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凤刻石
《五凤刻石》又称《鲁王泮池刻石》、《鲁孝王刻石》。金明昌二年(1191)重修曲阜孔庙时建筑工人得之于鲁灵殿基西南三十步太子钓鱼池。原石现存孔庙大成殿东庑。石高41厘米,宽70厘米,厚43厘米。左侧作方坎,刻字三行13字,文曰: “五凤二年鲁卅四年六月四日成。”右侧作方坎,刻金明昌二年开州刺史高德裔题记。五凤二年(前56)乃汉宣帝刘询年号; 鲁三十四年,乃鲁恭王刘余之孙鲁孝王时代,故又称《鲁孝王刻石》。刘余以景帝子封鲁故土,俗以太子呼之,故亦称《鲁王泮池刻石》。此刻石文字笔画平直,气韵高古,波挑不显,雄浑古朴,为汉代古隶刻石之冠,备受明清书家的推崇。清方朔跋此石云: “字凡十三,无一字不浑成高古,以视东汉诸碑,有如登泰岱而观徂崃诸峰,直足俯视睥睨也。” 《五凤刻石》对于存石不多的西汉而言,诚为最珍贵的书法刻石资料。明清以来,迭经著录。
观其内容,应为记载建筑竣工年代而刻,是鲁国孝王建造灵光殿时嵌入殿壁作为落成纪念物。从字体上看,亦篆亦隶,风格特殊。篆隶书的用笔及结构形体互掺,或称其 “古隶”,是由篆向隶发展的过渡书体。虽系古隶,字多篆意,“五” “凤”“世”、“六”、“鲁”、“成”等字用笔结字近于篆书,“成”字右边一竖(指斜钩),不象后来的隶书那样作外倾的斜势,而是向左下方逶迤而行,近于汉简垂笔的手法。首行和次行的“年”字,字脚曳笔下垂,侵占一字地位,“成”字末二笔长度超过半字,是其特色。近时在西北居延发现的汉简,波撇拖长,与此同趣,开启晋唐行草中悬针笔法的先风,表现了汉代早期隶书从篆书中蜕化出不久的时代特征。东汉中期简牍、碑刻中还保留着这一风貌。如《李孟初神祠》中的“年”字,《石门颂》中“命”的直笔,《张景碑》中的“府”字的竖钩作直笔,《沈君阙》中的“沈”字末笔越出其格数寸等等。其规整严密,工稳多变,逊于东汉碑刻,其安详肃稳,简约醇厚,则胜于东汉。这种风格的出现,主要在于它留有篆书草法(草篆)的遗意,又兼得隶书的笔法(如起笔的藏、露,运笔的疾、徐,转折的方、圆,收笔的钝、锐,蚕头雁尾略有显露等等)形成亦篆、亦隶的特殊风格。此刻与时代相近的《五凤四木传》、《五凤元年十二月简》、《建昭二年木签》的用笔、字体相近; 有直行、无横列的行款,与字字相连属的简书的章法布白相似。但刻石字形稍工整,契刻的刀法表现了雄浑凝重的金石气; 而《十二月简》、《木签》则稍自然流畅,《木传》则草率急就,因为书写得率意,从而表现了书卷气。此刻与《木签》的“年”字、《木传》的 “令”字等竖画垂笔相一致,书风亦极近似。由此可见,当时刻石与手书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表现形式的不同。此刻保留着篆意,则是因刻石多用于庄重肃穆场合的缘故。此刻非高手不能为,应为当时士大夫的书作,或为善书的书吏所为。
晚清学者一向多据此碑认为西汉书法无波磔,似乎已成定论。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40号汉墓竹简(不晚于西汉五凤二年)出土,其书法则与东汉后期高度成熟而规范的八分书基本上没有区别。比定县简还要早十几年的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所出的宣帝本始三年文牍和木签上的隶书,用笔更加秀逸,蚕头雁尾及撇捺之势已备,反映出西汉中晚期隶书(八分书)的成熟与普及。
观其内容,应为记载建筑竣工年代而刻,是鲁国孝王建造灵光殿时嵌入殿壁作为落成纪念物。从字体上看,亦篆亦隶,风格特殊。篆隶书的用笔及结构形体互掺,或称其 “古隶”,是由篆向隶发展的过渡书体。虽系古隶,字多篆意,“五” “凤”“世”、“六”、“鲁”、“成”等字用笔结字近于篆书,“成”字右边一竖(指斜钩),不象后来的隶书那样作外倾的斜势,而是向左下方逶迤而行,近于汉简垂笔的手法。首行和次行的“年”字,字脚曳笔下垂,侵占一字地位,“成”字末二笔长度超过半字,是其特色。近时在西北居延发现的汉简,波撇拖长,与此同趣,开启晋唐行草中悬针笔法的先风,表现了汉代早期隶书从篆书中蜕化出不久的时代特征。东汉中期简牍、碑刻中还保留着这一风貌。如《李孟初神祠》中的“年”字,《石门颂》中“命”的直笔,《张景碑》中的“府”字的竖钩作直笔,《沈君阙》中的“沈”字末笔越出其格数寸等等。其规整严密,工稳多变,逊于东汉碑刻,其安详肃稳,简约醇厚,则胜于东汉。这种风格的出现,主要在于它留有篆书草法(草篆)的遗意,又兼得隶书的笔法(如起笔的藏、露,运笔的疾、徐,转折的方、圆,收笔的钝、锐,蚕头雁尾略有显露等等)形成亦篆、亦隶的特殊风格。此刻与时代相近的《五凤四木传》、《五凤元年十二月简》、《建昭二年木签》的用笔、字体相近; 有直行、无横列的行款,与字字相连属的简书的章法布白相似。但刻石字形稍工整,契刻的刀法表现了雄浑凝重的金石气; 而《十二月简》、《木签》则稍自然流畅,《木传》则草率急就,因为书写得率意,从而表现了书卷气。此刻与《木签》的“年”字、《木传》的 “令”字等竖画垂笔相一致,书风亦极近似。由此可见,当时刻石与手书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表现形式的不同。此刻保留着篆意,则是因刻石多用于庄重肃穆场合的缘故。此刻非高手不能为,应为当时士大夫的书作,或为善书的书吏所为。
晚清学者一向多据此碑认为西汉书法无波磔,似乎已成定论。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40号汉墓竹简(不晚于西汉五凤二年)出土,其书法则与东汉后期高度成熟而规范的八分书基本上没有区别。比定县简还要早十几年的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所出的宣帝本始三年文牍和木签上的隶书,用笔更加秀逸,蚕头雁尾及撇捺之势已备,反映出西汉中晚期隶书(八分书)的成熟与普及。