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黄庭经
《黄庭经》,道教经名,全称为《太上黄庭内景经》、《太上黄庭外景经》。相传王羲之“写经换鹅”即指此。但他只写了《黄庭外景经》。
王羲之小楷《黄庭经》相传写于东晋穆帝永和十二年(356)五月,60行,计1200余字。陶隐居《上梁武帝书启》,以此为王羲之的有名的书迹。褚遂良“右军书目”列为第二,开元中徐洪《古迹记》列为第一。隋智永、唐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吴通征等皆有临本传世。欧阳修《集古录》以为石刻本当以晋永和年中所刻为最古,惜今已不可得见。宋刻则有“秘阁续帖本”、“谭帖本”、“宝晋斋本”、“越州石氏本”、“阅古堂本”。明刻则以“馀清斋本”、“停云馆本”、“秀餐轩本”、“颍上本”、“思古斋本”等最有名。其第九行中有裂纹者八字称“水痕本”。“石氏本”、“停云馆本”、“秀餐轩本”为欧(阳询)临,“颍上本”、“馀清斋本”为褚(遂良)摹; 有虞、陶二跋者为“虞世南本”。
现行《黄庭经》石刻在艺术上有如下特点: 通篇章法和《乐毅论》相似,有纵行无横列,纵行清晰,但并不十分规直,字与字的联结错落有致,这使得《黄庭经》在幅面上看起来比《乐毅论》排列更为随和而显得行气自如、变化多端而不失和谐统一之美。《乐毅论》字尽管随字赋形,不拘高矮宽窄,但一般看来,字与字之间的大小对比并不突出,而《黄庭经》的字则在不破坏整体和谐的前提下,增强了字与字之间的形态对比作用。如“精气”和“雍气”两字,同为多画字,但故意写得一小一大,构成节律,相映成趣。因字形大小自然构成对比的情况更是触目皆是,如“玉池”、“生肥”等字。一般来说,随着人们的审美观念的发展变化和审美能力的增强,对比的形式因素在书法作品中的表现也就越丰富,其作用也越明显。这使得《黄庭经》比之《乐毅论》更多了一些“今意”。这也许是永和十二年(356)时的王羲之比永和四年(348)时的王羲之审美趣味进了一步,也许是后人临摹时无意识地渗透。总之,《黄庭经》和《乐毅论》所表现的审美色彩是有所不同的,褒贬如何,可因鉴赏者各自的审美趣味而异。
在结字上,《黄庭经》也增添了“今妍”的姿色。主要表现在字的笔画的欹侧倾斜甚于《乐毅论》。在《乐毅论》中,横画虽有右耸,但程度极微,而竖画则严格地遵循垂直定向。但在《黄庭经》中,不仅横画的右耸程度较强,而且竖画时有偏离垂直定向的现象,这使得《黄庭经》字具有轻灵飘逸的神态,较之《乐毅论》的平和稳重有异其趣。《黄庭经》的结字左轻右重较明显,这也是造成欹侧之姿的一个特征。象左撇、左竖的左半字较细短,右捺、右竖的右半字较粗长等。而在《乐毅论》中,左右则大致是匀等的。这使得《黄庭经》的字形更为婀娜,具有较明显的动态美。视觉心理学告诉我们,倾斜的物体能给人以运动感,验之《黄庭经》确实如此。
《黄庭经》的用笔也颇有“今意”,往往笔势绵亘流丽,起止舒展,不避以侧锋取妍。故世有《黄庭经》书虽可喜,而笔法非羲之所为(杨震方《碑帖叙录·黄庭经》) 的疑问,至今尚无定论。但作为具有相当高艺术价值的小楷,则是无可否认的。
总之《黄庭经》具有气韵高逸,笔致婉丽,骨肉兼称,刚柔相济,舒和隽永等特点。如果说《乐毅论》是古朴与妍丽兼美的话,那么,《黄庭经》已是劲媚秀雅甚于拙朴古雅了。
王羲之小楷《黄庭经》相传写于东晋穆帝永和十二年(356)五月,60行,计1200余字。陶隐居《上梁武帝书启》,以此为王羲之的有名的书迹。褚遂良“右军书目”列为第二,开元中徐洪《古迹记》列为第一。隋智永、唐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吴通征等皆有临本传世。欧阳修《集古录》以为石刻本当以晋永和年中所刻为最古,惜今已不可得见。宋刻则有“秘阁续帖本”、“谭帖本”、“宝晋斋本”、“越州石氏本”、“阅古堂本”。明刻则以“馀清斋本”、“停云馆本”、“秀餐轩本”、“颍上本”、“思古斋本”等最有名。其第九行中有裂纹者八字称“水痕本”。“石氏本”、“停云馆本”、“秀餐轩本”为欧(阳询)临,“颍上本”、“馀清斋本”为褚(遂良)摹; 有虞、陶二跋者为“虞世南本”。
现行《黄庭经》石刻在艺术上有如下特点: 通篇章法和《乐毅论》相似,有纵行无横列,纵行清晰,但并不十分规直,字与字的联结错落有致,这使得《黄庭经》在幅面上看起来比《乐毅论》排列更为随和而显得行气自如、变化多端而不失和谐统一之美。《乐毅论》字尽管随字赋形,不拘高矮宽窄,但一般看来,字与字之间的大小对比并不突出,而《黄庭经》的字则在不破坏整体和谐的前提下,增强了字与字之间的形态对比作用。如“精气”和“雍气”两字,同为多画字,但故意写得一小一大,构成节律,相映成趣。因字形大小自然构成对比的情况更是触目皆是,如“玉池”、“生肥”等字。一般来说,随着人们的审美观念的发展变化和审美能力的增强,对比的形式因素在书法作品中的表现也就越丰富,其作用也越明显。这使得《黄庭经》比之《乐毅论》更多了一些“今意”。这也许是永和十二年(356)时的王羲之比永和四年(348)时的王羲之审美趣味进了一步,也许是后人临摹时无意识地渗透。总之,《黄庭经》和《乐毅论》所表现的审美色彩是有所不同的,褒贬如何,可因鉴赏者各自的审美趣味而异。
在结字上,《黄庭经》也增添了“今妍”的姿色。主要表现在字的笔画的欹侧倾斜甚于《乐毅论》。在《乐毅论》中,横画虽有右耸,但程度极微,而竖画则严格地遵循垂直定向。但在《黄庭经》中,不仅横画的右耸程度较强,而且竖画时有偏离垂直定向的现象,这使得《黄庭经》字具有轻灵飘逸的神态,较之《乐毅论》的平和稳重有异其趣。《黄庭经》的结字左轻右重较明显,这也是造成欹侧之姿的一个特征。象左撇、左竖的左半字较细短,右捺、右竖的右半字较粗长等。而在《乐毅论》中,左右则大致是匀等的。这使得《黄庭经》的字形更为婀娜,具有较明显的动态美。视觉心理学告诉我们,倾斜的物体能给人以运动感,验之《黄庭经》确实如此。
《黄庭经》的用笔也颇有“今意”,往往笔势绵亘流丽,起止舒展,不避以侧锋取妍。故世有《黄庭经》书虽可喜,而笔法非羲之所为(杨震方《碑帖叙录·黄庭经》) 的疑问,至今尚无定论。但作为具有相当高艺术价值的小楷,则是无可否认的。
总之《黄庭经》具有气韵高逸,笔致婉丽,骨肉兼称,刚柔相济,舒和隽永等特点。如果说《乐毅论》是古朴与妍丽兼美的话,那么,《黄庭经》已是劲媚秀雅甚于拙朴古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