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定役法
九八○年二月,京西转运使程能上书太宗:“各地州府的百姓承担徭役的能力很不平衡,期望以后各地转运使派专门官员将百姓所承担的徭役划分为八等。前四等户按照其等级承担徭役,下四等户全部并入免役户。”太宗看过上书后,认为很有道理,就下令让各地转运使亲自审查核定,不再派官吏专门承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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