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糊名
糊名又称封弥,乃贡举考试时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原先,主考官胡旦等人,每每将先交卷的学子列为上等,故学子都崇尚敏捷,争先交卷。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3月,初行糊名考校法。咸平二年(公元999年)礼部考试,选派官员专司封印卷首。明道二年(1033年)诸州解试,亦令封弥。景祐四年(1037年),又令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实行封弥法。从此,各级考试普遍实行密封卷头,或截去卷头,编成字号,送誊录所抄成副本,据以考试定等。初考官考校试卷所判定的等级,亦密封之后再送交复试官。
密封试卷,自宋太宗赵光义始,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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