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妥玛
英国人。曾就读剑桥大学,后入陆军。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随军来华参加鸦片战争。1843年任港英当局翻译官。1853年(咸丰三年)任驻上海副领事。次年充上海江海关首任外籍税务司。1861年任驻华使馆参赞。1866年(同治五年)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呈递《新议略论》,企图操纵中国内政外交。1871年升驻华公使。1876年(光绪二年)借口马嘉理案,威逼清政府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回国,后任剑桥大学汉语教授。以拉丁字母拼写汉字,称威妥玛式,为以后研究汉学的外国人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