通俗唱辞的一种源头,应是没有疑义的。这类通俗唱辞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唐宋以后尤为重要。我们感到惋惜的是:卧虎山秦简的发现说明“成相”一体在秦时还流行,汉以后却不见了;是否将来还会从地下发现呢?
最后说一下“成相”与赋的关系。《汉书·艺文志》曾在《诗赋略》的“杂赋”类中著录了《成相杂辞》十一篇,后人多说成相“盖赋之流”,然赋的基本特点是“不歌而诵”,而成相为劝力之歌,性质殊不相同。从后世的赋来看,也未见有袭成相之体者。但班固将它列为“杂赋”,必当有故。或者因劝力之歌,虽有一定的节奏,而颇自由,与和乐之歌有区别,而颇近于诵,因此姑且列为赋类。成相辞的体式,虽然大体为两个三字句,一个七字句及两个四字句、一个三字句(后三句也可看成一个四字句及一个七字句)。但荀况所作五七段中也有不尽如此的。如第三句通常是七字,而第十七段则作“暴人刍豢,仁人糟糠”两个四字句。后三句通常为四、四、三的结构,然第三十段作“得益,皋陶,横革,直成为辅”。第四十二段作“郭公长父之难,厉王流于彘”。第二十一段作“下以教诲子弟,上以事祖考”。这都不似有脱误,当是本来可以自由变通。据此推论某些段或少一句,某句或少一字,有的可能是有脱误(如十六段“而有势,直而用抴必参天”的“而”字上当脱一字),有的则不一定是脱误(如二十二段以“宗其贤良,辨其殃蘖”作结,与常式不同,而意义已足,又有韵,恐不是脱一三字句),也不必一格以求,有的注家似乎过于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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