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
又称正税,为金赋税类别之一。所谓二税,特捐夏秋两季所征田亩税,故名之。金之二税,沿五代、辽、宋之后发展起来,且有改进。夏税为每年六至八月征收,每亩纳粮三合(容量单位,十合为一升)。秋税征收时间在十月至十二月,规定每亩缴粮五升,秸一束(十五斤)。金二税为汉民输纳之田税。以田亩多寡为依据之标准。与宋不同之处在于,宋夏税征钱,秋税征粮。金夏秋皆输粟米,为纯粹之地税。
今日更新
-
徐寿辉建立“天完”政权
[2020-06-27]
-
“小明王”亳州称帝
[2020-06-27]
-
高邮之战
[2020-06-27]
-
陈友谅篡权建“汉”
[2020-06-27]
-
明玉珍入川建“夏”
[2020-06-27]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