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州郡命官制
自汉以来,州郡长官可自命僚佐,这不仅易任人唯亲,而且也易为世家大族垄断地方荐举官吏的权力,形成地方割剧势力的因素,很不利于封建国家实行中央集权。隋文帝将州郡僚佐的任命权,完全改为吏部,全国九品以上地方官均由中央任命,吏部考核,同时还规定,县佐必须回避本郡,任期三年不得连任。这是一项重大的行政制度的改革措施,它将大大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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