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泛着银色的露珠,
田野沉默而休憩
一个猎人举起雕弓,
林中响了一声,一只云雀飞起。
林中响了一声,第二只云雀,
飞上云,又坠落下来。
一个猎人拎起猎物,
白昼向世界上走来。
(钱春绮 译)
这是一幅带有野味的原始图景。向来自称“常常生活在未来之中”的诗人,居然也偶尔回目顾盼人类走过来的足迹,这似乎是难以理解的。其实诗人的话并未言过其实,这位浪漫派诗人在用一只眼睛盯着未来的同时, 又用另一只眼晴回过头来打量人类留下的脚印。原始的牧猎生活,诗人发觉它颇富浪漫情趣,很适合自己的性情, 因而很希望未来的社会回到原始的牧猎生活中去。从这儿看得出,返扑归真是诗人的理想,也是他的好些诗呈现出的特色之一。
诗人将镜头对准了原始时代的一个早晨。取景的角度,则是一个猎人在宁静的田野,到处是欲滴的露珠。整幅画面中,宁静成了主调。猎人的射猎声,云雀的飞动声, 又使整个画面不显得死寂,而是静中有动,动中显静。正在此时, 东方欲晓,白昼伴着猎人捕获猎物的喜悦, 踏着轻轻的脚步, “向世界上走来”。这是多么富于浪漫情趣啊。不曾经历过原始社会的读者,也不禁有些神往了。
诗人之所以不时顾盼原始的足迹,正是他在现实世界受挫心理的折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这之后,他饱受了残酷的现实给他造成的幻灭的痛苦, 他的视线由现实转向了一种内心的自我追求, 返朴归真正是他此时消极心理的反映。他追求这种宁静、孤独、浪漫的生活,也正是他对现实世界的战争、暴力以及烦燥的不满与愤懑的表现。这也正是浪漫主义诗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即在现实受挫时,求诸原始时代, 以求得内心的宁静与平衡,赫塞也不例外。
全诗采用一种白描手法, 在创造气氛上着力落墨,于是整首诗的情调就自然地显现了出来。诗人着笔自然,不事雕琢,节奏舒缓,读后给人清新的、宁静的、早晨特有的感觉。
(胡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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