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社戏》赏析和读后感
【析】 《社戏》创作于1922年10月。作品通过叙说自己两次看“中国戏”的经历,自然回忆起儿时观“社戏”的景况,通过对一群农村少年儿童生活的描绘,热情地歌颂了农村孩子的质朴、热情和无私的精神世界,同时抨击了旧社会庸俗丑恶的社会风习及滋长这种风习的社会势力,表现了作者爱憎分明的思想感情和对新的社会风习的向往。
作品的前半部分写“我”两次看“中国戏”的遭遇和感受,表现出军阀统治下北京戏园恶劣、庸俗的风气,反映了作者对旧社会的憎恶。看戏后的感受是:一拥挤,二吵闹,三“革命”与戏园的风习是无丝毫的影响。
作品的后半部分用真挚的感情、朴素的文笔记写少年观“社戏”的乐趣。作者用“我的乐土”、“小小波折”、“看戏始未”、“无限怀念”四个层次来完成对“社戏”的勾勒。这一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通过与第一部分在戏园看戏的比照,写出了中国新的社会风气的模式,反映出新的一代“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新生活。因为鲁迅当时尚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开始阶段,所以他本人对这个“新生活” 的更具体、更深刻的内容是朦胧难以具体表述的。在“我”的乐土平桥村,“我”可以受到优待,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可以钓虾,放牛……这些本是农村极平常的琐事。作者用饱含蘸情感笔写出了常人常见而未发现的不寻常的乡情。作品写小伙伴帮“我”渡过“看戏”小波折时,着重反映农家孩子的品质和智慧。作者选用一个小矛盾的化解来展示孩子们的聪颖。当看过戏的孩子们得知“我”还没看过戏时,“都叹息而且表示同情”。找到了船却无大人陪同前往时,最聪明的双喜又看出底细来:“我写包票!”农家孩子的机智、助人,寥寥数笔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作品最后写“我”和小伙伴看戏始末。为了渲染孩提时那场“很好的好戏”,让人难以忘怀,作者调动了多种表达方式来描绘,从视觉上写碧绿的豆麦、朦胧的月色、起伏的连山、点点的渔火、乌黑的船篷,这些景致更使“我”渴望早点观戏。从听觉上写孩子的笑嚷、潺潺的水声、宛转的笛声,表现孩子们的欣喜和社戏挡不住的诱惑。看戏归途中,从嗅觉角度写出豆麦水草的清香,自然得出结论,在这样一个多姿多彩之夜所看的戏当然就是难以忘怀的。小说的尾声,写作者无限的怀念,尤其是最后一句,充满着无限的深情。明说的是戏和豆,实际是在赞那纯正无邪、聪明正直、无私的农家孩子,抒发对他们的无限深情。
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哪个作家象鲁迅那样殷切关注中国的农村,描写中国农民的生活。鲁迅在谈到自己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和思想时曾说:“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接近。”(鲁迅《英译本(短篇小说选集) 自序》)这种“接近”,使鲁迅关心和注意农民问题,并通过创作反映农民的生活命运。《社戏》是一篇自传体的短篇小说。他把自传性的材料加以艺术提炼,按照自己独特的思想面貌和身世经历,塑造出一个厌恶充满旧派头、庸俗的戏园,怀念儿时在野外观赏很好的好戏的“迅哥儿”形象,展示给我们一幅农家独能享受到的“农家乐”趣画。这幅画把作者对生活独到观察和深刻思考形象地表现出来。作者笔下的村野小孩,虽然大都不识字,却个个都心灵手巧,乐于关心照料别人。他们身上散发着中国农民存有的朴素的美德。
小说在描写人物时,除对双喜多写了几笔,没有集中力量塑造某一个形象,而是突出了一群农民孩子共有的性格,显示了小说的独特之处。如在赵庄看戏,孩子们看到老旦出场,唱了许久,不但没有下场,反而在一把交椅上坐下时,孩童特有的表情出现了,先是“破口喃喃的骂”,接着不住的吁气、打呵欠,最后全体认为“走的好”。这些描写把孩子们对老旦出场后的埋怨、气恼、失望以至厌倦的神态都形象地表现出来。与看老旦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返回时孩子就“和开船时候一样踊跃”,于是拔了篙、点退几丈、回转船头,架起橹,骂着老旦踏上回程。连用 “拔、点、回、架、骂”几个动词,形象地刻画了孩子们急于回家的心情,来时高兴,回时依然欢快。至于急着回家,加紧摇船,把船摇得“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惹得夜渔的老渔父也喝采起来的描写,正是孩子们快乐,撑船技术娴熟的写照,平添了作品的感染力,调皮活泼的孩子栩栩如生地立在读者眼前,让人仿佛听到浆声。看到孩子们戏船摇浆,不禁令人回想起作者第一次在北京看戏的情景: “我”由一个“辫子很光”的戏园人员领座。对这个领座的人没有再多的笔墨,单是那条“很光”的辫子,我们就领教了旧戏园的陈腐。就是这成功的人物描写,把作者言外之意准确地传达给我们,实现了主客体的情感观照,也应了鲁迅 《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所推崇的创作原则,“我力避行文的唠叨,只要觉得够将意思传给别人了,就宁可什么陪衬拖带也没有。”
由于鲁迅注意描写农民的艺术趣味,加之与农村生活有一种自然的接近,他的作品中显出浓厚的民族特色,表现中国农民勤劳朴实;待人忠厚善良的天性。《社戏》中描绘了六一公公这个善良、简朴的老农形象。六一公公在小说中出场不多,形象却很典型,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他的出现是因为双喜们偷了他的 “ 罗汉豆”,倒不是怪孩子们 “偷”豆,而是可惜 “踏坏了不少”。一听说摘豆是“请客”就忙说是应该的,表现了劳动者的纯朴。六一公公和“我”谈到“豆”,“我”回答“很好”,竟使六一公公“非常感激起来”,又送了豆给“我”吃,这些举动简捷地勾画出农民的好客,让人回想起“我”在戏园看戏,请教扮演者而遭“胖绅士”蔑视的遭遇,两相比照,让人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老百姓纯朴、热情善良才是我们真正的 “国粹”。
鲁迅除了努力刻划那些让人难以忘怀的乡间伙伴,还用细腻的笔墨绘制了孕育小伙伴良好的情操的自然山水:水上豆麦、水草的香味、水中朦胧的月色、淡黑起伏的连山,就连被无聊冗长的社戏败了兴的时候,只要回程浆声一起,两岸的景致又会拂去心中的不快。“回望戏台在灯火光中,却又如初来未到时候一般,又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这一描写,道出了孩提时便存在的对社戏的想往和戏台对孩子永远有无限魅力和神秘感。无疑这些出色的描写为全文增添了生气勃勃的活力。除了描写恬静、淡雅的妙景,小说还用心刻划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迅哥儿回到了他的“乐土”渴望去看一次戏,当无法实现时,就急得要哭,吃不下东西,头脑中还出现了幻觉:“我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真切描绘出 “我”的渴望之情。当愿望实现时,“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这一描写准确地写出了迅哥儿对“仙境”式戏台的向往,表现了孩子好奇的特性。
这篇小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复杂的结构,但极富艺术魅力。
鲁迅对我国古代小说有过精湛的研究,并有所选择地借鉴到自己的艺术创作中。如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第一人称“我”为叙述者,使小说充满了抒情气氛。在“我”叙说看戏的苦和乐中,读者不禁同乐同恼,增添了行文的诗意。而这种手法我们可以从其有浓郁的诗意的唐人传奇里找到“血缘”关系,可见鲁迅对传统文学有原则的借鉴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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