鹊巢(召南)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
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这是《诗经·召南》中的一篇,毛诗《小序》说: “《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这是从封建伦理观点出发,借诗以宣扬封建主义,近代学人无不认为纯属牵强附会,不足为凭。但是,由于成诗的年代渺远,采取的表现手法又主要是比兴,因此直到今天还难有一致的认识。有人说是讽刺贵族姑娘出嫁时之铺张奢侈的,有人说是刺召南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而另娶一个新夫人的,主观臆断成分过大,不能服人。有人据 “之子于归”而认定是新婚诗,据 “百两御之”,“将之”,“成之”而认定是歌赞贵族新婚的,较符合这首诗的实际。
第一章写的是迎亲。“维”是感叹语气词,无实义。“鹊”,喜鹊,性喜营巢,喻为新婚夫妇筑室的能工巧匠,兼有赞扬新室辉煌美观之意。“有”,这里犹为,指营造。“鸠”,种类不一,这里指鸤鸠,即布谷鸟。它性慈而多子,《诗经·曹风·鸤鸠》说: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诗人用以喻新妇,兼有祝愿新妇多子之意。“居之”,说鸠住进鹊所营巢,喻新妇入新房。“之子”,如同今天说那人或那个姑娘。“于”,这里意为往。“归”,这里为女子出嫁之称。“百两”,言车辆众多,状迎亲队伍的盛大。“御之”,这里的意思是迎她。
第二章写的是送亲。“方之”,说鸠据有鹊所营巢,喻新妇成为新房的主人。“将之”,这里的意思是送她。
第三章写的是成亲。“盈” ,意为满。“盈之” ,字面的意思是说鸠充满了鹊所营巢。鸠如果是单数,便无法说 “盈之”,说 “盈之”,正是鸠为多数的暗示。一个姑娘结婚,怎么以多数的鸠为喻呢?这是古代贵族婚姻媵妾制的反映。这一制度规定,一个女子出嫁,须有同姓的 “娣”、“侄”和奴婢随嫁。“成之” ,这里的意思是完成她出嫁之礼。
就全诗来看,歌唱的主体是贵族新娘,而歌唱者是非当事人的第三者。最初,这第三者很可能是护送贵族新娘由父家到夫家的一群人。他们自始至终,一路歌唱。后来,又可能发展为不限于贵族成亲,不限于护送姑娘出嫁,凡是新婚者,不管身分高低,不分女方男方皆歌唱之的情况。试想,人们围绕着一对新婚夫妇,指点着,评说着,调笑着,喝着喜酒,伴随着钟鼓等节奏鲜明欢快的音乐,齐声高唱着这首 《鹊巢》 ,其气氛该是多么热烈,多么欣喜啊!
在语言形式上,这首诗具有绝大多数 《诗经》 诗所共有的一些特点: 一是每句皆由四言 (字、音节) 、二拍子 (音步) 构成,节奏感强烈而整齐; 二是采用复沓的方式,造成了每章的字数、句数完全相等,每章相对应的句子的句式完全相同,除为表现事件之进程而选择的 “居”、“方”、“盈”和 “御”、“将”、“成”这几个字的变换外,其余的语词都只是上章相对应的句子的重复,便于记忆,利于流传,并能加强抒情的分量;三是为增加语言的音乐性的美感,并有助于记忆和流传,隔句押韵,即第一章以鱼部的 “居”与 “御”相押,第二章以阳部的 “方”与 “将”相押,第三章以耕部的 “盈”与 “成”相押,读起来易于上口。押韵字下相同的六个“之”字,本身不是用来押韵的,但附于押韵字下,有增添韵律感的作用。这种押韵字下附一相同虚字的形式,有人称之为“长脚韵”。在《诗经》诗中,“长脚韵”是屡见不鲜的,如“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周南·关雎》)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邶风·柏舟》 ) “爰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 (《鄘风·桑中》)羔裘晏兮, 三英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郑风·羔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