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件
1935年5月初,天津《国权报》社长、汉奸胡恩溥和《振报》社长、汉奸白逾桓在日租界被暗杀,日本华北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驻北平使馆武官高桥于29日以此为口实,并借口遵化县长破坏《塘沽协定》,接济进驻滦东非武装区的热河义勇军孙永勤部,向国民党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并进行武力威胁。6月9日进而提出更为苛刻的要求,并限12日午前答复。当国民党政府表示屈服后,高桥又代表天津日本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拟一“觉书”文稿,逼何接受。7月6日何应钦致函梅津,正式承认日方所提各项要求。这一协议,习惯上称为《何梅协定》。其主要内容为:取消河北省内包括铁路党部在内的一切国民党党部;撤退驻河北的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国民党中央军及宪兵第三团;解散国民党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蓝衣社、励志社等机关;撤免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学忠及平、津两市市长;取缔反日团体及反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